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49416发布日期:2019-08-16 22:49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裁剪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



背景技术:

电动裁剪刀是应用于服装加工等布料裁剪环节的主要工具,电动裁剪刀通过刀片上下高速运动裁剪布料。

但本申请发明人在实现本申请实施例中技术方案的过程中,发现上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如下技术问题:

在使用时,由于操作者的失误,容易将自己的手指等身体部位碰触到裁剪刀的刀片,造成严重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解决了现有对技术中电动裁剪刀缺少防护装置,安全事故频发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为电动裁剪刀增加防护罩,减少安全事故的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所述防护罩包括:固定臂,所述固定臂通过第一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顶部,且所述固定臂的形状与所述裁剪刀的顶部形状相匹配;第一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通过第一连接装置与所述固定臂连接;底托架,所述底托架通过第二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压脚上;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二连接件通过第三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底托架的两端;防护帘,所述防护帘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件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件连接,且所述防护帘由多个第三连接件连接而成。

优选的,第一连接装置为连接环。

优选的,所述第一紧固装置、第二紧固装置、第三紧固装置均为螺栓。

优选的,所述固定臂由钢板弯折而成。

优选的,所述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三连接件、所述底托架均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

优选的,所述第一连接件由钢板或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

优选的,所述防护罩需要两条所述防护帘。

优选地,所述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三连接件的厚度为2.5mm。

优选地,所述底托架的厚度为6mm。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效果:

1、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所述防护罩包括:固定臂,所述固定臂通过第一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顶部,且所述固定臂的形状与所述裁剪刀的顶部形状相匹配;第一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通过第一连接装置与所述固定臂连接;底托架,所述底托架通过第二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压脚上;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二连接件通过第三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底托架的两端;防护帘,所述防护帘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件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件连接,且所述防护帘由多个第三连接件连接而成。通过上述防护罩解决了现有对技术中电动裁剪刀缺少防护装置,安全事故频发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为电动裁剪刀增加防护罩,减少安全事故的技术效果。

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所述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三连接件、所述底托架均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达到美观、耐用的技术效果。

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所述第一紧固装置、第二紧固装置、第三紧固装置均为螺栓,达到减少紧固装置种类,方便安装的技术效果。

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所述固定臂由钢板弯折而成,达到所述固定臂的形状与所述裁剪刀的顶部完全契合的技术效果。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电动裁剪刀防护罩的第一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所示电动裁剪刀防护罩的底托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所示电动裁剪刀防护罩的第二连接件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1所示电动裁剪刀防护罩的第二连接件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1所示电动裁剪刀防护罩的第三连接件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7为图1所示电动裁剪刀防护罩的第三连接件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固定臂1;第一连接件2;底托架3;第二连接件4;连接环5;第三连接件6。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解决了现有对技术中电动裁剪刀缺少防护装置,安全事故频发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为电动裁剪刀增加防护罩,减少安全事故的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总体结构如下:

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所述防护罩包括:固定臂,所述固定臂通过第一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顶部,且所述固定臂的形状与所述裁剪刀的顶部形状相匹配;第一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通过第一连接装置与所述固定臂连接;底托架,所述底托架通过第二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压脚上;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二连接件通过第三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底托架的两端;防护帘,所述防护帘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件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件连接,且所述防护帘由多个第三连接件连接而成。通过上述防护罩解决了现有对技术中电动裁剪刀缺少防护装置,安全事故频发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为电动裁剪刀增加防护罩,减少安全事故的技术效果。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请参考图1-7,所述防护罩包括:

固定臂1,所述固定臂1通过第一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顶部,且所述固定臂1的形状与所述裁剪刀的顶部形状相匹配;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臂1由钢板弯折而成。

具体而言,所述固定臂1由钢板弯折而成,弯折的形状与所述裁剪刀的顶部形状相匹配,所述固定臂1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顶部。

第一连接件2,所述第一连接件2通过第一连接装置与所述固定臂1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连接件2由钢板或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连接装置为连接环5。

具体而言,所述第一连接件2有两个,分别设置在所述固定臂1的两端,用于连接所述固定臂1和所述防护帘。所述第一连接件2由钢板或者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所述第一连接件2通过所述连接环5与所述固定臂1连接在一起。

底托架3,所述底托架3通过第二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压脚上;

进一步的,所述底托架的厚度为6mm。

具体而言,所述底托架3的中间部位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压脚上,所述底托架3的两端通过螺栓与所述第二连接件4固定在一起。所述底托架3由厚度为6mm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

第二连接件4,所述第二连接件4通过第三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底托架3的两端。

具体而言,所述第二连接件4如图4、图5所示,所述第二连接件4下部设置有两个螺栓孔,所述螺栓孔用于将所述第二连接件4与所述底托架3固定在一起。所述第二连接件4一端与所述防护帘连接,另一端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底托架3的两端,达到将所述防护帘固定到所述底托架3上的技术效果。

防护帘,所述防护帘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件2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件4连接,且所述防护帘由多个第三连接件6连接而成。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连接件4、所述第三连接件6的厚度为2.5mm。

进一步的,所述防护罩需要两条所述防护帘。

具体而言,所述防护帘设置在所述裁剪刀的两侧,所述防护帘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件2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件4连接。所述防护帘由多个所述第三连接件6串联而成,所述第三连接件6呈鱼鳞状排列。所述防护帘随着所述压脚的上下移动而缩短、延长,所述缩短、延长过程顺畅,不偏不卡不断。所述第二连接件4、所述第三连接件6均由厚度为2.5mm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连接件4、所述第三连接件6、所述底托架3均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

具体而言,所述第二连接件4、所述第三连接件6、所述底托架3均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通过模压、切割、弯曲、打磨等工艺制成,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具有材料轻,耐老化,透光性好等优点,达到美观、耐用的技术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紧固装置、第二紧固装置、第三紧固装置均为螺栓。

具体而言,所述第一紧固装置、第二紧固装置、第三紧固装置均为螺栓,达到减少紧固装置种类,方便安装的技术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过上述防护罩解决了现有对技术中电动裁剪刀缺少防护装置,安全事故频发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为电动裁剪刀增加防护罩,减少安全事故的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效果:

1、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裁剪刀防护罩,所述防护罩包括:固定臂,所述固定臂通过第一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顶部,且所述固定臂的形状与所述裁剪刀的顶部形状相匹配;第一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通过第一连接装置与所述固定臂连接;底托架,所述底托架通过第二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裁剪刀的压脚上;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二连接件通过第三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底托架的两端;防护帘,所述防护帘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件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接件连接,且所述防护帘由多个第三连接件连接而成。通过上述防护罩解决了现有对技术中电动裁剪刀缺少防护装置,安全事故频发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为电动裁剪刀增加防护罩,减少安全事故的技术效果。

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所述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三连接件、所述底托架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达到美观、耐用的技术效果。

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所述第一紧固装置、第二紧固装置、第三紧固装置均为螺栓,达到减少紧固装置种类,方便安装的技术效果。

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所述固定臂由钢板弯折而成,达到所述固定臂的形状与所述裁剪刀的顶部完全契合的技术效果。

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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