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积木玩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积木。
背景技术:
积木有木质拼装积木、塑料拼插积木和电子积木等等,塑料拼插积木可以拼插出各种复杂的立体造型,现在已经形成以乐高式的拼插积木为标准的体系,这些拼插积木之间可以相互拼装,拼装方法相互兼容。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积木逐渐发展并成熟,电子积木是将导线、灯泡、二极管、三极管、电阻、电容、各种开关、电表、电机、喇叭、集成块(如电源,USB接口)等电子元器件固定在底座上,用独特的子母扣做成独立可拼装的配件,在产品配置的底板上像拼积木一样拼装的电路组合。
现有技术的电子积木,组装效果差,不便于电子积木的拼接使用,而且现有的电子积木,使用过程中需要经常对电路板进行拔插,经常会导致电路板损坏,从而使得信号发生断路现象,影响使用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积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积木,包括左挡板、右挡板和电路板,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之间下端卡接连接有电路板,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靠近电路板的一侧面设有与电路板配合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内部设有第一凸柱,所述电路板两侧设有与第一凸柱卡合的第一卡槽,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上端前后两侧均设有第二卡槽,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下端前后两侧设有与第二卡槽配合的第二凸柱,所述左挡板上方中间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内部设有上接线端子,所述左挡板下方中间还设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三凹槽内部设有有下接线端子,所述上接线端子和下接线端子分别固定设置在第二凹槽和第三凹槽内,所述上接线端子和下接线端子与电路板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电路板底部设有多个通讯端子。
优选的,所述第二卡槽内部固定设有磁铁,所述第二凸柱下端固定设有铁片。
优选的,所述下接线端子底部设有多个导电端子。
优选的,所述上接线端子内部设有多个与导电端子配合的插接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有的第二卡槽和第二凸柱,能够有效的便于电子积木的组装,利于拼接,使用效果好,使用方便,而且在第二卡槽内部设有的磁铁,能够有效的保证连接的稳定性,防止脱落;通过在做挡板和右挡板上固定设有的上接线端子和下接线端子,能够有效的避免电路板的拔插,避免电路板的损坏,利于使用;本实用新型产品,结构简单,实用性强,安全性高,使用效果好,组装拼接方便,利于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积木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积木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左挡板,2-磁铁,3-第二卡槽,4-电路板,5-右挡板,6-第一凹槽,7-第一凸柱,8-第一卡槽,9-通讯端子,10-铁片,11-第二凸柱,12-第二凹槽,13-上接线端子,14-插接孔,15-第三凹槽,16-下接线端子,17-导电端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积木,包括左挡板1、右挡板5和电路板4,所述左挡板1和右挡板5之间下端卡接连接有电路板4,所述左挡板1和右挡板5靠近电路板4的一侧面设有与电路板4配合的第一凹槽6,所述第一凹槽6内部设有第一凸柱7,所述电路板4两侧设有与第一凸柱7卡合的第一卡槽8,所述左挡板1和右挡板5上端前后两侧均设有第二卡槽3,所述左挡板1和右挡板5下端前后两侧设有与第二卡槽3配合的第二凸柱11,所述左挡板1上方中间设有第二凹槽12,所述第二凹槽12内部设有上接线端子13,所述左挡板1下方中间还设有第三凹槽15,所述第三凹槽15内部设有有下接线端子16,所述上接线端子13和下接线端子16分别固定设置在第二凹槽12和第三凹槽15内,所述上接线端子13和下接线端子16与电路板4电性连接。
其中,所述电路板4底部设有多个通讯端子9。所述第二卡槽3内部固定设有磁铁2,所述第二凸柱11下端固定设有铁片10。
所述下接线端子16底部设有多个导电端子17。所述上接线端子13内部设有多个与导电端子17配合的插接孔14。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设有的第二卡槽3和第二凸柱11,能够有效的便于电子积木的组装,利于拼接,使用效果好,使用方便,而且在第二卡槽3内部设有的磁铁2,能够有效的保证连接的稳定性,防止脱落;通过在左挡板1和右挡板5上固定设有的上接线端子13和下接线端子16,能够有效的避免电路板4的拔插,避免电路板4的损坏,利于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