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娱乐设施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游戏机机台的手刮器。
背景技术:
手刮器是一种游戏机机台的重要机构组件,它让玩家更有刮彩票体验,加上炫丽的灯光效果,以吸引顾客,从而增加机台盈收。
有鉴于此特提出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游戏机机台的手刮器,手刮柄左右滑动时,滑块与滑杆滚动产生刮彩票的声音。滑块和五金壳上安装有一个磁铁,两磁铁同性相互排斥使滑块不会撞到金属而产生噪音,从而实现更高效的用户体验;光眼作用是将用户刮彩票的运动过程转变成视觉效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技术方案的基本构思是:
一种游戏机机台的手刮器,包括及设于五金壳的上方的手刮柄,及设于五金壳的正面左侧的第一磁铁,及设于五金壳的左侧下端的光眼,及设于光眼的左侧的滑块,及设于五金壳的底部中间的滑杆,所述滑杆上设有螺钉,所述滑杆通过所述螺钉和所述五金壳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磁铁用橡胶锁紧到五金壳上,所述第一磁块上设有沉头孔。
进一步地,所述光眼上设有第二磁块,所述第二磁铁锁紧到滑块上。
进一步地,所述手刮柄与滑块过紧配合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五金壳上设有螺栓孔,位于手刮柄的两侧,所述光眼固定到五金壳上。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手刮柄左右滑动时,滑块与滑杆滚动产生刮彩票的声音。滑块和五金壳上安装有一个磁铁,两磁铁同性相互排斥使滑块不会撞到金属而产生噪音,从而实现更高效的用户体验;光眼作用是将用户刮彩票的运动过程转变成视觉效果。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附图说明
附图作为本申请的一部分,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显然,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爆炸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仰视图。
图中:1、手刮柄;2、第一磁铁;3、光眼;4、滑块;5、灯光;6、五金壳;7、螺栓孔;8、第二磁块;9、沉头孔;10、螺钉;11、滑杆。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附图和文字描述并不旨在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构思范围,而是通过参考特定实施例为本领域技术人员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 “上”、“下”、“前”、“后”、“左”、“右”、“竖直”、“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一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游戏机机台的手刮器,包括及设于五金壳6的上方的手刮柄1,及设于五金壳6的正面左侧的第一磁铁2,及设于五金壳6的左侧下端的光眼3,及设于光眼3的左侧的滑块4,及设于五金壳6的底部中间的滑杆11,所述滑杆11上设有螺钉10,所述滑杆11通过所述螺钉10和所述五金壳6可拆卸连接。
所述第一磁铁2用橡胶锁紧到五金壳6上,所述第一磁块2上设有沉头孔9;设有的磁铁具有相互排斥的作用。
所述光眼3上设有第二磁块8,所述第二磁铁8锁紧到滑块4上;滑块4结构简单,操作简单。
所述手刮柄1与滑块4过紧配合连接;手刮柄1左右滑动时,滑块4与滑杆11滚动产生刮彩票的声音,滑块4和五金壳6上安装有一个磁铁,两磁铁同性相互排斥使滑块不会撞到金属而产生噪音,从而实现更高效的用户体验。
所述五金壳6上设有螺栓孔7,位于手刮柄1的两侧,所述光眼3固定到五金壳6上;光眼3作用是将用户刮彩票的运动过程转变成视觉效果。
工作原理:使用时,用户通过手刮柄1左右滑动,滑块4与滑杆11滚动,然后第二磁铁8同性相互排斥,使滑块4不会撞到五金壳6,光眼3工作的过程转变成视觉效果。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利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提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