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58019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一种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安装机构,特别涉及一种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



背景技术:

弹簧式刷辊就是把刷丝嵌压在镀锌铁条或不锈钢条中,通过机器缠绕成弹簧的形状,而形成一种新的品种毛刷辊。有的弹簧式刷辊也有一定的间隙,那是考虑弹簧式刷辊在工作的情况下会有杂物掉落在刷丝中而无法清理而特殊设计的。现有的弹簧式刷辊不方便安装,对墙壁粉刷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可以将弹簧式刷辊的一端安装在第二圆锥块位置,弹簧式刷辊的另一端安装在第四圆锥块位置,从而可以使弹簧式刷辊进行牢固安装,第一扣块与第二扣块可以使弹簧式刷辊安装更加牢固,通过弹簧式刷辊方便对墙壁进行快速粉刷的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包括调节座,所述调节座包括底座和设置在底座底部的支撑座,支撑座设置在固定柱的端部,固定柱呈竖直布置,底座上设有连接柱,连接柱呈竖直布置,连接柱的端部设有第一导向管与第二导向管,第一导向管与第二导向管通过连接块连接,所述调节座上设有第一扣块与第二扣块,第一扣块与第二扣块呈竖直布置,第一扣块的下端设有第一圆锥块,第一圆锥块插接在第一导向管的一端内,第一扣块的上端设有第二圆锥块,第二扣块的下端设有第三圆锥块,第三圆锥块插接在第一导向管的另一端内,第二扣块的上端设有第四圆锥块,第四圆锥块与第二圆锥块对应。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扣块的背部设有开槽。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扣块与第二扣块的形状大小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圆锥块、第二圆锥块、第三圆锥块以及第四圆锥块均为圆锥形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圆锥块、第三圆锥块以及第一导向管之间通过锁杆连接,锁杆的端部设有锁母。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可以将弹簧式刷辊的一端安装在第二圆锥块位置,弹簧式刷辊的另一端安装在第四圆锥块位置,从而可以使弹簧式刷辊进行牢固安装,第一扣块与第二扣块可以使弹簧式刷辊安装更加牢固,通过弹簧式刷辊方便对墙壁进行快速粉刷。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本发明所述调节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所述第一扣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4中A-A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与图5所示,一种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包括调节座,所述调节座包括底座1和设置在底座1底部的支撑座2,支撑座2设置在固定柱3的端部,固定柱3呈竖直布置,底座1上设有连接柱4,连接柱4呈竖直布置,连接柱4的端部设有第一导向管5与第二导向管6,第一导向管5与第二导向管6通过连接块7连接,所述调节座上设有第一扣块8与第二扣块12,第一扣块8与第二扣块12呈竖直布置,第一扣块8的下端设有第一圆锥块10,第一圆锥块10插接在第一导向管5的一端内,第一扣块8的上端设有第二圆锥块11,第二扣块12的下端设有第三圆锥块13,第三圆锥块13插接在第一导向管5的另一端内,第二扣块12的上端设有第四圆锥块14,第四圆锥块14与第二圆锥块11对应;第一扣块8的背部设有开槽9,第一扣块8与第二扣块12的形状大小相同,第一圆锥块10、第二圆锥块11、第三圆锥块13以及第四圆锥块14均为圆锥形形状;第一圆锥块10、第三圆锥块13以及第一导向管5之间通过锁杆15连接,锁杆15的端部设有锁母16。

本发明墙壁粉刷用弹簧式刷辊安装机构,可以将弹簧式刷辊的一端安装在第二圆锥块11位置,弹簧式刷辊的另一端安装在第四圆锥块14位置,从而可以使弹簧式刷辊进行牢固安装,第一扣块8与第二扣块12可以使弹簧式刷辊安装更加牢固,通过弹簧式刷辊方便对墙壁进行快速粉刷。

其中,第一扣块8的背部设有开槽9,所以节省了第一扣块8的材料。

其中,第一圆锥块10、第二圆锥块11、第三圆锥块13以及第四圆锥块14均为圆锥形形状;所以方便对接。

其中,第一圆锥块10、第三圆锥块13以及第一导向管5之间通过锁杆15连接,锁杆15的端部设有锁母16;所以方便组装。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