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动力触探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38645阅读:1470来源:国知局
重型动力触探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重型动力触探设备。



背景技术:

现有动力触探设备为车载一体式,无法拆卸、成本较高,不但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而且不方便日常的维护。如遇场地狭小(如条形基础)等复杂条件时,承载动力触探设备的车辆无法行驶至工作面。此时就需要现场修路,不但增加了工作成本,而且降低了工作效率。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设计了一种新型的重型动力触探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既能便捷使用又能减轻企业生产成本的重型动力触探设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重型动力触探设备,包括底板1、支撑柱2、龙门架4,该底板1设有4个车轮8,该支撑柱2固设在底板1上且二者之间设置有用以加固强度的斜杆3,该龙门架4与支撑柱2可拆卸的连接;所述底板1上设置有卷扬机5及若干个调平螺杆6,该卷扬机5通过龙门架4提升触探触探重锤7。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采用以下技术措施来进一步实现。

前述的重型动力触探设备,所述龙门架4与支撑柱2为法兰连接。

前述的重型动力触探设备,所述支撑柱2固设于底板1的左侧。

前述的重型动力触探设备,位于底板1左侧的车轮7为橡胶轮。

前述的重型动力触探设备,所述龙门架4上设有吊耳41,该卷扬机5的钢丝绳或链条穿过该吊耳41与触探重锤7连接。

前述的重型动力触探设备,所述底板1上还设置有为卷扬机5提供动力的配电箱9或柴油机。

借由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一种重型动力触探设备自重轻,可整体运输,也可将各零部件根据需要进行拆装,便于运输和日常维护。如遇场地狭小等复杂工作条件时,只要将各零部件拆分并分别移动至工作点组装即可使用,从而降低企业作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重型动力触探设备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重型动力触探设备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重型动力触探设备(不含龙门架)的俯视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底板

2:支撑柱

3:斜杆

4:龙门架

41:吊耳

5:卷扬机

51:钢丝绳

6:调平螺杆

7:触探重锤

8:车轮

9:配电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重型动力触探设备其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

请参阅图1、图2及图3,本实用新型一种重型动力触探设备,包括底板1、支撑柱2、龙门架4,该支撑柱2固设在底板1上且二者之间设置有用以加固强度的斜杆3,该龙门架4与支撑柱2可拆卸的连接;所述底板1上设置有卷扬机5及若干个调平螺杆6,该卷扬机5通过龙门架4提升触探重锤7;所述底板1设有4个车轮8。

较佳的,所述龙门架4与该支撑柱2采用法兰连接,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

较佳的,所述支撑柱2通过螺栓固设于底板1的左侧,该支撑柱2与底板1之间通过螺栓设置有用以加固强度的斜杆3,便于拆卸,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

较佳的,所述龙门架4上设有吊耳41,该卷扬机5的钢丝绳51(或链条)穿过吊耳31与触探重锤7连接,进而卷扬机5启动时可提升触探重锤7至指定高度。

较佳的,所述调平螺杆6设有4个。在工作时转动调平螺杆6使其与地面接触,保持底板1水平的同时承受触探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振动载荷;工作完成时反方向转动调平螺杆5使其离开地面,便于底板1移动。

较佳的,卷扬机5既可使用柴油发动机也可使用电力(如图1中所示的配电箱9)作为驱动能源。

较佳的,位于底板1左侧的两个车轮8为橡胶轮。由于支撑柱2、龙门架4及触探重锤7位于底板1左侧,重量较沉,为避免在勘测过程中底板1发生倾斜,橡胶轮起到缓冲作用。

本实用新型一种重型动力触探设备的工作流程为:

通过吊车或人力将分离的底板1、龙门架4、卷扬机5、调平螺杆6、触探重锤7等零部件移动至工作面进行拼装(如现场通行情况良好时,也可整体移动至工作面)。然后通过转动4个调平螺杆6使底板1保持水平,再然后启动卷扬机5,将触探重锤7提升至指定高度并放下,对工作面的基础承载力进行检测。检测作业完成后再将各零部件拆分,通过吊车或人力将其移动至搬运车上(如现场通行情况良好时,也可整体移动至搬运车上)。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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