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一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8850阅读:40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一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一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
已提出各种方法以增进一般的特技风筝的性能。在那些方法中,最常见者是企图去修正风筝本体的造形以便使风筝在空中能够具有优越的移动性,或者对特定的风力更具有灵敏性与感应性。但大多数特技风筝的基本构造通常如

图1所示,两条风筝桅索分别连结于两根平行的桅杆的一端。每一风筝桅索再与另一连结于一垂直桅杆的下端的风筝桅索以及一条由操作者所操控的风筝线相连结。以这种风筝桅索与桅杆的配置,风筝对于风力和/或风向的突然变化将非常敏感,因此使得操作者在空中的风力和/或风向有一突然变化时很难顺利地操控风筝的飞行。
为了增进对于风筝线的操控,手拉套环亦常被用于与风筝线和腰带相连结,以便使风筝操作者能够以腰带环绕腰部而经由手拉套环来省力地操控风筝。再者,卷线器和握把的配置亦常被用来整理储存冗长的风筝线。不管如何,就大部分的例子而言,特技风筝一般仅能在风筝线被放出一段长度于地上的情况下才能飞上空中,并且当风筝降落于地上之后风筝线才能收回。这些问题使得一般的特技风筝必须在空旷的场所,例如海滩或空地上由两人来操作。
本发明的一个主要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特技风筝,借着风筝桅索与桅杆的配置,回应作用于风筝翼面的风力的突然变化,可自行稳定本身的飞行。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一卷线装置的特技风筝,其卷线装置可以收藏风筝线并且将风筝线保持于一任意的长度位置。
本发明的又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一风筝线调节器的特技风筝,其风筝线调节器可以调节放出的风筝线的有效长度从而达到操控空中的风筝飞行动作的目的。
本发明的再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一控制杆的特技风筝,其控制杆可放大作用于风筝线的力量,以便很容易地操控风筝的动作。
本发明的又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一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其操控机构包含一个控制杆、一个风筝线调节器以及一个卷线装置,使得其风筝可以从操作者手中放出或者收回。
本发明的特技风筝包含一个具有一风筝桅索与桅杆配置来增进飞行稳定性的风筝本体,以及一个使风筝操作者能够任意操控飞行于空中的风筝的操控机构。本发明的风筝本体大致上被一垂直桅杆分为两个相等的风筝翼面。在风筝的上部一根水平桅杆装设成垂直于该垂直桅杆并且其两端可被固定于左右风筝翼面的外缘。在风筝的另一面有两条桅索,其每一条的一端穿过风筝翼面并且一起固定于垂直桅杆的下端,而且该两桅索的这一端还通过两条绳索穿过风筝翼面分别固定于水平桅杆的相对应的位置。这两条桅索的三个固定点在风筝翼面上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并且其面积被设计成小于相邻于该三角形区域的每一风筝翼面的面积。由于相邻于该三角形区域的风筝翼面的面积大于该三角形区域的面积,当风速和/或风向有一突然的变化而造成作用于左右风筝翼面的风力不平衡时,该风筝翼面可以自行稳定本身。再条风筝线由操控机构延伸出来而分别地与这两条风筝桅索相连结。
本发明的操控机构包含一控制杆、一风筝线调节器以及一卷线装置。该卷线装置具有一个可收藏风筝线的卷线轴,一个可将放出的风筝线停止于一任意长度的止动机构,以及一个风筝线张力调节器,可在两风筝线受力状态下万一具有不同的线张力时用于调节风筝线的张力。该风筝线调节器大致上为杠杆-滑轮的配置,可被用以改变两风筝线的有效长度从而造成风筝在空中的动作变化,例如打转或转向。该控制杆基本上为一直杆,卷线装置与风筝线调节器依序地装设于其上。该控制杆的作用大致类似于钓鱼竿,其做为一加长的力臂以便将作用于风筝线的力量放大而使得操作者可以很容易地操控飞行于空中的风筝。
下面结合较佳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详述如下,其中图1是一已知技术的特技风筝的立体图;
图2是依据本发明的风筝本体的一个立体图;
图3A是依据本发明的风筝翼面的一个前视简图,描述该风筝翼面处于一水平的平衡飞行状态;
图3B是依据本发明的风筝翼面的一个前视简图,描述该风筝处于一暂时的倾斜飞行状态;
图4是依据本发明的具有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的立体图;
图5是依据本发明的卷线装置的一个分解图;
图6是图5所示的卷线装置的一个平面剖视图,描述该卷线装置处于一止动的位置;
图7是图5所示的卷线装置的另一平面剖视图,描述该卷线装置处于一个自由转动的位置;
图8是依据本发明的操控机构的一个立体图。
图4所示为依据本发明的具有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的一较佳实施例。该特技风筝由一风筝本体与一操控机构所构成。请参阅图2,风筝本体1大致上被一垂直桅杆11分成两个相等的风筝翼面12及13。一水平桅杆14于风筝的上部垂直于该垂直桅杆11装设并且其两端分别连结于两风筝翼面12及13的外缘。为了达到易于搬运的目的,水平桅杆14最好可拆解地连结于风筝翼面上。在相反于具有垂直及水平桅杆的一边的另一个风筝面,一条桅索15以一端穿过左风筝翼面12并且连结于水平桅杆14上,而且桅索15上的一点与一绳索相连,该绳索的另一端亦穿过风筝本体并且连结于垂直桅杆11的下端。同样地,另一桅索16以与桅索15相同的方式连结于水平桅杆与垂直桅杆上。在此必须强调的是两条桅索15及16的固定点17、18及19在风筝翼面上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而此三角形区域即为承受风力的基本面积,并且在此三角形之外的左或右风筝翼面12或13的面积作用为一稳定翼,可以在各种不同的风力下稳定平衡风筝的飞行。该三角形区域的面积最好设计成为小于相邻的作用为飞行稳定翼的风筝翼面的面积,以便使风筝在风力和/或风向有一突然变化时可以很容易地稳定其自身。请参阅图3A及3B,当风筝承受风力时,左及右风筝翼面12及13的区域通常将会向上弯折。在图3A里,该风筝处于一平衡的飞行状态,其中作用于与左及右风筝翼面12及13的有效面积B及B′的风力D及D′相等。如果该风筝飞进一个具有不均匀分布气流的区域里,或者风力和/或风向有一突然变化而造成作用于风筝的左和右翼面的风力不相等,例如图3b所示,而且作用于左风筝翼面12的风力H大于作用于右风筝翼面13的风力G时,风筝的左翼面将趋向于被向上推动并且其右风筝翼面13将趋向于被向下推动至一水平的位置。不管如何,所需用以将左风筝翼面12向上推动的有效作用力正比于风力H与有效面积B,并且随着左风筝翼面12被向上倾斜推动而逐渐变弱,这是因为其有效面积B逐渐变小的原因,同时,作用于右风筝翼面13的有效作用力G将逐渐增大,这是因为随着右风筝翼面13被向下倾斜推动其承受风力的有效面积B′将逐渐变大的原因。因此,当两个风筝翼面的风力与有效面积的乘积相等时,亦即B×H=B′×G,风筝将停止倾斜而保持于一个平衡的飞行状态,并且如果作用于两风筝翼面的风力再度相等时,该风筝将会回复到如图3A所示的原始位置。
图8所示是本发明的一个操控机构。该操控机构大致上包含一根控制杆3、一个可枢转地装设于该控制杆3上的风筝线调节器、以及一个位于靠近控制杆3的下端处的卷线装置5。请参阅图5及图8,该卷线装置5包含一个固定于控制杆3之上的护线盖51,一个线轴52可枢转地与该护线盖51偶合在一起、以及一个设置于线轴52上的止动机构53,可用于将风筝线停止于任意的长度位置。一个风筝线张力调节器54最好设置于线轴52上,以便在万一风筝线于张力状态下被放出后有一均匀的张力伸长时可调节风筝线的长度。在此情况下,两条风筝线的一端系结于该风筝线张力调节器54而互相沿不同的方向缠绕该风筝线张力调节器54上。如果由于不同的张力伸长而造成两风筝线的长度有差异时,这些风筝线的长度可借着将风筝线张力调节器54朝一方向转动而被调节以便补偿其长度的差异,如图7所示。这两根风筝线的另一端穿过线轴52上的一个小孔55而一起缠绕于线轴52上,然后,该两风筝线绕过一滑轮61并且经由护线盖51上的另一个小孔56而穿出于护线盖51之外,如图8所示。本发明的护线盖51防止风筝线在不受张力状态下从线轴52上脱落。而滑轮61用以顶住风筝线使两风筝线保持相同的张力。请再参考图5、6及7,一个基本上由一凸轮57、一弹簧58以及一止块59所构成的止动机构被设置,用以在特定的位置停止线轴52的转动,从而将风筝线保持于所欲的长度位置。图6显示止块59被一设置于护线盖51上的突起60所止住。此时,线轴52被卡住于此并且因而使风险线无法再从线轴52上被放出。另一种可变换的方式是,当止块59被凸轮57移动一个角度时,其将不再被护线盖51上的突起60所卡住,因而使得线轴52与风筝线可以一起自由转动而使风筝线可以自由地被放出或者收回,如图7所示。
风筝线调节器4大致上包括一个可枢转地装设在控制杆3上的调节臂41,其上一个右滑轮42与一个左滑轮43分别配置于调节臂41的两端;以及一个中央滑轮41装设在控制杆3上,如图8所示。从护线盖51伸出的两条平行的风筝线先从中央滑轮44的一边一起绕过中央滑轮44,然后,其中一条风筝线绕过左滑轮43后再穿过控制杆3顶端的一个固持套环31,而另一条风筝线则绕过右滑轮42后亦从控制杆3上相同的固持套环31穿过。这两条风筝线随后再分别地与桅索15及16相连结,如图4所示。由于风筝线调节器4的调节臂41可枢转,所以两条风筝线的有效长度(其为风筝线与桅索15或16的连结点与左或右滑轮42或43之间的距离)可以借着沿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转动调节臂42而变动,从而造成空中的风筝1飞行方向的改变。
控制杆3基本上为一直杆,作用为操控风筝1的加长的力臂。为了增进控制杆3的实用性,也可设计成为可收缩状,以便在其伸长后具有更长的长度。为了易于搬运,桅索15及16与风筝线的连结亦可借着钩或夹而被设计成为可拆解的结构。本发明的风筝的起飞不需要如传统特技风筝般地须先将风筝线完全放出后才能起飞。本发明的风筝可以很容易地从地面上飞起,只要操作者依据风速与风向使风筝翼面迎着风而挥动控制杆即可。并且只要作动卷线装置的止动机构即可将风筝保持于空中的任意高度。再者,借着转动风筝线调节器4的调节臂41,操作者可以很容易地任意改变风筝的飞行状态,此就风筝飞行于具有各种气流状况的空中通常是必要的。若欲将风筝从空中收回,操作者仅需握住本发明的控制杆并且启动卷线装置以将风筝线卷回即可。
本发明于此已配合一较佳实施例做了描述,应该理解到,其各种变更型对于熟悉此项技艺的人士读过本说明书之后即变为显而易知者。因此,这些变化应包括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它包含一风筝本体和经由两条风筝线与风筝本体相连接的操控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控机构基本上包括一根直的控制杆,一个可枢转地装设在上述控制杆下端的卷线装置,以及一个可枢转地装设于上述控制杆上并且位于上述卷线装置上方的风筝线调节器。
2.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筝本体包含一个被一垂直桅杆等分为一左风筝翼面与一右风筝翼面的风筝翼面;一根两端分别固定于上述左、右风筝翼面外缘的水平桅杆;一条以一端穿过上述的左风筝翼面然后连结于上述的水平桅杆上,而且该端上还通过一绳索穿过上述的风筝翼面后连结于上述垂直桅杆下端的第一桅索;和一条以一端穿过上述的右风筝翼面后连结于上述的水平桅杆上,而且该端上还通过一绳索穿过上述的风筝翼面后连接于上述的垂直桅杆下端的第二条桅索,两条风筝线分别连结于上述的第一条与第二条桅索上。
3.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其特征在于所述操控机构的卷线装置具有一固定于上述控制杆上的护线盖,一可枢转地固定于上述控制杆并且与上述护线盖耦合在一起供缠绕上述风筝线的线轴,以及一个可以选择地停止或使上述线轴自由转动的止动机构。
4.依据权利要求1至3所述的具有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其特征在于所述操控机构的风筝线调节器包括一个可枢转地固定于上述控制杆的调节臂;一个配置于上述调节臂的一端的左滑轮;一个配置于上述调节壁的另一端的右滑轮;一个固定于上述控制杆而位于上述调节臂上方的中央滑轮;以及一个位于上述控制杆顶端的风筝线固持套环,上述的风筝线从上述中央滑轮的一边绕过上述的中央滑轮,然后上述的风筝线之一绕过上述的左滑轮并且穿过上述的风筝线固持套环,而上述风筝线的另一条则绕过上述的右滑轮并且亦穿过上述的风筝线固持套环,上述的两条风筝线分别与上述的桅索相连结。
5.依据权利要求1、3及4所述的具有操控机构的特技风筝,其特征在于上述的控制杆是一可伸长的直杆。
全文摘要
本发明为一种特技风筝。它包含一个风筝桅索与桅杆以一种方式配置来增进飞行性能的风筝本体;以及一个操控机构,该操控机构具有一控制杆,作用为一加大的力臂以利操控风筝的动作;一风筝线调节器,用以调节两条与相对应的风筝桅索连结的风筝线以便增进风筝飞行的灵敏性与稳定性,以及一个以一种方式配置来操控风筝线使得风筝能够从操作者手中飞出和收回的卷线装置。
文档编号A63H27/08GK1073611SQ9111185
公开日1993年6月30日 申请日期1991年12月19日 优先权日1991年12月19日
发明者林昭平 申请人:林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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