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混凝土搅拌装置,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可向罐体内送风的密封轴向转动搅拌罐。
背景技术:
现有的混凝土搅拌罐仅应用于混凝土的搅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罐体内腔处在非封闭状态,内部物料与外部空气相通,很容易导致物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发生不可控变化,从而与建筑使用标准产生偏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向罐体内送风的密封轴向转动搅拌罐,以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向罐体内送风的密封轴向转动搅拌罐,包括罐体、用于支撑罐体的支架总成、设在罐体前端的动力系统总成以及安装在罐体尾部的进料斗和出料斗,所述罐体尾部设有与进料斗相连通的进料口以及与出料斗相连通的出料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罐体内设有进风管,所述进风管的内端伸入到罐体内腔的前部,尾端伸出罐体并连接送风装置;所述罐体尾部的进料口的上方设有固定密封盖,所述罐体尾部的出料口上通过合页安装有出料密封盖;所述进料斗的投料口上安装有投料口盖;所述投料口盖上设有出风口。
进一步地说,所述罐体的内腔中设置有至少一个进风管支架,所述进风管位于罐体内腔中的部分固定在进风管支架上。
再进一步说,所述罐体内壁上设置有1-2组搅拌螺旋叶片。
再进一步说,所述罐体内壁上设置有若干个纵向辅助叶片。
更进一步说,所述罐体上设有维修人孔和取料观察窗。
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在传统的搅拌罐罐体基础上增加了密封和内部送风功能,可以有效地实现罐体内部物料与外部空气的隔绝,保持物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并可以根据物料的实际情况,实现内部送风,以实现物料的属性变化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动力系统总成;2-罐体;3-进风管;4-进风管支架;5-搅拌螺旋叶片;6-取料观察窗;7-维修人孔;8-固定密封盖;9-合页;10-进料斗;11-出风口;12-投料口盖;13-出料斗;14-纵向辅助叶片;15-出料密封盖;16-支架总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所述可向罐体内送风的密封轴向转动搅拌罐,包括罐体2、用于支撑罐体2的支架总成16、设在罐体2前端的动力系统总成1以及安装在罐体2尾部的进料斗10和出料斗13。所述罐体2采用传统的梨形混凝土搅拌罐结构,其尾部设有与进料斗10相连通的进料口17以及与出料斗13相连通的出料口18。罐体2安装在支架总成16上,并通过动力系统总成1驱动,实现罐体2自身沿罐体轴线左旋或右旋旋转,以实现内部物料的搅拌或进出料功能。
所述罐体2内设有进风管3,所述进风管3的内端伸入到罐体2内腔的前部,并固定在设置于罐体2内腔中的进风管支架4上。所述进风管支架4的设置可根据物料的不同和罐体2的大小进行选择,可以选择不设置进风管支架4,也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进风管支架4。所述进风管3的尾部伸出罐体2,连接送风装置;所述罐体2尾部的进料口17的上方设有固定密封盖8,所述罐体2尾部的出料口18上通过合页9安装有出料密封盖15;所述进料斗10的投料口上安装有投料口盖12;所述投料口盖12上设有出风口11。
固定密封盖8与关闭的出料密封盖15相结合,可以实现对罐体2的出料口18进行有效密封。当出料密封盖15打开时,可以实现罐体2的旋转出料,物料通过出料口18流出罐体2后通过出料斗13进入其他的后续应用。当投料口盖12开启时,可以实现物料投放,并在罐体2的转动下轻松实现物料进入罐体2并进行搅拌工作。投料结束,进行搅拌时,投料口盖12关闭,与固定密封盖8及出料密封盖15有效实现罐体2的密封。送风时,通过进风管3进入罐体2内的气体在罐体2实现高压,高压气体按照图1中空白箭头所示方向通过出风口11排出罐体2,以保持罐体2的气压,通过该气体循环过程,保证罐体2内空气的使用要求。
所述罐体2内壁上设置有1-2组搅拌螺旋叶片5,搅拌螺旋叶片5采用阿基米德螺旋线或双对数螺旋曲线线形,直纹正螺旋面(母线和轴线正交)和斜纹螺旋面(母线和轴线斜交)结构。
所述罐体2内壁上还设置有若干个纵向辅助叶片14。纵向辅助叶片14可提高设备的搅拌效果。罐体2自身旋转时,各种叶片带动物料随罐体2旋转,当物料达到一定高度时,叶片不在对物料其支持作用,物料因重力作用下落到罐体2底部,进入下一个回旋过程,通过多次的该过程循环,实现各种物料的混合搅拌功能。
所述罐体2上设有维修人孔7和取料观察窗6。维修人孔7可以有效实现设备内部物料残留的清楚和维修。取料观察窗6可以方便操作人员随时对罐内物料进行实时监控,其位置可以设置在维修人孔7的封盖上,也可以设在罐体2的其他适当的部位。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