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收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插件和两个相对设置的收口件,所述收口件设有用于容纳待收口组件的第一凹槽和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开口方向相反的第二凹槽,所述插件插接于所述第二凹槽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收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件包括不锈钢插件、铝合金插件或工程塑料插件;
所述收口件包括不锈钢收口件、铝合金收口件或工程塑料收口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收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件包括插接层和支撑层,所述插接层的端部设置于所述第二凹槽内,所述支撑层设置于两个相对设置的所述收口件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收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的槽底与至少一个槽壁的夹角为锐角;
和/或,所述第二凹槽的槽底与至少一个槽壁的夹角为锐角。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收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的槽底和/或第二凹槽的槽底设置有粘接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收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口装置还包括自锁组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收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锁组件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二凹槽槽壁上的自锁锯齿和所述插件上与所述自锁锯齿的齿尖方向相反的反向锯齿,所述自锁锯齿的齿尖朝向所述第二凹槽的槽底。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收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锁组件包括所述第二凹槽槽壁上的突出部和所述插件上与所述突出部相配合的凹陷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收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的至少一个槽壁上设有容胀槽。
10.一种艺术木方造型墙,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收口装置,还包括至少两块木饰面板,所述木饰面板通过所述收口装置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