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面板模块(1)、发光模块(2);
所述面板模块(1)上开有透光孔(101);所述发光模块(2)安装在面板模块(1)的背面,各发光模块(2)与面板模块(1)上的各透光孔(101)一一对应;
所述发光模块(2)发出的光能够通过相应的透光孔(101),从面板模块(1)的正面向外照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
单个面板模块(1)上开设有多个透光孔(101);
所述发光模块(2)包括基体(201)、卡爪(202)、发光灯单元(203);所述卡爪(202)连接于基体(201)朝向面板模块(1)的一侧,用于卡接面板模块(1)上的透光孔(101)边缘;发光灯单元(203)装配在基体(201)上,发光灯单元(203)的发光方向朝向面板模块(1)透光孔一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
卡爪(202)配置为数个,发光灯单元(203)位于数个卡爪(202)中间区域。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
基体(201)采用透明材料,发光灯单元(203)封装于基体(201)中,卡爪(202)与基体(201)一体成型。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个透光孔(101)和对应的发光模块(2)按照阵列排布,或者按照需要发光的文字或图案排布。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
单个面板模块(1)上开设有多个透光孔(101);
在面板模块(1)的透光孔(101)一侧边缘连接有一个反射杯(102);该反射杯(102)向面板模块(1)背面一侧延伸;反射杯(102)的反射光方向朝向透光孔(101);
在面板模块(1)透光孔(101)的相对于反射杯(102)的另一侧边缘连接发光模块(2),发光模块(2)位于面板模块(1)的背面一侧;发光模块(2)的发光方向朝向反射杯(102)。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模块(2)包括基体(201)、卡接头(202′)、发光灯单元(203);所述基体(201)通过卡接头(202′)连接于面板模块(1)透光孔(101)的相对于反射杯(102)的另一侧边缘;发光灯单元(203)安装在基体(201)上,发光方向朝向反射杯(102)。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模块(2)还包括聚光杯(204);聚光杯(204)设置在发光灯单元(203)外围,用于汇聚发光灯单元(203)发出的光,并对准反射杯(102)方向照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
基体(201)采用透明材料,发光灯单元(203)和聚光杯(204)封装于基体(201)中;卡接头(202′)与基体(201)一体成型。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内置灯具的幕墙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个透光孔(101)和对应的发光模块(2)按照阵列排布,或者按照需要发光的文字或图案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