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型吸沙混合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5979阅读:63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吸沙船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大型吸沙混合舱。



背景技术:

目前吸沙作业一般采用吸沙船来实现,吸沙船上固定有吸沙泵,通过吸沙泵将河底的泥沙抽上来,在将抽上来的泥沙放入泥沙混合舱进行沉淀,沉淀完成后将水排干从而得到泥沙。

河底的泥沙分为细沙和粗沙,两种沙子其大小不同,因此应用的环境也不相同,现有将细沙和粗沙分离是在收集完泥沙后进行,这样导致工序增加,还要添加额外的设备来进行分离,造成成本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存在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大型吸沙混合舱,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能将不同粗细的泥沙分离。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大型吸沙混合舱,包括长条形的舱体,所述舱体一端的侧壁上开有进口,进口靠近舱体的上端,舱体另一端的侧壁上开有出口,出口靠近舱体的下端,舱体的底部固定有若干凸块,凸块沿着舱体的长度方向依次排列,相邻凸块之间形成沉降凹口,舱体内位于沉降凹口内固定有挡板,挡板的下端与沉降凹口的底部之间具有间隙,挡板的上端高于凸块的上端,舱体的底部开有若干出沙口,出沙口与沉降凹口对齐。

泥沙混合水从进口被排入舱体内,泥沙混合水流至舱体的底部,在泥沙混合水在流向出口时需要依次流过若干个凸块,由于挡板的阻挡,泥沙混合水必需要流过挡板的下端才能前进,因此泥沙混合水会沿着凸块不断的上下流动,在此过程中泥沙混合水中的泥沙动能会不断的损失,因此泥沙会不断的沉降到沉降凹口底部,沉降在沉降凹口底部的泥沙可以通过出沙口排出,靠近进口处的沉降凹口沉降的泥沙较粗,靠近出口处的沉降凹口沉降的泥沙较细,因此能对泥沙的粗细进行分离,在泥沙混合水到达出口时其内泥沙的含量会大大很低且泥沙最细;通过上述结构能实现泥沙的收集且能根据泥沙的粗细分别进行收集。

在上述的大型吸沙混合舱中,所述凸块的截面呈三角形,凸块的两侧面之间的夹角为锐角,凸块的两侧面之间通过圆弧过渡;该结构能引导泥沙水的流动并对泥沙进行收集。

在上述的大型吸沙混合舱中,所述凸块之间相接,凸块的中部位于相接处开有缺口,缺口与出沙口对齐,泥沙通过缺口进入出沙口排出。

在上述的大型吸沙混合舱中,所述凸块的两侧面上均固定有若干凸条,凸条的长度方向与凸块的长度方向平行,凸条的截面呈钝角三角形;该结构能进一步损耗泥沙的动能,使得泥沙更快的沉降。

在上述的大型吸沙混合舱中,所述挡板高于凸块的部分开有若干通水孔,在泥沙水水较多时位于上层的清水可通过通水孔流向出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大型吸沙混合舱具有能实现泥沙的收集且能根据泥沙的粗细分别进行收集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大型吸沙混合舱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舱体 11、进口 12、出口 13、出沙口 2、凸块 21、沉降凹口 22、缺口 23、凸条 3、挡板 31、通水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大型吸沙混合舱,包括长条形的舱体1,舱体1一端的侧壁上开有进口11,进口11靠近舱体1的上端,舱体1另一端的侧壁上开有出口12,出口12靠近舱体1的下端,舱体1的底部固定有若干凸块2,凸块2的截面呈三角形,凸块2的两侧面之间的夹角为锐角,凸块2的两侧面之间通过圆弧过渡;凸块2沿着舱体1的长度方向依次排列,相邻凸块2相接且相邻凸块2之间形成沉降凹口21,舱体1内位于沉降凹口21内固定有挡板3,挡板3的下端与沉降凹口21的底部之间具有间隙,挡板3的上端高于凸块2的上端,挡板3高于凸块2的部分开有若干通水孔31,舱体1的底部开有若干出沙口13,凸块2的中部位于相接处开有缺口22,缺口22与出沙口13对齐,出沙口13与沉降凹口21对齐。

凸块2的两侧面上均固定有若干凸条23,凸条23的长度方向与凸块2的长度方向平行,凸条23的截面呈钝角三角形,在泥沙水水较多时位于上层的清水可通过通水孔31流向出口12。

泥沙混合水从进口11被排入舱体1内,泥沙混合水流至舱体1的底部,在泥沙混合水在流向出口12时需要依次流过若干个凸块2,由于挡板3的阻挡,泥沙混合水必需要流过挡板3的下端才能前进,因此泥沙混合水会沿着凸块2不断的上下流动,在此过程中泥沙混合水中的泥沙动能会不断的损失,因此泥沙会不断的沉降到沉降凹口21底部,沉降在沉降凹口21底部的泥沙可以通过出沙口13排出,靠近进口11处的沉降凹口21沉降的泥沙较粗,靠近出口12处的沉降凹口21沉降的泥沙较细,因此能对泥沙的粗细进行分离,在泥沙混合水到达出口12时其内泥沙的含量会大大很低且泥沙最细;通过上述结构能实现泥沙的收集且能根据泥沙的粗细分别进行收集。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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