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袋张袋装置及果汁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82827发布日期:2019-08-20 23:54阅读:142来源:国知局
取袋张袋装置及果汁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贩卖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取袋张袋装置及果汁机。



背景技术:

鲜榨果汁自动贩卖机,简称果汁机,由于其能够提供新鲜压榨的果汁,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目前,在大型购物商场、车站以及写字楼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都很容易见到其身影。果汁机的出现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现有的果汁机,一般采用直接压榨的方式来榨取果汁,压榨过程水果直接与压榨装置接触,果汁残留不易清洗,容易滋生细菌,卫生性难以得到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将水果装入袋子中再进行压榨,以避免水果与压榨装置直接接触,保障榨汁机内部的卫生环境干净以及果汁的品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以下技术方案:

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一种取袋张袋装置,用于将水果装入袋子中进行压榨,其包括:

放置架,所述放置架用于放置袋子;

第一吸取装置,所述第一吸取装置设于所述放置架的后侧,所述第一吸取装置可由第一驱动机构驱动而前后运动以吸取出放置在放置架上的袋子;

提袋装置,所述提袋装置包括两活动臂,两所述活动臂可由第二驱动机构驱动而左右运动,两所述活动臂可由第三驱动机构驱动而上下运动,两所述活动臂可由第四驱动机构驱动而前后运动,以使得两所述活动臂可相应提取所述袋子并带着所述袋子移动;

第二吸取装置,所述第二吸取装置设于所述第一吸取装置与所述放置架之间,所述第一吸取装置将所述袋子移动至所述第一吸取装置与所述第二吸取装置之间,且两所述活动臂提取所述袋子后,所述第一吸取装置与所述第二吸取装置分别向所述袋子施加方向相反的吸力以使得所述袋子的袋口张开。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袋子包括袋口以及分别设于所述袋口两侧的两支撑孔,所述放置架包括:

两支撑杆,两所述支撑杆用于对应插入所述袋子的两支撑孔中;

两第一弹簧,两所述第一弹簧分别对应套设于两所述支撑杆上;

挤压板,所述挤压板上设置有两个安装孔,两所述支撑杆对应插入两所述安装孔中,所述挤压板分别与两所述第一弹簧连接,且设于所述袋子的一侧,借由两所述第一弹簧的弹力,所述挤压板将所述袋子挤压到所述支撑杆的一侧。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包括:

第一电机;

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一电机连接且由所述第一电机驱动;

第一齿条,与所述第一齿轮相互啮合,所述第一齿条与所述第一吸取装置连接;

其中,所述第一齿轮驱动所述第一齿条运动以带动所述第一吸取装置前后运动。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第一吸取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吸盘;所述第二吸取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吸盘。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吸盘后设有气压检测装置。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包括:

第一基板;

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设于所述第一基板上;

丝杆,所述丝杆设于所述第一基板上,所述丝杆与所述第二电机连接,所述丝杆的两端分别与两所述活动臂连接,所述第二电机带动所述丝杆转动以带动两所述活动臂左右运动。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第三驱动机构包括:

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上设置有第一导轨,所述第一基板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导轨相对应的第一滑块而使得所述第一基板可在所述第一导轨上移动;

第三电机,所述第三电机设置在所述第二基板上;

皮带,所述皮带分别与所述第一基板以及所述第三电机连接;

其中,所述第三电机通过所述皮带带动所述第一基板在所述第一导轨上上下移动以带动两所述活动臂上下运动。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第四驱动机构包括:

第四电机;

第四基板;所述第四基板上设置有第二导轨;

第三基板;所述第二基板设置在所述第三基板上;所述第三基板设置在所述第四基板上,所述第三基板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导轨相对应的第二滑块而使得所述第三基板可在所述第二导轨上移动;

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第四电机连接,且由所述第四电机驱动;

第二齿条,与所述第二齿轮相互啮合,所述第二齿条与所述第三基板连接;

其中,所述第二齿轮驱动所述第二齿条运动以带动所述第三基板前后运动以带动两所述活动臂前后运动。

其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活动臂包括:

主体部;

夹持部,设于所述主体部的一端,所述夹持部包括两夹板,两所述夹板共同形成有一导向开口以引导所述袋子进入两所述夹板之间,两所述夹板均开设有一通孔;

弹射电磁铁,所述弹射电磁铁设于所述夹持部的后侧,所述弹射电磁铁包括电磁线圈、磁性金属杆以及第二弹簧,所述磁性金属杆设于所述电磁线圈内且与所述第二弹簧连接,在所述袋子处于两所述夹板之间时,所述磁性金属杆向外弹出穿过两所述夹板的通孔以及所述袋子的支撑孔以提起所述袋子。

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果汁机,果汁机包括如第一方面所述的取袋张袋装置。

通过应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第一吸取装置与第二吸取装置相配合,将袋子准确取出并张开,由提袋装置将已张开的袋子运送至盛装水果处,从而将预压榨的水果装入袋中,再将袋子转移到压榨装置中进行榨汁,实现了水果的装袋压榨,避免了果汁与压榨机构的直接接触,保证了果汁品质的同时保障了榨汁机内部的卫生环境干净。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一种取袋张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一种取袋张袋装置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一种取袋张袋装置的又一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一种取袋张袋装置的再一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一种果汁机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果汁机1;取袋张袋装置40;放置架41;第一吸取装置42;第二吸取装置43;提袋装置44;支撑杆411;第一弹簧412;挤压板413;吸盘421;活动臂441;第一电机451;第一齿轮452;第一齿条453;第一基板461;第二电机462;丝杆463;第二基板471;第三电机472;皮带473;第四电机481;第四基板482;第三基板483;第二齿轮484;第二齿条485;主体部442;夹持部443;弹射电磁铁444;导向开口445;夹板4431;通孔4432;磁性金属杆4441;第一滑块4611;第一导轨4711;第二滑块4831;第二导轨482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附图中类似的组件标号代表类似的组件。显然,以下将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和“包含”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还应当理解,在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如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

参见图1-图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一种取袋张袋装置40,包括:放置架41,第一吸取装置42,第二吸取装置43以及提袋装置44。各主要部件的介绍如下:

放置架41用于放置袋子。袋子用于装水果,其包括袋口以及分别设于袋口两侧的两支撑孔。

第一吸取装置42设于放置架41的后侧,第一吸取装置42可由第一驱动机构驱动而前后运动,第一吸取装置42向前运动到放置架41处时,可将放置在放置架41上的袋子吸取出来。

提袋装置44包括两活动臂441,两活动臂441可由第二驱动机构驱动而左右运动,两活动臂441可由第三驱动机构驱动而上下运动,两活动臂441可由第四驱动机构驱动而前后运动,由于两活动臂411能够沿上下、左右以及前后三个方向上运动,而使得两活动臂441可运动调整而相应提取所述袋子,之后第一吸取装置42与第二吸取装置43停止向袋子施加吸力,两活动臂441可带着袋子移动。两活动臂441能够带着袋子去装取水果,在装好水果之后,两活动臂441将袋子转移到压榨装置中以压榨果汁。

第二吸取装置43设于第一吸取装置42与放置架41之间,第一吸取装置42将袋子移动至第一吸取装置42与第二吸取装置43之间,且两活动臂411提取袋子后,两活动臂411在第二驱动机构的驱动下相向运动,第一吸取装置42与第二吸取装置43分别向袋子施加方向相反的吸力以使得所述袋子的袋口张开。

通过应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第一吸取装置42与第二吸取装置43相配合,将袋子准确取出并张开,由提袋装置44将已张开的袋子运送至盛装水果处,从而将预压榨的水果装入袋中,再将袋子转移到压榨装置中进行榨汁,实现了水果的装袋压榨,避免了果汁与压榨机构的直接接触,保证了果汁品质的同时保障了榨汁机内部的卫生环境干净。

参见图1-图4,在某些实施例,例如本实施例中,放置架41包括:两支撑杆411,两第一弹簧412以及挤压板413;两支撑杆411用于对应插入袋子的两支撑孔中;两第一弹簧412风别对应套设与两支撑杆411上;挤压板413上设置有两个安装孔,两所述支撑杆411对应插入两所述安装孔中,挤压板413分别与两所述第一弹簧412连接,且设于袋子的一侧,借由两第一弹簧412的弹力,挤压板413将袋子挤压到支撑杆411的一侧。

参见图1-图4,在某些实施例,例如本实施例中,第一驱动机构包括:第一电机451,第一齿轮452以及第一齿条453;第一齿轮452与第一电机451连接且由第一电机451驱动;第一齿条453与第一齿轮452相互啮合,第一齿条453与第一吸取装置42连接;其中,所述第一齿轮452驱动第一齿条453运动以带动第一吸取装置42前后运动。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齿条453下方相应设置有滑块以及导轨以使得第一齿条453可以滑动。

参见图1-图4,在某些实施例,例如本实施例中,第一吸取装置42包括2个吸盘421(或者在其它实施例中,第一吸取装置42包括1个、3个或者4个吸盘421,吸盘421的数量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设定,本实用新型对此不做具体设定)。第二吸取装置43包括2个吸盘421(或者在其它实施例中,第二吸取装置43包括1个、3个或者4个吸盘421,吸盘421的数量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设定,本实用新型对此不做具体设定)。吸盘421用于吸取设置在放置架41上的袋子。

进一步地,吸盘421后设有气压检测装置(图未示)。气压检测装置检测到吸盘421内部的气压与外部大气压相同时,表明吸盘421在自然状态下未吸住袋子;气压检测装置检测到吸盘421内部的气压小于外部大气压时,表明吸盘421已经吸住袋子。

通过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可以有效地判断第一吸取装置42以及第二吸取装置43是否吸住袋子,避免工序异常。

参见图1-图4,在某些实施例,例如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包括第一基板461,第二电机462以及丝杆463;第二电机462设于第一基板461上;丝杆463设于第一基板461上,丝杆463与第二电机462连接,丝杆463的两端分别与两活动臂441连接,第二电机462带动丝杆463转动以带动两活动臂441左右运动。

进一步地,第三驱动机构包括第二基板471,第三电机472以及皮带473;第二基板471上设置有第一导轨4711,第一基板461上设置有与第一导轨4711相对应的第一滑块4611而使得第一基板461可在第一导轨4711上移动。

第三电机472设置在第二基板471上;所述皮带473分别与所述第一基板461以及所述第三电机472连接。第三电机472通过皮带473带动第一基板461在第一导轨4711上上下移动以带动两活动臂441上下运动。

进一步地,,第四驱动机构包括第四电机481,第四基板482,第三基板483,第二齿轮484以及第二齿条485。

第四基板482上设置有第二导轨4821。第二基板471设置在第三基板483上;第三基板483设置在第四基板482上。第三基板483上设置有与第二导轨4821相对应的第二滑块4831而使得第三基板483可在第二导轨4821上移动。第二齿轮484与第四电机481连接,且由第四电机481驱动;第二齿条485与第二齿轮484相互啮合,第二齿条485与第三基板483连接。第二齿轮484驱动第二齿条485运动以带动第三基板483前后运动以带动两活动臂441前后运动。

参见图1-图4,在某些实施例,例如本实施例中,所述活动臂441包括主体部442;夹持部443以及弹射电磁铁444。

夹持部443设于主体部442的一端,夹持部443包括两夹板4431,两夹板4431共同形成有一导向开口445以便于引导袋子进入两夹板4431之间,两夹板4431均开设有一通孔4432。

弹射电磁铁444设于夹持部443的后侧,弹射电磁铁444包括电磁线圈、磁性金属杆4441以及第二弹簧,磁性金属杆4441设于电磁线圈内,在袋子处于两所述夹板4431之间时,磁性金属杆4441向外弹出穿过两夹板4431的通孔4432以及所述袋子的支撑孔以提起袋子。

需要说明的是,当电磁线圈通电时,磁性金属杆4441因为受到磁力而向外弹出;当电磁线圈断电时,磁性金属杆4441因为受到弹簧的弹力而复位。

参见图1-图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一种果汁机1,该果汁机1包括如以上实施例提出的取袋张袋装置40。该果汁机1还包括能够实现果汁机1基本功能的其它结构,例如压榨结构、落杯落盖结构等。以上果汁机1的其它结构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在此不再赘述。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细描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尚且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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