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型的市政环保防护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5229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进型的市政环保防护网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防护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改进型的市政环保防护网。



背景技术:

在城市市政建设和施工场所周围,以及一些存在危险的市政设施周围,通常都需要搭建防护网。防护网可以起到隔离作用,加强施工安全和现场设施的安全,避免非操作人员闯入。

中国专利公开号为CN 105040609 A,发明创造的名称为市政环保防护网,包括顶板,顶板下表面靠近两侧面处均设有种植槽,种植槽槽口与顶板上表面平齐,两种植槽底部均连接有立柱,立柱呈空心结构,两立柱之间且靠近两种植槽处设有护板,护板两侧均卡接在两立柱上,护板下表面安装有横梁,横梁不止一个,两立柱上均开有数个对应的通孔,横梁两端置于通孔内,横梁上竖向设有转动板,横梁上开有供转动板穿过的通孔,还包括一加强板,加强板顶部均通过铰接螺栓与两立柱连接。但是其在种植槽内养殖绿植,在特殊天气条件下难以对绿植进行保护,同时缺乏防盗设施,存在着实际使用不方便,环保性能差,防护保养费时费力,安全性差的问题。

因此,发明一种改进型的市政环保防护网显得非常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改进型的市政环保防护网,以解决现有市政环保防护网实际使用不方便,环保性能差,防护保养费时费力,安全性差的问题。一种改进型的市政环保防护网,包括立柱,绿植固定槽,防护网格,防盗标识牌,防盗螺栓,刺尖,导线,感应器,报警器和支撑架,所述的绿植固定槽焊接在立柱的顶端;所述的防护网格连接所述的立柱;所述的防盗标识牌通过防盗螺栓固定在防护网格上;所述的刺尖焊接在防护网格的顶部并通过导线与感应器和报警器电性连接;所述的支撑架支撑在绿植固定槽的底部。

所述的绿植固定槽底部还设置有渗水孔,有利于在雨雪天气时及时排出积存雨水,防止对绿植造成伤害。

所述的刺尖采用多个交替均匀布置在防护网格的顶部;所述的刺尖通过导线与感应器形成回路。

所述的感应器具体采用通断电自感开关,有利于自动检测刺尖与感应器之间的电路运行情况。

所述的报警器具体采用声光报警器,有利于配合所述的感应器在电路中断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所述的立柱具体采用中空不锈钢管,有利于提供稳定支撑的同时便于电线的连接。

所述的支撑架具体从两侧将绿植固定槽支撑在立柱上,形成稳定的三角关系,有利于绿植固定槽的稳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由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型的市政环保防护网广泛应用于防护网技术领域。同时,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绿植固定槽和支撑架的设置,有利于将盆栽绿植固定安装在该防护网上端,达到美观、净化空气、环保的作用。

2.本实用新型刺尖、感应器和报警器的配合设置有利于防止外界人员进入,防护效果更好。

3.本实用新型防盗标识牌和防盗螺栓的配合设置,有利于在防护网上标注防护信息并防止标识牌被盗。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防盗螺栓结构示意图。

图中:

1-立柱,2-绿植固定槽,21-渗水孔,3-防护网格,4-防盗标识牌,5-防盗螺栓,6-刺尖,7-导线,8-感应器,9-报警器,10-支撑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

如附图1和附图2所示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改进型的市政环保防护网,包括立柱1,绿植固定槽2,防护网格3,防盗标识牌4,防盗螺栓5,刺尖6,导线7,感应器8,报警器9和支撑架10,所述的绿植固定槽2焊接在立柱1的顶端;所述的防护网格3连接所述的立柱1;所述的防盗标识牌4通过防盗螺栓5固定在防护网格3上;所述的刺尖6焊接在防护网格3的顶部并通过导线7与感应器8和报警器9电性连接;所述的支撑架10支撑在绿植固定槽2的底部。

所述的绿植固定槽2底部还设置有渗水孔21,有利于在雨雪天气时及时排出积存雨水,防止对绿植造成伤害。

所述的刺尖6采用多个交替均匀布置在防护网格3的顶部;所述的刺尖6通过导线7与感应器8形成回路。

所述的感应器8具体采用通断电自感开关,有利于自动检测刺尖6与感应器8之间的电路运行情况。

所述的报警器9具体采用声光报警器,有利于配合所述的感应器8在电路中断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所述的立柱1具体采用中空不锈钢管,有利于提供稳定支撑的同时便于电线的连接。

所述的支撑架10具体从两侧将绿植固定槽2支撑在立柱1上,形成稳定的三角关系,有利于绿植固定槽2的稳定。

工作原理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过程中,将盆栽绿植放置入绿植固定槽2内并加以固定,并通过防盗螺栓5固定防盗标识牌4标注禁行信息,当外界人士试图进入时通过刺尖6防止攀爬,当人为破坏刺尖6时,刺尖6与感应器8之间的回路被切断,感应器8将信息传递至报警器9,报警器9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利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启发下,设计出类似的技术方案,而达到上述技术效果的,均是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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