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幼儿平衡感训练器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09495阅读:1440来源:国知局
一种幼儿平衡感训练器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教学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幼儿平衡感训练器材。



背景技术:

现代社会,每个家庭都很注重幼儿的教育问题,尤其是幼儿平衡训练,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所提供各种平衡训练设备,能够促进幼儿的身体成长和大脑发育。然而,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对幼儿身体平衡性进行锻炼的装置功能单一,且失衡倒地时容易造成幼儿不必要的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能够将幼儿平衡性锻炼和娱乐结合到一起、且能够防止幼儿摔伤的幼儿平衡感训练器材。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幼儿平衡感训练器材,包括泡沫围墙和泡棉底板,所述泡棉底板设于泡沫围墙的底部,泡棉底板可以在幼儿摔倒时起到保护作用,防止对幼儿造成意外伤害。所述泡沫围墙的一角设有入口。

所述泡棉底板上设有宽直线部,所述宽直线部的一端设有第一窄直线部,所述第一窄直线部的宽度比幼儿脚部宽度略大,所述第一窄直线部的另一端设有圆弧部。所述圆弧部的另一端设有第二窄直线部,所述第二窄直线部的另一端设有曲线部,所述曲线部为多个拐弯的曲线结构,所述曲线部的另一端设有上坡部,所述上坡部的另一端设有平台,所述平台的另一端设有下坡部,所述下坡部的另一端与宽直线部闭环连接。

所述泡沫围墙内侧壁上设有控制板,所述控制板上设有扬声器、开关、电池、计时器、信息储存器和USB插口。所述扬声器、信息储存器、计时器和开关通过导线与电池相连。所述可以通过扬声器放一些幼儿喜欢的音乐和儿歌,使幼儿在锻炼中可以听些音乐和儿歌,保持愉快的心情。所述计时器用来记录幼儿锻炼的时间和每走一圈所用的时间,来整体评估幼儿的身体平衡能力。幼儿平衡能力锻炼的时间信息可以储存在信息储存器内,以供后期参考研究和指导幼儿锻炼平衡能力。

进一步的,所述宽直线部位于泡沫围墙入口附近。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板位于入口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可以通过窄路、拐弯、曲线路、上坡和下坡等整体锻炼幼儿的身体平衡能力,将幼儿平衡性锻炼和娱乐结合到一起;且在幼儿摔倒时能够防止对幼儿造成意外伤害,适于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图1中A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1-泡沫围墙,2-泡棉底板,3-入口,4-宽直线部,5-第一窄直线部,6-圆弧部,7-第二窄直线部,8-曲线部,9-上坡部,10-平台,11-下坡部,12-控制板,13-扬声器,14-计时器,15-USB插口,16-开关,17-电池,18-信息储存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描述: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幼儿平衡感训练器材,包括泡沫围墙1和泡棉底板2,泡沫围墙1的一角设置有入口3。

泡棉底板2设于泡沫围墙1的底部。泡棉底板2可以在幼儿摔倒时起到保护作用,防止对幼儿造成意外伤害。

泡棉底板2上设置有宽直线部4,宽直线部4位于泡沫围墙1入口3处,宽直线部4的一端设有第一窄直线部5,第一窄直线部5的宽度比幼儿脚部宽度略大,第一窄直线部5的另一端设有圆弧部6。圆弧部6的另一端设有第二窄直线部7,第二窄直线部7的另一端设有曲线部8,曲线部8为多个拐弯的曲线结构,曲线部8的另一端设有上坡部9,上坡部9的另一端设有平台10,平台10的另一端设有下坡部11,下坡部11的另一端与宽直线部4闭环连接。

泡沫围墙1内侧壁上设置有控制板12,控制板12靠近入口3处。控制板12上设置有扬声器13、开关16、电池17、计时器14、信息储存器18和USB插口15。扬声器13、信息储存器18、计时器14和开关16通过导线与电池17相连。可以通过扬声器13放一些幼儿喜欢的音乐和儿歌,使幼儿在锻炼中可以听些音乐和儿歌,保持愉快的心情。计时器14用来记录幼儿锻炼的时间和每走一圈所用的时间,来整体评估幼儿的身体平衡能力。幼儿平衡能力锻炼的时间信息可以储存在信息储存器18内,以供后期参考研究和指导幼儿锻炼平衡能力。

使用时,家长可以让幼儿从宽直线部4处开始走,进入第一窄直线部5,让幼儿在第一窄直线部5处锻炼平衡能力。然后幼儿通过圆弧部6进入第二窄直线部7,锻炼幼儿的转弯时身体协调平衡能力。然后幼儿进入曲线部8,通过曲线部8锻炼幼儿的急剧转弯和多个转弯的身体协调平衡能力。然后幼儿走到上坡部9,锻炼幼儿的爬坡身体平衡能力。最后幼儿通过平台10进入下坡部11直到宽直线部4,锻炼幼儿的下坡身体平衡能力。刚开始锻炼的幼儿可以双手扶住泡沫围墙1来进行锻炼,防止摔倒。等幼儿熟练后可以不再需要扶住泡沫围墙1,可以进行独立平衡性锻炼。

上述实施例只是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举例说明或解释,而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制,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修改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包含这些修改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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