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供钉装置,所述供钉装置包含有至少一供给装置、及多个设于供给装置上,且设置至少一排钉组件的收纳装置,并该收纳装置受供给装置带动位移;
至少一取钉装置,该取钉装置设于供钉装置侧处,且取钉装置包含有至少一搬运装置、及至少一设于搬运装置上受其带动位移,并用于拿取排钉组件的拿取装置;及
至少一打钉装置,该打钉装置设于取钉装置侧处,且与拿取装置位置对应以接收该排钉组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拿取装置包含有至少一设于搬运装置上的收容机构、及至少一设于收容机构上的取放机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机构包含有至少一得活动启闭且收容排钉组件的夹具组件。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放机构包含有至少一移钉机构、及至少一设于移钉机构上且受其连动位移,并用于固持排钉组件的固持机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搬运装置包含有多个相配合设置得移载机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打钉装置包含有至少一对应设置于搬运装置侧处的打钉机构、及至少一对应设置于打钉机构侧处的置料机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打钉机构包含有至少一与搬运装置位置对应的拨钉组件、及至少一设于拨钉组件侧处与其配合动作的打钉组件。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置料机构包含有至少一与打钉机构位置对应的升降机构、及至少一设于升降机构上受其连动位移的夹料机构。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钉装置、取钉装置、及打钉装置设于至少一承载装置上。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打排钉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钉组件包含有多个并排设置的固定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