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综合管廊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32730阅读:624来源:国知局
一种综合管廊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建设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综合管廊结构。



背景技术:

综合管廊是在城市道路、厂区等地下建造的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给水等多种市政公用管线集中在一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综合管廊将主要市政管线容纳其中,便于平时检修,避免对地面交通、景观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在国内外得到了广泛应用。

早在1832年,法国就开始兴建世界上第一条综合管廊,距今已有近两百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于1958年在天安门广场建设了国内首条综合管廊,之后的60余年的时间里,全国各大城市陆续展开了综合管廊的建设。但由于综合管廊建设的初期投资巨大,从而影响了综合管廊的应用和发展,如何在尽量节省造价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综合管廊的内部空间,改善廊内管线的运行状态,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综合管廊的建设中,通常采用矩形断面,以充分利用综合管廊内部空间,但结构受力较大,或是采用圆形断面(或多弧形断面),优点是受力较小,但空间利用率较低。深圳大梅沙——盐田坳综合管廊采用了类似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直墙拱顶断面,但其拱顶矢高为1.2m,拱顶位置安装有监控系统,断面净空较高,空间利用率较低,综合管廊内部的空气流动不均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即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不足,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综合管廊结构,解决目前的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利用效率和造价之间的矛盾,提供了一种内部空间利用率高,受力较小,气流组织良好的综合管廊断面形式。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综合管廊结构,包括弧形顶盖、垂直外墙和水平底板,所述水平底板铺设在管廊底部,两堵所述垂直外墙分别设置在水平底板两端,所述弧形顶盖架设在两堵垂直外墙上;

两堵所述垂直外墙上分别设置有若干个管线支架,所述弧形顶盖上安装有诱导风机,所述水平底板上通过管道支撑架安装有给水管道,所述诱导风机下方的管廊为检修通道;

所述管道支撑架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通过十字型支撑柱连接有用于支撑水管的支撑架,所述支撑架为倒T字型结构,所述十字型支撑柱连接于支撑架的水平部,所述支撑架的垂直部上开设有通孔,支撑架的水平部两边分别设置有圆弧型凹槽A,所述支撑架的垂直部上表面设置有垫块,所述垫块上表面设置有圆弧型凹槽B。

而采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综合管廊断面形式,可在保证管廊内部空间利用率的同时,有效减小综合管廊顶板受力,同时,该断面内安装有诱导风机,可显著改善管廊内的空气流动情况,避免电力管线局部过热产生灾害。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紧凑,通过采用弧形顶盖,极大减小深埋段综合管廊的顶板弯矩,减小截面厚度,减少钢筋用量,降低了综合管廊土建工程造价,管廊内部集中布置电力、通信、给水管道,充分利用断面内部空间,弧形顶盖顶部设置诱导风机,显著改善管廊内部空气流动情况,避免电力管线局部过热产生灾害。

进一步的,所述垫块与支撑架的垂直部之间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垫块通过限位杆与支撑架的垂直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垫块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用于固定水管的限位杆。

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杆的下端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垫块与限位杆连接处开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与限位杆上的外螺纹配合,所述支撑架的垂直部上表面与螺纹孔对应位置处开设有盲孔,所述盲孔内设置有与限位杆上的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

进一步的,所述弧形顶盖的净矢高不小于0.8m。

进一步的,所述诱导风机利用吊架安装于弧形顶盖顶部。

进一步的,左侧所述垂直外墙的管线支架上用于铺设电力管线。

进一步的,右侧所述垂直外墙的管线支架上用于铺设通信管线。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架垂直部上的通孔半径与支撑架水平部上的圆弧型凹槽A半径相等。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而采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综合管廊断面形式,可在保证管廊内部空间利用率的同时,有效减小综合管廊顶板受力,同时,该断面内安装有诱导风机,可显著改善管廊内的空气流动情况,避免电力管线局部过热产生灾害。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紧凑,通过采用弧形顶盖,极大减小深埋段综合管廊的顶板弯矩,减小截面厚度,减少钢筋用量,降低了综合管廊土建工程造价,管廊内部集中布置电力、通信、给水管道,充分利用断面内部空间,弧形顶盖顶部设置诱导风机,显著改善管廊内部空气流动情况,避免电力管线局部过热产生灾害。

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架垂直部上的通孔、支撑架的水平部两侧的圆弧型凹槽A,以及支撑架垂直部上的垫块,最多可以满足四路水管的支撑。本实用新型的垫块可拆卸,当无需在支撑架上端再支撑水管时,可不安装垫块,便于灵活选择施工方式。本实用新型通过限位杆将垫块连接于支撑架的垂直部上,不仅证水管的可靠支撑,而且无需单独设计用于连接垫块和支撑架垂直部的连接件,节约施工工序。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综合管廊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管道支撑架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管道支撑架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标记及对应的零部件名称:

1-弧形顶盖,2-垂直外墙,3-水平底板,4-管线支架,5-诱导风机,6-给水管道,7-检修通道,8-管道支撑架,9-电力管线,10-通信管线,11-吊架,12-底座,13-十字型支撑柱,14-支撑架,15-垫块,16-限位杆,17-圆弧型凹槽A,18-通孔,19-圆弧型凹槽B。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综合管廊结构,包括弧形顶盖1、垂直外墙2和水平底板3,弧形顶盖1、垂直外墙2和水平底板3采用工厂混泥土预制浇注,现场组装完成,水平底板3铺设在管廊底部,两堵所述垂直外墙2分别设置在水平底板3两端,所述弧形顶盖1架设在两堵垂直外墙2上;

两堵所述垂直外墙2上分别设置有若干个管线支架4,所述弧形顶盖1上安装有诱导风机5,所述水平底板3上通过管道支撑架8安装有给水管道6,所述诱导风机5下方的管廊为检修通道7。

管线支架4采用上下多排支架设置,每层管线支架4上设有多个管线铺设槽,管线铺设槽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而定,铺设槽上最好设有抱箍,便于固定管线,每层管线支架4与垂直外墙2通过铆钉安装连接,在连接处底部设有角支撑加强筋板。

弧形顶盖1的净矢高不小于0.8m。诱导风机5利用吊架11安装于弧形顶盖1顶部。左侧所述垂直外墙2的管线支架4上用于铺设电力管线9。右侧所述垂直外墙2的管线支架4上用于铺设通信管线10。

而采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综合管廊断面形式,可在保证管廊内部空间利用率的同时,有效减小综合管廊顶板受力,同时,该断面内安装有诱导风机,可显著改善管廊内的空气流动情况,避免电力管线局部过热产生灾害。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紧凑,通过采用弧形顶盖,极大减小深埋段综合管廊的顶板弯矩,减小截面厚度,减少钢筋用量,降低了综合管廊土建工程造价,管廊内部集中布置电力、通信、给水管道,充分利用断面内部空间,弧形顶盖顶部设置诱导风机,显著改善管廊内部空气流动情况,避免电力管线局部过热产生灾害。

本实用新型在满足综合管廊内部集中设置电力、通信、给水管道的同时,具有空间利用率高,土建成本较低,管廊内部气流组织良好的特点。主要解决了以下难题:

1)在保证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利用率的同时,降低了土建工程造价;

2)解决了综合管廊内部空气流通性差,容易造成电力管线局部过热,从而导致发生灾害的问题。

实施例2

如图2-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综合管廊结构,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管道支撑架8包括底座12,底座12通过十字型支撑柱13连接有用于支撑水管的支撑架14,支撑架14为倒T字型结构,十字型支撑柱13连接于支撑架14的水平部,支撑架14的垂直部上开设有通孔18,支撑架14的水平部两边分别设置有圆弧型凹槽A17,支撑架14的垂直部上表面设置有垫块15,垫块15上表面设置有圆弧型凹槽B19。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架14垂直部上的通孔18、支撑架14的水平部两侧的圆弧型凹槽A17,以及支撑架14垂直部上的垫块15,最多可以满足四路水管的支撑。

在本实施例中,垫块15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用于固定水管的限位杆5,以防止水管滑落,保障水管可靠支撑。限位杆5的下端设置有外螺纹,垫块15与限位杆5连接处开设有螺纹孔,螺纹孔与限位杆5上的外螺纹配合,支撑架14的垂直部上表面与螺纹孔对应位置处开设有盲孔,盲孔内设置有与限位杆5上的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如此,便无需单独设计用于连接垫块15和支撑架14垂直部的连接件,从而节约施工工序。此外,当无需在支撑架14上端再支撑水管时,可不安装垫块15,便于灵活选择施工方式。

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架垂直部上的通孔、支撑架的水平部两侧的圆弧型凹槽A,以及支撑架垂直部上的垫块,最多可以满足四路水管的支撑。本实用新型的垫块可拆卸,当无需在支撑架上端再支撑水管时,可不安装垫块,便于灵活选择施工方式。本实用新型通过限位杆将垫块连接于支撑架的垂直部上,不仅证水管的可靠支撑,而且无需单独设计用于连接垫块和支撑架垂直部的连接件,节约施工工序。

本实用新型在保证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利用率的同时,降低了土建工程造价,解决了综合管廊内部空气流通性差,容易造成电力管线局部过热的问题。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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