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79817阅读:595来源:国知局
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洁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清洗拖布用的清洁器。



背景技术:

拖把源于抹布,最开始地面为泥土时,人们只是想将其扫净,无需擦净。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生活环境的改变,当地面由泥土变为光洁的木板、石板时,擦洗的需要就产生了。最早擦洗地面的工具是抹布,但是操作者需要蹲在地上使用,让操作者感觉很累,于是人们在抹布上增加了一个操纵杆,拖把诞生了。但是拖布的清洗很不方便,不但要清洗掉污渍还要清除掉毛发,于是图1所示的清洁器诞生了。

如图1、图2所示,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包括:操作杆11、设置在操作杆11一端的清洁柄12、以及设置在清洁柄12上一侧面用于清洗拖布用的软质齿13和设置在清洁柄12上另外一侧面上的用于清洗拖布用的硬质齿14。

但是,软质齿13和硬质齿14不在同一面上,不能够同时既清洗拖布又清洁毛发,此外,该清洁器还不能够与拖把配合使用,只能单独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以免除手洗清洗拖布上的赃物及毛发,可以配合拖把一并使用,以提高工作效率。

于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包括操作杆及设置在操作杆一端的清洁柄,清洁柄底面同一侧面上相对设有用于挤压拖布水用的弧形凸起、以及用于清洗拖布并刮掉拖布上粘连毛发用的锯齿。

其中,所述清洁柄为上面带有缺口的可卡在拖把的带有拖布的拖把柄上的卡槽结构,其底面设置有所述凸起和锯齿,其上面在缺口两侧的内侧面分别设有便于拖布在所述凸起和锯齿上滑动的滚轮。

所述操作杆包括:用于将清洁器操作杆挂在拖把操作杆上的挂架、以及分别设置在清洁柄上面缺口两侧上的用于拉动清洁器移动的拉架,两个拉架分别与挂架连接。

所述凸起和锯齿为条形。

所述凸起为半圆形。

本实用新型所述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通过在清洁柄底面同一侧面上相对设置用于挤压拖布水用的弧形凸起、以及用于清洗拖布并刮掉拖布上粘连毛发用的锯齿的方式,实现了免除手洗清洗拖布上的赃物及毛发、配合拖把一并使用的目的,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通过将清洁柄设置为上面带有缺口的可卡在拖把的带有拖布的拖把柄上的卡槽结构,使得清洁器可以更好的与拖把配合。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清洁器侧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清洁柄部分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3所示结构翻转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3所示清洁器与拖把配合使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如图3-6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20,包括:操作杆21、及设置在操作杆21一端的清洁柄22。其中,在清洁柄22底面的同一侧面上相对设有用于挤压拖布水用的弧形凸起23、以及用于清洗拖布并刮掉拖布上粘连毛发用的锯齿24。

若上述清洁器20使用背景技术中所述的清洁器的操作杆11和清洁柄12,也可以实现对拖把的拖布的清洗和刮毛。但是这样组合成的清洁器依然需要手动用力按压清洁器才能达到清洁拖布的目的。

为了节省人力,提高工作效率,本实施例中将清洁柄22设置为:清洁柄22为卡槽结构,其上面带有缺口,可卡在拖把柄32上,其中,拖把柄32设置在拖把30上,拖把30带有拖布31。清洁柄22的底面设置有上述的凸起23和锯齿24。清洁柄22的上面在缺口两侧的内侧面分别设有便于拖布31在所述凸起23和锯齿24上滑动的滚轮25。

为了便于拉动拖布,还可以将操作杆21进行改进,即,操作杆21包括:用于将清洁器操作杆21挂在拖把操作杆11上的挂架211、以及分别设置在清洁柄22上面缺口两侧上的用于拉动清洁器20移动的拉架212,两个拉架212分别与挂架211连接。

优选的,所述凸起23和锯齿24为条形。所述凸起23的弧度为半圆,凸起23为半圆形。

使用时,将操作杆21挂在拖把30的操作杆32上,将拖把30的拖布31所在的拖把柄33卡到清洁柄22中,拖布31与凸起23、锯齿24接触,滚轮25与拖把柄33接触,用手拉动操作杆21,清洁柄22沿拖布31滚动,凸起23实现对拖布31的挤压,锯齿24实现多拖布31的刮洗和刮毛。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所述清洗拖把上拖布用的清洁器,通过在清洁柄底面同一侧面上相对设置用于挤压拖布水用的弧形凸起、以及用于清洗拖布并刮掉拖布上粘连毛发用的锯齿的方式,实现了免除手洗清洗拖布上的赃物及毛发、配合拖把一并使用的目的,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通过将清洁柄设置为上面带有缺口的可卡在拖把的带有拖布的拖把柄上的卡槽结构,使得清洁器可以更好的与拖把配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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