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1729阅读:285来源:国知局
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陶瓷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



背景技术:

陶瓷生产过程需要进行制坯,制坯的操作人员在身高和体型上会有差异,当拉坯机的工作托盘太低时,操作者长时间的工作会感到不适,太高也会增加操作者的工作负担,影响生产出陶瓷的质量,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包括拉坯机壳体、操作台和工作托盘,所述操作台位于拉坯机壳体的上端,所述工作托盘位于操作台的上端,所述工作托盘的下端固定连接有从动轴,所述拉坯机壳体的底端中部设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变速箱,所述变速箱的输出端连接有固定连接块,所述固定连接块的上端开设有齿槽,所述齿槽内壁的周向设有均匀的轮齿,所述齿槽内啮合有齿轮,所述齿轮的上端固定连接有主动轴,所述主动轴的下端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设有水平的铁芯,所述铁芯外侧绕设有线圈,所述铁芯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弹簧,所述弹簧的另一端均固定连接有铁质的限位块,所述从动轴的下端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壁上开设有多个与限位块匹配的限位槽,所述凹槽底部与主动轴顶端的连接处设有电动伸缩杆。

优选的,所述通孔内壁上设有与限位块匹配的万向滚珠。

优选的,所述凹槽的内壁上开设有竖直的滑槽,多个所述限位槽开设在滑槽的底部。

优选的,所述拉坯机壳体的外壁上设有电动伸缩杆控制开关和线圈通电开关,所述电动伸缩杆与电动伸缩杆控制开关电性连接,所述线圈与线圈通电开关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在操作时,首先为设有的线圈通电,铁芯的两端均产生磁性,将限位块吸附在通孔内,操作者根据自己的身高利用电动伸缩杆对工作托盘的高度进行调节,到达合适位置后,对为电动伸缩杆和线圈断电,限位块在弹簧的推动下进入限位槽内,从而实现对工作托盘高度的调节,该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适用于不同身高的操作者,使用范围大,减轻操作者工作负担,保证了陶瓷生产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的A处结构放大图。

图中:拉坯机壳体(1)、操作台(2)、工作托盘(3)、电机(4)、变速箱(5)、固定连接块(6)、齿轮(7)、从动轴(8)、主动轴(9)、电动伸缩杆(10)、凹槽(11)、限位槽(12)、通孔(13)、铁芯(14)、线圈(15)、弹簧(16)、限位块(1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包括拉坯机壳体1、操作台2和工作托盘3,操作台2位于拉坯机壳体1的上端,工作托盘3位于操作台2的上端,工作托盘3的下端固定连接有从动轴8,拉坯机壳体1的底端中部设有电机4,电机4的输出端连接有变速箱5,变速箱5的输出端连接有固定连接块6,固定连接块6的上端开设有齿槽,齿槽内壁的周向设有均匀的轮齿,齿槽内啮合有齿轮7,齿轮7的上端固定连接有主动轴9。

主动轴9的下端开设有通孔13,通孔13内设有水平的铁芯14,铁芯14外侧绕设有线圈15,铁芯14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弹簧16,弹簧16的另一端均固定连接有铁质的限位块17,通孔13内壁上设有与限位块17匹配的万向滚珠,便于限位块17的运动,从动轴8的下端开设有凹槽11,凹槽11内壁上开设有多个与限位块17匹配的限位槽12,凹槽11的内壁上开设有竖直的滑槽,多个限位槽12开设在滑槽的底部,便于对限位块17进行固定,凹槽11底部与主动轴9顶端的连接处设有电动伸缩杆10,拉坯机壳体1的外壁上设有电动伸缩杆控制开关和线圈通电开关,电动伸缩杆10与电动伸缩杆控制开关电性连接,线圈15与线圈通电开关电性连接,方便在操作前对工作托盘3进行调节。

本实用新型在操作时,首先为设有的线圈15通电,铁芯14的两端均产生磁性,将限位块17吸附在通孔13内,操作者根据自己的身高利用电动伸缩杆10对工作托盘3的高度进行调节,到达合适位置后,对为电动伸缩杆10和线圈15断电,限位块17在弹簧16的推动下进入限位槽12内,从而实现对工作托盘3高度的调节,该工作托盘高度可调节的拉坯机,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适用于不同身高的操作者,使用范围大,减轻操作者工作负担,保证了陶瓷生产的质量。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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