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预制墙板,所述第一预制墙板的侧面设置有第一钢筋桁架,且所述第一预制墙板的端部设置有第一端部构件;及
第二预制墙板,所述第二预制墙板的侧面设置有第二钢筋桁架,且所述第二预制墙板的端部设有第二端部构件;其中,所述第一预制墙板与所述第二预制墙板平行布置,所述第一钢筋桁架和所述第二钢筋桁架均位于浇筑腔内并横向交叠布置,所述第一预制墙板远离所述第一端部构件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端部构件拼接固定,所述第二预制墙板远离所述第二端部构件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端部构件拼接固定,所述浇筑腔内成型有与所述第一钢筋桁架和所述第二钢筋桁架连接的混凝土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制墙板包括第一预制面板、及埋设于所述第一预制面板内的第一纵筋,所述第一钢筋桁架包括埋设于所述第一预制面板内并与所述第一纵筋相交布置的第一水平钢筋、与所述第一水平钢筋连接并垂直且伸出于所述第一预制面板外的第一桁架腹筋、及与所述第一桁架腹筋连接的第一弦杆钢筋;所述第二预制墙板包括第二预制面板、及埋设于所述第二预制面板内的第二纵筋,所述第二钢筋桁架包括埋设于所述第二预制面板内并与所述第二纵筋相交布置的第二水平钢筋、与所述第二水平钢筋连接并垂直且伸出于所述第二预制面板外的第二桁架腹筋、及与所述第二桁架腹筋连接的第二弦杆钢筋;所述第一桁架腹筋与所述第二桁架腹筋水平且纵向间隔交叠布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弦杆钢筋贴近或抵接所述第二预制面板,所述第二弦杆钢筋贴近或抵接所述第一预制面板。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弦杆钢筋越过所述叠合剪力墙的厚度中线并靠近所述第二预制面板设置;所述第二弦杆钢筋越过所述叠合剪力墙的厚度中线并靠近所述第一预制面板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钢筋桁架为至少两个,且沿所述第一预制面板的高度方向间隔设置;所述第二钢筋桁架为至少两个,且沿所述第二预制面板的高度方向间隔设置;所述第一钢筋桁架与所述第二钢筋桁架纵向一一交替间隔层叠布置。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纵筋包括伸出所述第一预制面板的第一锚入段,所述第二纵筋包括伸出所述第二预制面板的第二锚入段。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部构件包括与所述第一水平钢筋连接的第一钢筋组、及设置于所述第一钢筋组上的第一端部预制面板,所述第二端部构件包括与所述第二水平钢筋连接的第二钢筋组、及设置于所述第二钢筋组上的第二端部预制面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叠合剪力墙还包括第一衔接件、第二衔接件、第三衔接件和第四衔接件,所述第一衔接件设置于所述第一水平钢筋上并位于远离所述第一钢筋组的一端,所述第二衔接件设置于所述第二水平钢筋上并位于远离所述第二钢筋组的一端,所述第三衔接件设置于所述第一钢筋组上并与所述第二衔接件连接固定,所述第四衔接件设置于所述第二钢筋组上并与所述第一衔接件连接固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钢筋组和所述第二钢筋组的结构相同,且均包括沿周向间隔设置的多根第三纵筋、箍接于所有所述第二纵筋外部的第一箍筋、及相交布置且箍接于部分所述第三纵筋上的第二箍筋和第三箍筋。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叠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桁架腹筋和所述第二桁架腹筋为波纹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