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物洗涤设备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9037751阅读:来源:国知局
037]优选地,进入口 50a的内径为内出口 50d的内径的1.5-2倍。由此,进入第一进入管52中的水蒸气在内出口 50d处流速得到稳定提升,便于真空度的产生。
[0038]在一些实施例中,蒸汽发生元件32为超声波振动片或机械振动片。这样,通过超声波振动片或机械振动片的振动作用将液态的水快速转化成水蒸气,以便于利用气体在文丘管中的抽吸作用将雾化后的处理剂引出。
[0039]可选择地,雾化元件42为电加热雾化件。具体地,雾化元件42与控制板连接,雾化元件42通电后通过电加热产生热量,由此将液态的处理剂雾化。采用电加热雾化件可实现处理剂与衣物的深层接触,使处理剂更好的发挥作用,留香更持久。
[0040]此外,文丘里管50的排出口 50c或蒸汽发生器30上还可以设置引风机以提高水蒸气以及水蒸气与雾化后的处理剂的混合气体流的流动速度,使混合气体流快速流动至洗涤室20内ο
[0041]如图3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雾化装置40与蒸汽发生器30之间设有转换开关60,蒸汽发生器30通过转换开关60可选择地与蒸汽发生器30和洗涤室20之中的一个连接。也就是说,经蒸汽发生装置流出的水蒸汽可直接进入洗涤室20内,也可以与雾化后的洗涤剂一起混合后进入洗涤室20内,这样,操作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只浸泡衣物还是在衣物上添加处理剂,使洗衣机的功能更加多样。
[0042]参照图1所示,洗涤室20的侧部具有喷淋管道70,喷淋管道70具有管道入口 71以及至少一个管道出口 72,管道入口 71与排出口 50c连通,管道出口 72——对应地连接到洗涤室20上。具体地,喷淋管道70可以是三通管、四通管,喷淋管道70的一个出口与排出口 50c连接,喷淋管道70的其它出口与相应的洗涤室20连接以将处理剂与水的混合气体流输送至洗涤室20内。这样,文丘里管50的排出口 50c可通过喷淋管道70将水蒸气或水与处理剂的混合气体流输送到洗涤室20内;而且喷淋管道70设置在洗涤室20的侧部,合理利用了洗衣机机壳10内的空间。
[0043]优选地,洗涤室20、管道出口 72的个数为两个,两个洗涤室20在竖直方向依次分布,其中一个管道出口 72连接到位于上方的洗涤室20的下侧部,另一个管道出口 72连接到位于下方的洗涤室20的顶部。
[0044]由此,处理剂和水的混合气体流经喷淋管道70流入各个洗涤室20内,进入上方洗涤室20内的混合气体流中气体含量较高,混合气体流经上方洗涤室20的下侧部进入后引起气体含量较大,因此混合气体流向上升腾并对上方的衣物浸湿,以使上方的洗涤室20内的衣物得到均匀、全面的清洁;随着混合气体流在喷淋管道70内的冷却,混合气体流中的气体含量逐渐减小,这部分气体含量小的混合气体流经位于下方的洗涤室20的顶部进入,并在重力作用下快速落入该洗涤室20内的相应衣物上。
[004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46]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4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4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9]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50]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衣物洗涤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壳; 至少一个洗涤室,所述洗涤室设于所述机壳内; 蒸汽发生器,所述蒸汽发生器包括用于盛放水的第一容器以及将水转化成蒸汽的蒸汽发生元件,所述第一容器上设有供水进入的进水口和供蒸汽排出的蒸汽排出口; 雾化装置,所述雾化装置包括用于盛放处理剂的第二容器以及用于将处理剂雾化的雾化元件,所述第二容器上设有雾化气体排出口; 文丘里管,所述文丘里管至少具有进入口、吸附口以及排出口,所述进入口与所述蒸汽排出口连通,所述吸附口与所述雾化气体排出口连通,所述排出口连接到所述至少一个洗涤室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洗涤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文丘里管包括: 排出管,所述排出口以及吸附口形成在所述排出管上; 第一进入管,所述第一进入管至少部分伸入所述排出管上,所述第一进入管的一端形成所述进入口,所述第一进入管伸入所述排出管内的一端的孔径逐渐减小并形成内出口 ; 第二进入管,所述第二进入管与所述吸附口连通且邻近所述内出口设置。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衣物洗涤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出管的内径为所述进入口的内径的1.5-2倍。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衣物洗涤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进入口的内径为所述内出口的内径的1.5-2倍。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洗涤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发生元件为超声波振动片或机械振动片。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洗涤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元件为电加热雾化件。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洗涤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装置与所述蒸汽发生器之间设有转换开关,所述蒸汽发生器通过所述转换开关可选择地与所述蒸汽发生器和所述洗涤室之中的一个连接。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衣物洗涤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室的侧部具有喷淋管道,所述喷淋管道具有管道入口以及至少一个管道出口,所述管道入口与所述排出口连通,所述管道出口——对应地连接到所述洗涤室上。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衣物洗涤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室、所述管道出口的个数为两个,两个所述洗涤室在竖直方向依次分布,其中一个管道出口连接到位于上方的洗涤室的下侧部,另一个管道出口连接到位于下方的洗涤室的顶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衣物洗涤设备包括:机壳;至少一个洗涤室,所述洗涤室设于所述机壳内;蒸汽发生器,所述蒸汽发生器包括用于盛放水的第一容器以及将水转化成蒸汽的蒸汽发生元件,所述第一容器上设有供水进入的进水口和供蒸汽排出的蒸汽排出口;雾化装置,所述雾化装置包括用于盛放处理剂的第二容器以及用于将处理剂雾化的雾化元件,所述第二容器上设有雾化气体排出口;文丘里管,所述文丘里管至少具有进入口、吸附口以及排出口,所述进入口与所述蒸汽排出口连通,所述吸附口与所述雾化气体排出口连通,所述排出口连接到所述至少一个洗涤室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衣物洗涤设备不仅能够深层清洁衣物,且处理剂投放更加均匀。
【IPC分类】D06F58/10, D06F43/00, D06F39/08, D06F58/20, D06F39/02, D06F35/00, A61L2/07
【公开号】CN204690363
【申请号】CN201520265203
【发明人】郭卫华
【申请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7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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