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69601发布日期:2019-08-31 01:07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板式家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板式家具网格芯板。



背景技术:

板式家具,是以人造板为主要基材、以板件为基本结构的拆装组合式家具。所用人造板有禾香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刨花板、中纤板等。以上几类制作板式家具的原材料存在下述缺点:一是重量大;二是这些人造板的机加工性能受到其结构的影响,强度比较差,使家具的耐久性降低,一旦损坏,也不易修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板式家具网格芯板,强度高、重量轻,不易开裂、变形。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板式家具网格芯板,包括第一面板和第二面板,所述第一面板设置在所述第二面板下方;所述第一面板设置有横向凹槽和竖向凹槽;所述竖向凹槽与所述横向凹槽相互连通;

所述横向凹槽内设置有第一隔板条;所述第一隔板条的前后两个面上均设置有若干列与所述横向凹槽位置相对应的T型凹槽;所述横向凹槽之间的所述竖向凹槽内插有隔板,所述隔板前后两端设置有与所述T型凹槽相对应的T型连接板;所述T型连接板插入所述T型凹槽内;从远离所述第一面板的所述第一隔板条一端到所述第一面板的上表面之间的距离等于从远离所述第一面板的所述隔板一端到所述第一面板的上表面之间的距离;

所述第一隔板条与所述第二隔板条围成网格结构;

所述第一面板上的四个角均设置有柱形槽;所述第二面板外围设置有边框,远离所述第二面板的所述边框一端设置有与所述柱形槽相配合的圆柱。

优选地,所述第一隔板条与所述第二隔板条围成网格结构内填充有锯屑。

优选地,所述第二面板的下表面覆有压片。

优选地,所述压片为弹性压片。

优选地,所述压片的面积大于所述网格结构的面积。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板式家具网格芯板,通过在横向凹槽内设置第一隔板条,竖向凹槽内设置第二隔板条,第一隔板条与第二隔板条形成垂直交叉的网格芯层,进而提高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的抗弯和抗压性能;第一面板上的柱形槽与第二面板边框上的圆柱配合安装,从而便于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的安装。另外,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由两个面板一个芯层构成,强度高、重量轻,不易开裂、变形,适合于广泛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网格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第二面板;2、第一隔板条;3、第二隔板条;4、T型连接板;5、压片。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图1、2,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板式家具网格芯板,包括第一面板和第二面板1,第一面板设置在第二面板1下方;第一面板设置有横向凹槽和竖向凹槽;竖向凹槽与横向凹槽相互连通;

横向凹槽内设置有第一隔板条2;第一隔板条2的前后两个面上均设置有若干列与横向凹槽位置相对应的T型凹槽;横向凹槽之间的竖向凹槽内插有隔板,隔板前后两端设置有与T型凹槽相对应的T型连接板4;T型连接板4插入T型凹槽内;从远离第一面板的第一隔板条2一端到第一面板的上表面之间的距离等于从远离第一面板的隔板一端到第一面板的上表面之间的距离;

第一隔板条2与第二隔板条3围成网格结构;

第一面板上的四个角均设置有柱形槽;第二面板1外围设置有边框,远离第二面板1的边框一端设置有与柱形槽相配合的圆柱。

上述技术方案中,通过在横向凹槽内设置第一隔板条2,竖向凹槽内设置第二隔板条3,第一隔板条2与第二隔板条3形成垂直交叉的网格芯层,进而提高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的抗弯和抗压性能;第一面板上的柱形槽与第二面板1边框上的圆柱配合安装,从而便于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的安装。另外,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由两个面板一个芯层构成,强度高、重量轻,不易开裂、变形,适合于广泛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第一隔板条2的前后两个面上均设置有若干列与横向凹槽位置相对应的T型凹槽;横向凹槽之间的竖向凹槽内插有隔板,隔板前后两端设置有与T型凹槽相对应的T型连接板4;T型连接板4插入T型凹槽内;从而便于第二隔板条3安装,还能够提高第一隔板条2与第二隔板条3之间的连接稳定性,进而使得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的强度得到提升。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提高板式家具网格芯板的抗压强度,第一隔板条2与第二隔板条3围成网格结构内填充有锯屑。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防止板式家具网格芯板变形,第二面板1的下表面覆有压片5。

需要说明的是,压片5为弹性压片5。其中,压片5的面积大于网格结构的面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