可夹多个玩具盘的玩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02277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可夹多个玩具盘的玩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玩具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夹多个玩具盘的玩具。



背景技术:

玩具车已经成为了小孩童年时代必不可少的玩具之一,现有玩具车的造型、款式、功能也越来越多,其造型有单面车、双面车、翻斗车、轨道车等;款式有轿车、货车、巴士、列车等;功能有手推行走、机械蓄能行走、电动行走、可变形、可发射子弹等。

然而,现有的玩具车通常玩法单一、呆板,小孩很容易对其失去兴趣,渐渐地将其弃之不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玩具,扩展了所述玩具的玩法。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玩具,包括:玩具主体;至少两个触发件,所述至少两个触发件设在所述玩具主体上,所述至少两个触发件上分别设有触发锁止件;以及弹板,所述弹板设在所述玩具主体的底部,所述弹板上设有适于与所述触发锁止件配合的弹板锁止件;当所述触发锁止件与所述至少两个触发件的所述弹板锁止件均脱离配合时,所述弹板翻转以带动玩具翻转。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玩具,通过设置上述的至少两个触发件,扩展了玩具的玩法。而且,该玩具还可以双人或多人玩耍,促进了小孩与小孩之间、或小孩与大人之间的交流。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至少两个触发件均位于同一水平面内。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玩具进一步包括:至少两个玩具盘,所述至少两个玩具盘分别推动所述至少两个触发件向与所述触发锁止件脱离配合的解锁方向移动。

可选地,所述玩具主体形成有至少两个开口,所述至少两个触发件的外端分别常向前延伸至所述至少两个开口内。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触发锁止件为设在对应的所述触发件的底部的触发卡钩,所述弹板锁止件为形成在所述弹板上的卡孔。

可选地,分别与所述至少两个触发件配合的所述卡孔之间彼此连通。

具体地,所述玩具主体包括:固定部,其中所述至少两个触发件设在所述固定部上,所述固定部上设有固定部锁止件;和变形部,所述变形部可枢转地设在所述固定部上,所述变形部上设有适于与所述固定部锁止件配合的变形部锁止件,在所述至少两个触发件向与所述触发锁止件脱离配合的解锁方向移动过程中,所述玩具主体从第一形态转变成第二形态。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部上设有可移动的移动板,所述移动板上形成有贯通的配合孔,其中所述固定部锁止件设在所述移动板上,所述配合孔处配合有配合件,所述配合件被构造成向下常推动所述弹板,当所述弹片向下转动时所述配合件向下移动以使所述移动板的所述固定部锁止件与所述变形部锁止件脱离配合。

具体地,所述变形部包括:左右设置的两个枢转臂,每个所述枢转臂包括枢转相连的第一枢转臂和第二枢转臂,所述第一枢转臂的自由端与所述固定部可枢转地相连;和枢转尾,所述枢转尾可枢转地连接在所述固定部的后部,其中所述变形部锁止件包括设在所述第二枢转臂上的枢转臂锁止件和设在所述枢转尾上的枢转尾锁止件。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玩具车的示意图,其中玩具车处于车形态;

图2是图1中所示的玩具车的另一个示意图,其中玩具车处于车形态;

图3是图1中所示的玩具车的剖视图;

图4是图1中所示的玩具车的示意图,其中玩具车处于变形形态;

图5是图1中所示的玩具车的另一个示意图,其中玩具车处于变形形态;

图6是图1中所示的玩具车的再一个示意图,其中玩具车处于变形形态。

附图标记:

100:玩具车;

1:玩具主体;11:变形部;111:变形部锁止件;

112:第一枢转臂;113:第二枢转臂;114:枢转尾;

12:固定部;121:固定部锁止件;13:第一开口;14:第二开口;

15:移动板;151:配合孔;16:配合件;161:配合件斜面;

2:第一触发件;21:第一触发锁止件;

3:第二触发件;31:第二触发锁止件;

4:弹板;41:通孔;5:玩具盘;51:延伸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参考图1-图6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玩具100。

如图1-图6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玩具100,包括玩具主体1、至少两个触发件以及弹板4。

具体而言,至少两个触发件设在玩具主体1上,至少两个触发件上分别设有触发锁止件,弹板4设在玩具主体1的底部,弹板4上设有适于与触发锁止件配合的弹板锁止件,当触发锁止件与至少两个触发件的弹板锁止件均脱离配合时,弹板4翻转以带动玩具100翻转。

例如,如图1-图6所示,触发件包括前后间隔设置的两个,在本申请下面的描述中,以触发件包括第一触发件2和第二触发件3为例进行说明。相应地,设在第一触发件2上的触发锁止件为第一触发锁止件21,设在第二触发件3上的触发锁止件为第二触发锁止件31,弹板4上与第一触发锁止件21和第二触发锁止件31配合的弹板锁止件分别为第一弹板锁止件和第二弹板锁止件。可以理解的是,触发件的数量以及在玩具主体1上的布置方式等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具体设置,例如,多个触发件还可以左右布置等。

第一触发件2可前后移动地设在玩具主体1上。例如,如图3所示,第一触发件2可以大致形成为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平板状,第一触发件2相对于玩具主体1在前后方向上可移动。第一触发件2上设有第一触发锁止件21。

第二触发件3可前后移动地设在第一触发件2的后侧。例如,参照图3,第二触发件3位于第一触发件2的后方,第二触发件3相对于玩具主体1和第一触发件2在前后方向上可移动。第二触发件3上设有第二触发锁止件31。

弹板4设在玩具主体1的底部,弹板4上设有适于与第一触发锁止件21配合的第一弹板锁止件和适于与第二触发锁止件31配合的第二弹板锁止件。当第一触发件2向后移动、且第二触发件3向前移动时,第一触发锁止件21与第一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且第二触发锁止件31与第二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从而弹板4与第一触发件2和第二触发件3均脱离配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仅第一触发件2向后移动、或者仅第二触发件3向前移动时,由于第二触发件3或第一触发件2仍与弹板4保持配合,从而弹板4相对于第一触发件2和第二触发件3整体是保持配合的。

可选地,第一触发件2可以通过第一触发弹簧常向前移动,以使第一触发锁止件21与第一弹板锁止件常保持配合,同样地,第二触发件3可以通过第二触发弹簧常向后移动,以使第二触发锁止件31与第二弹板锁止件常保持配合。

例如,弹板4可枢转地连接在玩具主体1的底部,弹板4被构造成在第一触发锁止件21与第一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且第二触发锁止件31与第二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后、向下转动以带动玩具100腾空翻转。例如,如图1和图3所示,弹板4的第一端可以绕枢转轴可枢转地连接在玩具主体1的底部,在第一触发锁止件21与第一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且第二触发锁止件31与第二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即弹板4被释放)后,弹板4的第二端可以绕枢转轴向下转动,并带动玩具主体1腾空翻转。当弹板4的第一端为其后端、且其第二端为其前端时,玩具主体11可以发生后空翻,即向后翻转360°后落地。而当弹板4的第一端为其前端、且其第二端为其后端时,玩具100可以发生前空翻。

进一步地,枢转轴上绕设有扭簧(图未示出),扭簧被构造成使弹板4的第二端朝向远离玩具主体1的方向(即向下)常推动弹板4。弹板4被释放后,弹板4可以在扭簧的作用下向下转动并与地面作用,从而带动玩具100整体发生翻转。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玩具100,通过设置上述的至少两个触发件,扩展了玩具100的玩法。而且,该玩具100还可以双人或多人玩耍,促进了小孩与小孩之间、或小孩与大人之间的交流。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优选实施例,至少两个触发件均位于同一水平面内。例如,如图3所示,第一触发件2和第二触发件3均沿水平方向延伸且在同一水平面内,由此,减小了第一触发件2和第二触发件3在玩具主体1高度方向上的占用空间,整个玩具100可以做得更加小巧、紧凑。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如图1和图2所示,玩具100进一步包括:至少两个玩具盘5,至少两个玩具盘5分别推动至少两个触发件向与触发锁止件脱离配合的解锁方向移动。例如,至少两个玩具盘5中的其中一个适于推动第一触发件2向后移动,两个玩具盘5中的另一个适于推动第二触发件3向前移动,从而第一触发件2和第二触发件3可以分别在两个玩具盘5的推动作用下与弹板4脱离配合。可以理解的是,在玩耍时,两个玩具盘5与玩具主体1前端和后端的配合顺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选择。

其中,两个玩具盘5的结构和尺寸优选完全相同,以简化玩具盘5的加工工艺,降低加工成本。例如,如图1、图2、图4-图6所示,每个玩具盘5大体成圆盘状,玩具盘5的厚度方向的两个侧面上分别设有延伸柱51,两个延伸柱51同轴设置且位于玩具盘5的中心处,由此,无论玩具盘5如何放置,延伸柱51均可以向上支撑起玩具盘5一定高度,从而使玩具盘5可以更好地与玩具主体1配合,且节省了玩具盘5的材料。可选地,延伸柱51可以为中空结构,以进一步降低成本。

可选地,玩具主体1形成有至少两个开口14,至少两个触发件的外端(即远离玩具主体1中心的一端)分别常向前延伸至至少两个开口14内。例如,如图3所示,玩具主体1的前端形成有第一开口13,第一开口13向前敞开,且玩具主体1的后端形成有第二开口14,第二开口14向后敞开,第一触发件2的前端常向前延伸至第一开口13内,第二触发件3的后端常向后延伸至第二开口14内,两个玩具盘5中的其中一个配合在第一开口13处并向后推动第一触发件2以使第一触发锁止件21与第一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两个玩具盘5中的另一个配合在第二开口14处并向前推动第二触发件3以使第二触发锁止件31与第二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玩具盘5在从前向后伸入第一开口13的过程中,可以推动第一触发件2向后移动,从而使第一触发锁止件21与第一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同样地,玩具盘5在从后向前伸入第二开口14的过程中,可以推动第二触发件3向前移动,从而使第二触发锁止件31与第二弹板锁止件脱离配合。

例如,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两个玩具盘5可以通过磁吸的方式保持在第一开口13和第二开口14处,具体而言,每个玩具盘5上设有玩具盘5磁吸配合件16(图未示出),玩具主体1的前端和后端分别设有适于与玩具盘5磁吸配合件16吸附的玩具主体1磁吸配合件16(图未示出),此时第一触发件2的前端延伸至超出玩具主体1前部的玩具主体1磁吸配合件16,且第二触发件3的后端延伸至超出玩具主体1后部的玩具主体1磁吸配合件16,第一触发件2的前端和第二触发件3的后端可以分别位于第一开口13和第二开口14内,或者,第一触发件2的前端还可以向前延伸至超出第一开口13的前端,第二触发件3的后端向后延伸至超出第二开口14的后端。

当玩具主体1的前端靠近玩具盘5时,玩具盘5可以在玩具盘5磁吸配合件16和玩具主体1前端的玩具主体1磁吸配合件16的磁吸作用下被吸附到第一开口13,同样地,当玩具主体1的后端靠近玩具盘5时,玩具盘5可以在玩具盘5磁吸配合件16和玩具主体1后端的玩具主体1磁吸配合件16的磁吸作用下被吸附到第二开口14。

其中,玩具盘5磁吸配合件16和玩具主体1磁吸配合件16中的其中一个可以是磁铁件,另一个是适于与磁铁件吸附的金属件例如铁件等。当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玩具盘5磁吸配合件16和玩具主体1磁吸配合件16还可以均为磁铁件。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中,两个玩具盘5也可以分别通过夹持的方式保持在第一开口13和第二开口14处。或者,在本实用新型的再一些实施例中,两个玩具盘5还可以采用夹持和磁吸相结合的方式保持在第一开口13和第二开口14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触发锁止件为设在对应的触发件的底部的触发卡钩,弹板锁止件为形成在弹板4上的卡孔。可选地,分别与至少两个触发件配合的卡孔之间彼此连通。例如,如图3所示,第一触发锁止件21为设在第一触发件2的底部的第一触发卡钩,第二触发锁止件31为设在第二触发件3的底部的第二触发卡钩,第一弹板锁止件和第二弹板锁止件分别为形成在弹板4上的第一卡孔和第二卡孔。其中,第一卡孔和第二卡孔可以在前后方向上彼此间隔开,当然,第一卡孔和第二卡孔还可以彼此连通,以简化弹板4的加工工艺,降低成本。

例如在图3的示例中,第一触发卡钩从第一触发件2的底部竖直向下延伸且位于第一触发件2的后部,第二触发卡钩从第二触发件3的底部竖直向下延伸且位于第二触发件3的前部,第一卡孔和第二卡孔沿弹板4的厚度方向贯穿弹板4且彼此连通形成一个通孔41,当第一触发件2和第二触发件3均与弹板4配合时,第一触发卡钩和第二触发卡钩的钩部穿过上述通孔41并钩住弹板4的下表面。由此,通过设置适于分别相互配合的第一触发卡钩和第一卡孔、第二触发卡钩和第二卡孔,使得第一触发锁止件21、第二触发锁止件31、第一弹板锁止件和第二弹板锁止件加工简单,且配合方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具体实施例,玩具主体1包括:固定部12和变形部11,其中至少两个触发件设在固定部12上,固定部12上设有固定部锁止件121,变形部11可枢转地设在固定部12上,变形部11上设有适于与固定部锁止件121配合的变形部锁止件111,在至少两个触发件向与触发锁止件脱离配合的解锁方向移动过程中,玩具主体1从第一形态转变成第二形态。例如,如图4-图6所示,第一触发件2和第二触发件3分别可前后移动地设在固定部12上,弹板4设在固定部12的底部,固定部12上设有固定部锁止件121。变形部11可枢转地设在固定部12的上部,变形部11上设有适于与固定部锁止件121配合的变形部锁止件111。在第一触发件2向后移动且第二触发件3向前移动的过程中,玩具主体1从变形部锁止件111与固定部锁止件121配合的车形态(如图1和图2所示,例如第一形态)转变成变形部锁止件111与固定部锁止件121脱离配合的变形形态(如图4-图6所示,例如第二形态)。由此,可以实现玩具100从车形态向变形形态的变形,从而可以增加小孩对玩具100的兴趣。

进一步地,如图3所示,固定部12上设有可移动的移动板15,移动板15可以沿前后方向可移动,也可以沿左右方向可移动。在本申请下面的描述中,以移动板15沿前后方向可移动为例进行说明。移动板15上形成有贯通的配合孔151,其中固定部锁止件121设在移动板15上,配合孔151处配合有配合件16,配合件16被构造成向下常推动弹板4,当弹片向下转动时配合件16向下移动以使移动板15的固定部锁止件121与变形部锁止件111脱离配合。

例如在图3的示例中,固定部锁止件121可以为设在固定部12前部的锁止柱,变形部锁止件111可以为形成在变形部11上的锁止孔,配合孔151沿移动板15的厚度方向贯穿移动板15,配合孔151的前侧壁面形成为从后向前、向下倾斜延伸的配合孔151斜面,相应地,配合件16具有从后向前、向下倾斜延伸的配合件斜面161,配合件斜面161与配合孔151斜面配合,配合件16被构造成向下常推动弹板4,例如,配合件16的上端可以通过弹簧(图未示出)与变形部11相连,当弹板4被第一触发件2和/或第二触发件3锁止时,配合件16的下端与弹板4的上表面止抵,而在弹板4被释放后,配合件16在弹簧的作用下将向下移动,在此过程中,由于配合件16与配合孔151斜面配合,移动板15将在其后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向后移动,从而使锁止柱从锁止孔中脱出,进而使玩具100变形至变形形态。

例如,如图1-图6所示,变形部11包括:左右设置的两个枢转臂和枢转尾114,每个枢转臂包括枢转相连的第一枢转臂112和第二枢转臂113,第一枢转臂112的自由端与固定部12可枢转地相连,枢转尾114可枢转地连接在固定部12的后部,其中变形部锁止件111包括设在第二枢转臂113上的枢转臂锁止件和设在枢转尾114上的枢转尾114锁止件。当两个枢转臂锁止件和枢转尾114锁止件均与固定部锁止件121锁止时,玩具主体1成车形态,如图1和图2所示;两个枢转臂锁止件和枢转尾114锁止件均与固定部锁止件121脱离配合后,两个枢转臂分别向两侧展开大致呈蝎子钳,枢转尾114向上枢转大致呈蝎子尾,此时玩具100的变形形态大致为蝎子形态,如图4-图6所示。当然,可以理解的是,玩具100的变形形态还可以是其他形态,而不限于蝎子形态。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玩具100,可以让玩具主体1的车头和车尾分别夹住玩具盘5,从而释放弹板4使玩具主体1翻转变形。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玩具100的具体玩法可以如下:

单人玩法:手持玩具100,将玩具100推向自己所选定障碍物(例如,玩具盘5),当玩具100前端和后端分别与障碍物触碰时,此时第一触发件2后缩、第二触发件3前缩,玩具100在弹板4作用下腾空翻转,同时在空中完成变形,落地后仍然车底朝下,但玩具100已从车形态变形成变形形态。

多方手持玩具100分别车头向前推向自己所选定障碍物(例如,玩具盘5),再车尾向前推向自己所选定障碍物,以玩具100发生变形且变形次数最多的为胜方,不能发生变形或变形次数较少的为负方遭淘汰,当场上只剩下一个时为最终的赢家。由此,通过该玩耍可以增强小孩的竞争意识,还能促进小孩与小孩或小孩与大人之间的交流。

除了上述的两种玩法,还可根据自己的创意延伸出更多的玩法来,例如配合卡牌等可以进一步进行对战玩耍等。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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