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密封钢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90050阅读:5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密封钢窗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密封钢窗众所周知,钢窗在房屋建筑上是必不可少的构件。目前市场上的可供钢窗不可避免地在窗扇与窗框之间存在缝隙,因此推出密封钢窗对空调设施日趋普及的国内外市场,特别是港、澳、东南亚市场具有极大的竞争力,本厂根据市场调研曾于89年开发了一种实腹密封钢窗,并已于89年7月15日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89213578.1。在访该专利中,能提高钢窗密封性能的密封条是通过压板和螺丝固定在窗扇框架上的。因此在钢窗装配和因密封条材料老化而需要更换时就显得极不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设计一种密封性能良好,密封材料装配和更换方便的密封钢窗。措施是在最大限度地保持原钢窗料的形状和规格前题下,通过改进窗扇和密封材料形状使之能方便地不用任何附加部件就能直接安装在窗扇上。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加以说明


图1是普通钢窗装配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装配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窗扇5的示意图。
图4是密封套10的示意图。
图5是密封套10与窗扇5的装配示意图。
图6是装有密封套10的窗扇5与窗框2装配的示意图。
图中1为窗扇,2为窗框,3为中挺,4为玻璃,5为本实用新型中的窗扇,6为窗扇5中的大脚,7为死腿,8为假腿,9为腰部,10为密封套,11为装墙,12为油灰,13为固定玻璃用的嵌条,14为固定嵌条的钉脚。
图1中A为窗扇与窗框之间存在的缝隙。
在本实用新型中,为最大限度地利用普通钢窗料,以及钢窗料的生产设备,因此在保留原窗扇形状基础上,只缩短窗扇中腰部的高度以能套上密封套,并且改变假腿形状,使密封套能固定地套在假腿上。在本实用新型中假腿8的形状从原来一侧面突出于腰部,改成二侧面均突出于腰部,其厚度应比窗扇腰部厚度大4~6毫米假腿的二侧面均与其端面相互垂直,大脚一侧的假腿高度应在套上密封套10后不与中挺相碰,而且假腿与窗扇腰部应平滑连接。本实用新型中,窗扇5的腰部高度比普通窗扇1的腰部小,腰部高度缩小的尺寸应与套在假腿8上的密封套10的底面厚度相匹配。在本实用新型中密封套10是直接套在窗扇5的假腿8上的,这样,当窗扇关上时,由于密封套10的作用而消除了窗扇1和窗框2之间的缝隙A,密封套10可采用橡塑材料挤压或模制成如图4的形状,也可制成其外形底部与窗框2成面接触而内腔形状又与窗扇5的假腿8外形相匹配的其它形状,它可以如图4所示的中间具有空隙的形状,也可以是实心状。密封套10的内腔形状应与假腿8的形状相匹配,密封套10不必籍任何附加部件就可紧紧地包覆在窗扇5的假腿8上,当按常规将装有密封套10的窗扇5和窗框2装配,并装上其它钢窗原有的附件后就可成为密封性能良好的钢窗。
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除了包括有窗框2,中挺3,玻璃4外,还包括有窗扇5,密封套10,所说的窗扇5中腰部9的高度比普通窗扇小,腰部9的高度缩小尺寸应与套在假腿8上的密封套10的底面厚度相匹配,也即本实用新型窗扇腰部高度再叠加套在假腿8上的密封套10的底面厚度即为普通钢窗窗扇1的腰部高度。假腿8的外形从原来一侧面突出于腰部改成二侧面均突出于腰部,其厚度应比窗扇5的腰部厚度大4~6毫米。大脚一侧的假腿高度应在套上密封套10后不与中挺相碰,所说的密封套10采用橡塑材料压制或模制而成,其外形底部与窗框2成面接触,而内腔形状与假腿8的外形相匹配,它可以是中间具有空隙的形状,也可以是实心状。密封套10直接套在窗扇5的假腿8上。
采用本实用新型设计方案,对市场上各类窗料所组成的窗扇,只要对窗扇腰部高度略作变化即可在窗扇假腿上套上密封套,然后与其它各类窗料所组成的窗框相装配即成密封性能良好的钢窗。
本实用新型在本厂已做成样商,经密封性能测定其气密性的密封程度相当于铝合金门窗A1级,但其制造成本却大大低于铝合金门窗,且由于密封套10不籍任何部件直接套在假腿8上的,因此密封套10的装配更换极为方便,特别在密封套10老化时,只需换上新的即可。
权利要求1.一种密封钢窗,它包括有窗框2,中挺3,玻璃4,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窗扇5,密封套10,所说的窗扇5中腰部9的高度比普通窗扇小,腰部9的高度缩小尺寸应与套在假腿8上的密封套10的底面厚度相匹配,假腿8的二侧面均突出于腰部,其厚度应比窗扇5的腰部厚度大4~6毫米,所说的密封套10的外形底部与窗框2成面接触,而内腔形状与假腿8的外形相匹配,密封套10直接套在窗扇5的假腿8上。
专利摘要一种密封钢窗,它除了包括有窗框2,中梃3,玻璃4外还包括有窗扇5和密封套10,密封套10不籍任何部件直接套在假腿8上。因此密封套10的装配和更换极为方便。本实用新型已做成样窗,经密封性能测定其气密性的密封程度相当于铝合金门窗A1级。
文档编号E06B1/66GK2082305SQ9021543
公开日1991年8月7日 申请日期1990年11月3日 优先权日1990年11月3日
发明者陶明侠 申请人:上海新沪钢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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