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集成吊顶装配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91772发布日期:2018-06-28 03:22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一种集成吊顶装配体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吊顶结构,具体是一种集成吊顶装配体。



背景技术:

吊顶房屋居住环境的顶部装修的一种装饰。简单的说,就是指天花板的装饰,是室内装饰的重要部分之一。集成吊顶是HUV金属方板与电器的组合。分扣板模块、取暖模块、照明模块、换气模块。安装简单,布置灵活,维修方便,成为卫生间、厨房吊顶的主流。

如今,随着集成吊顶业的日益发展,全屋吊顶、阳台吊顶、餐厅吊顶、客厅吊顶、过道吊顶等都逐渐成为家装的主流。改变石膏板单调颜色,漏水就变黄的困惑,为改变天花板色彩单调的不足,集成天花板正成为市场的新潮。

现有技术中,集成吊顶普遍为简单的板材拼凑,不易增加图案和组合图形,美观方面相对欠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集成吊顶装配体,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集成吊顶装配体,包括主龙骨、三角龙骨、中间板、角花和通配板,所述主龙骨通过铆接方式固定在墙体上,所述主龙骨下端平行铆接设置有多组三角龙骨,所述三角龙骨下端设有对称弹性钢片组成的夹持部,所述三角龙骨下端连接设置有中间板,所述三角龙骨下端位于所述中间板组成的区域外围四角处连接设置有角花,所述角花之间位于所述中间板边缘安置设置有多组边板,所述角花和所述边板外围分布设置有多组通配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中间板宽度和相邻两个所述三角龙骨之间的距离相同,所述中间板边缘上端一体化成型有和所述三角龙骨下端夹持部相配合的金属片,所述中间板卡接固定在相邻的所述三角龙骨之间且分布设置有多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角花边缘上端一体化成型设置有和所述三角龙骨下端夹持部相配合的金属片,所述角花的末端呈45°。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边板上端和所述三角龙骨对应位置一体化成型设置有与所述三角龙骨下端夹持部相配合的金属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中间板、所述角花和所述边板的厚度相同。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通配板和所述中间板尺寸相同且所述通配板厚度为所述中间板的一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主龙骨、三角龙骨为主架构,通过内转角、边弧板、中间板、通配板共同来修饰顶部色彩和造型;安装简单方便,配件通用集成吊顶配件,减少安装成本;造型和色彩不再千篇一律,可以根据需求设计拼凑,不再是简单、粗略的拼凑,而是完全集成一体化的时尚美学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集成吊顶装配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集成吊顶装配体的仰视图。

图中:1-主龙骨,2-三角龙骨,3-中间板,4-角花,5-通配板,6-边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集成吊顶装配体,包括主龙骨1、三角龙骨2、中间板3、角花4和通配板5,所述主龙骨1通过铆接方式固定在墙体上,所述主龙骨1下端平行铆接设置有多组三角龙骨2,所述三角龙骨2下端设有对称弹性钢片组成的夹持部,所述三角龙骨2下端连接设置有中间板3,所述中间板3宽度和相邻两个所述三角龙骨2之间的距离相同,所述中间板3边缘上端一体化成型有和所述三角龙骨2下端夹持部相配合的金属片,所述中间板3卡接固定在相邻的所述三角龙骨2之间且分布设置有多组,所述三角龙骨2下端位于所述中间板3组成的区域外围四角处连接设置有角花4,所述角花4边缘上端一体化成型设置有和所述三角龙骨2下端夹持部相配合的金属片,所述角花4的末端呈45°,所述角花4之间位于所述中间板3边缘安置设置有多组边板6,所述边板6上端和所述三角龙骨2对应位置一体化成型设置有与所述三角龙骨2下端夹持部相配合的金属片,所述中间板3、所述角花4和所述边板6的厚度相同,所述角花4和所述边板6外围分布设置有多组通配板5,所述通配板5和所述中间板3尺寸相同且所述通配板5厚度为所述中间板3的一半。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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