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9685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脚手架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文化娱乐的节目也越来越丰富,尤其是在户外的公共场所举办的活动越来越多,作为文娱节目的演出,演出的舞台是必须的,如果是在户外举办的演出,就需要搭建舞台,搭建舞台时最重要的就是良好的支撑装置,一般的支撑装置功能单一,组装麻烦,不易拆卸,使用性差,不能更好的起到良好的支撑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制造成本低、连接牢固、承重力强和安装方便的舞台搭建支撑架。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包括有分别平行设置的第一支撑主管、第二支撑主管、第三支撑主管和第四支撑主管,所述第一支撑主管与所述第二支撑主管之间以及所述第三支撑主管与所述第四支撑主管之间均设置有若干个横支架,所述第一支撑主管与第四支撑主管之间以及所述第二支撑主管与所述第三支撑主管之间均设置有若干个第一斜支架和第二斜支架,左右两端的所述第一支撑主管、第二支撑主管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一支架板,所述第二支撑主管、第三支撑主管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二支架板,所述第三支撑主管、第四支撑主管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三支架板,所述第一支撑主管、所述第四支撑主管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四支架板。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其中所述第一支撑主管、第二支撑主管、第三支撑主管、第四支撑主管均由不锈钢或铸铁制成。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其中所述第一支架板、第二支架板、第三支架板、第四支架板的数量均为两个。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其中所述第一斜支架与水平方向上的夹角为30-70°。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其中所述第二斜支架与水平方向上的夹角为120-160°。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其中所述第一支架板、第二支架板、第三支架板、第四支架板上均设置有通孔。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是:包括有分别平行设置的第一支撑主管、第二支撑主管、第三支撑主管和第四支撑主管,第一支撑主管与第二支撑主管之间以及第三支撑主管与第四支撑主管之间均设置有若干个横支架,第一支撑主管与第四支撑主管之间以及第二支撑主管与第三支撑主管之间均设置有若干个第一斜支架和第二斜支架,左右两端的第一支撑主管、第二支撑主管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一支架板,第二支撑主管、第三支撑主管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二支架板,第三支撑主管、第四支撑主管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三支架板,第一支撑主管、第四支撑主管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四支架板。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制造成本低,可将多个支架进行组合,安装和拆卸较方便,承重力强,较好的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主视图;

图3是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中:1、第一支撑主管 2、第二支撑主管 3、第三支撑主管

4、第四支撑主管 5、横支架 6、第一斜支架

7、第二斜支架 8、第一支架板 9、第二支架板

10、第三支架板 11、第四支架板 12、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舞台搭建支撑架,包括有分别平行设置的第一支撑主管1、第二支撑主管2、第三支撑主管3和第四支撑主管4,第一支撑主管1、第二支撑主管2、第三支撑主管3、第四支撑主管4均由不锈钢或铸铁制成。第一支撑主管1与第二支撑主管2之间以及第三支撑主管3与第四支撑主管4之间均设置有若干个横支架5,第一支撑主管1与第四支撑主管4之间以及第二支撑主管2与第三支撑主管3之间均设置有若干个第一斜支架6和第二斜支架7,第一斜支架6与水平方向上的夹角为30-70°,第二斜支架7与水平方向上的夹角为120-160°。左右两端的第一支撑主管1、第二支撑主管2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一支架板8,第二支撑主管2、第三支撑主管3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二支架板9,第三支撑主管3、第四支撑主管4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三支架板10,第一支撑主管1、第四支撑主管4之间设置有若干个第四支架板11,第一支架板8、第二支架板9、第三支架板10、第四支架板11的数量均为两个,第一支架板8、第二支架板9、第三支架板10、第四支架板11上均设置有通孔12。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制造成本低,可将多个支架进行组合,安装和拆卸较方便,承重力强,较好的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以上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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