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主动送经装置,包括支撑架和盘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内设有至少一层盘头机构,该盘头机构包括伺服电机、减速机和第一盘头,伺服电机和减速机装在支撑架的左侧壁,伺服电机与减速机连接,减速机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装接有法兰轴,第一盘头的左侧和右侧各装设一个中法兰,该第一盘头的左侧的中法兰与法兰轴连接,中法兰设在壳体上,壳体固定装在支撑架上,壳体上设有弧形卡口,该弧形卡口内设有三个定心轴承,法兰卡装在壳体的弧形卡口中且被三个定心轴承包围在中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送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盘头机构还包括第二盘头,该第二盘头的左侧安装中法兰并通过壳体装在支撑架上,第二盘头的右侧安装侧法兰并通过壳体装在支撑架上,第二盘头左侧的中法兰与第一盘头右侧的中法兰卡装连接,使得第二盘头和第一盘头同步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送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盘头机构还包括第二盘头,该第二盘头的左侧安装侧法兰并通过壳体装在支撑架上,第二盘头的右侧安装中法兰并通过壳体装在支撑架上,第二盘头左侧的侧法兰与第一盘头右侧的中法兰卡装连接,第二盘头右侧的中法兰通过法兰轴与装在支撑架右侧壁的减速机连接,该减速机与电机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送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法兰上设有扭力销,第一盘头左侧的中法兰通过扭力销与联轴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送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法兰为双面法兰,侧法兰为单面法兰。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主动送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盘头和第二盘头上均设有盘头腰槽,中法兰通过扭力销与盘头腰槽卡装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送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弧形卡口上还装设有径向限位轴承,法兰轴与该径向限位轴承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