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ATM防护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6353阅读:440来源:国知局
一种ATM防护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ATM机安全防护领域,具体涉及一种ATM防护舱。



背景技术:

目前,ATM机被广泛应用于各银行,其操作简单且不受上下班时间的限制,使用极为方便,城市公共场所设置的ATM机通常是开放式的,一般在ATM机周围加装防护舱,由于防护舱体积较大,制造好的防护舱在运输上十分不便,而且组装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运输方便、组装简单的ATM防护舱。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一种ATM防护舱,包括舱体和固设在舱体顶部的灯箱,所述舱体包括一舱门和两面板,所述舱门的两侧均设置有第一连接柱,所述面板的两侧均设置有第二连接柱,所述第一连接柱和第二连接柱的上、下端均为敞口结构,第一连接柱与第二连接柱通过合页转动连接,相连接的第一连接柱和第二连接柱间设置一固定柱,所述固定柱位于舱体外侧,固定柱包括垂直的两侧面和连接所述两侧面的第一弧形面和第二弧形面,固定柱的上、下端均为敞口结构,所述两侧面分别与第一连接柱和第二连接柱的侧边贴合,并通过螺栓固定,所述螺栓的两端均置于第一连接柱、第二连接柱和固定柱内,通过固定柱的固定使得舱门与两面板间分别呈90°夹角,即构成一个矩形状的舱体,并且舱体外第一连接柱和第二连接柱间的间隙被固定柱填充,使得舱体的整体美观,所述第一连接柱和第二连接柱的底端固定有舱体焊接安装板。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ATM防护舱,所述舱体还包括直角弯折板,所述直角弯折板设置在舱体内侧第一连接柱和第二连接柱相交处的上部,并通过螺栓分别与第一连接柱和第二连接柱固定,且螺栓远离头部的一端均置于第一连接柱和第二连接柱内,所述的直角弯折板进一步紧固了舱门与两面板的夹角,使得舱体更加稳固。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ATM防护舱,所述灯箱下端面上设置有“U”挡板,所述挡板的开口端朝向墙面

本实用新型技术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设计合理,通过合页转动连接的舱门与面板在运输时可平铺,节省空间,方便运输,到达安装地点后,通过螺栓将直角弯折板和固定柱与舱门和面板组装即可,安装简单方便,灯箱可封闭舱体的上端并遮挡直角弯折板,使之整体美观大方的同时保证了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舱门和面板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舱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A处放大示意图,

图5固定柱结构示意图,

图6为灯箱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现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参见图1至图6,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ATM防护舱,包括舱体1和固设在舱体1顶部的灯箱2,所述舱体1包括一舱门3和两面板4,所述舱门3的两侧均设置有第一连接柱5,所述面板4的两侧均设置有第二连接柱6,所述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的上、下端均为敞口结构,第一连接柱5与第二连接柱6通过合页7转动连接,相连接的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间设置一固定柱9,所述固定柱9设置在舱体1外侧,固定柱9包括垂直的两侧面和连接所述两侧面的第一弧形面10和第二弧形面11,固定柱9的上、下端均为敞口结构,所述两侧面分别与相邻的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的侧边贴合,并通过螺栓固定,所述螺栓的两端均置于第一连接柱5、第二连接柱6和固定柱9内,所述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的底端固定有舱体焊接安装板(图中未示出)。

所述舱体1还包括直角弯折板8,所述直角弯折板8设置在舱体1内侧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相交处的上部,并通过螺栓分别与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固定,且螺栓远离头部的一端均置于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内。

所述灯箱2的下端面上设置有“U”挡板12,所述挡板12的开口端朝向墙面。

本实用新型的舱体1的舱门3两侧边设置第一连接柱5,面板4的两侧边设置第二连接柱6,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通过合页转动连接,即舱门3和面板4间转动连接,运输时,可将舱门3与面板4平铺,节省空间便于运输,到达安装地点后,调整舱门3与面板4间夹角为90°,如图2所示,相连接的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间在舱体1外侧存在一空隙,将固定柱9设置在该空隙处,固定柱9的两个侧面分别与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的侧边贴合,并通过螺栓固定,然后在舱体1内侧第一连接柱5和第二连接柱6的连接处的上部固定直角弯折板8,并通过螺栓固定,这样通过固定柱9和直角弯折板8固定舱门3与面板4间的相对位置,构成舱体1,灯箱2盖合在舱体1上端,封闭第一连接柱5、第二连接柱6和固定柱9的上端,同时灯箱2下端面设置的U形挡板12可以遮挡直角弯折板8,使得整个防护舱美观大方,同时安全可靠。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在上面结合附图对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改进,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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