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低洼处排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58232发布日期:2018-08-10 23:29阅读:6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道路排水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低洼处排水系统。



背景技术:

城市路面在建设初期由于施工质量不到位,会在路面形成高低不平的位置,这样在下雨的时候就容易在低洼处产生积水,而且积水不容易排出,这样在车辆经过低洼处就容易产生积水飞溅,对路边的行人正常行走带来了不便,容易飞溅到行人身上;此外,由于低洼处的积水,会对行驶车辆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交通事故。

此时,就需要对路面低洼处进行修复,通常会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在低洼处重新铺上一层沥青混凝土。这种方式在铺设的新混凝土层容易和老混凝土层之间分离,时间久了之后就会产生剥离,等脱离完全之后,又会产生积水问题;

(2)将低洼处周围很大的面积铲除,重新浇筑此区域。这种方式工程量大,施工成本比较高,而且施工周期比较长。

基于上述分析,需要设计一种低洼处排水系统,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低洼处排水系统,此系统可以让雨水快速通过穿孔排水管排至雨水箅子中,避免低洼路面积水,而且此系统施工简单,排水效果好,施工成本低,能够大范围推广使用。

为了实现上述的技术特征,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用于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低洼处排水系统,它包括设置在路面低洼处的第一雨水篦子,所述第一雨水篦子的底部设置有集水池,在集水池和马路排水井道之间埋设连通有排水管,所述马路排水井道的顶部盖有卧石,所述卧石上等间距铺设有第二雨水篦子,所述卧石的边缘设置有路缘石。

所述第一雨水篦子正下方的集水池内部设置有第一过滤网。

所述排水管与集水池相连通的端部设置有第二过滤网。

所述马路排水井道采用砖砌结构,所述砖砌结构的底部为浇筑混凝土底板。

所述路缘石的另一面为人行道。

本实用新型有如下有益效果:

1、通过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排水系统,当下雨天或者马路的路面低洼处有积水时,雨水会直接从路面低洼处的第一雨水篦子漏下到集水池内部,再由排水管排放到马路排水井道,进而有效的避免了路面低洼处的集水沉积,起到了很好的排水目的。

2、此外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排水系统,其施工简单,只需要沿着排水管铺设方向切割出一道槽,然后埋设排水管,再回填压实此切割槽即可。

3、此系统能够彻底解决路面低洼的集水问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图中:马路1、路面低洼2、第一雨水篦子3、排水管4、第二雨水篦子5、路缘石6、人行道7、卧石8、集水池9、砖砌结构10、马路排水井道11、浇筑混凝土底板12、第一过滤网13、第二过滤网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做进一步的说明。

参见图1-2,一种用于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低洼处排水系统,它包括设置在路面低洼2处的第一雨水篦子3,所述第一雨水篦子3的底部设置有集水池9,在集水池9和马路排水井道11之间埋设连通有排水管4,所述马路排水井道11的顶部盖有卧石8,所述卧石8上等间距铺设有第二雨水篦子5,所述卧石8的边缘设置有路缘石6。通过采用上述的排水系统,当下雨天或者马路1的路面低洼2处有积水时,雨水会直接从路面低洼处2的第一雨水篦子3漏下到集水池9内部,再由排水管4排放到马路排水井道11,进而有效的避免了路面低洼2处的集水沉积。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雨水篦子3正下方的集水池9内部设置有第一过滤网13。通过第一过滤网13能够防止污水中的杂质堵塞排水管4,保证其使用寿命。

进一步的,所述排水管4与集水池9相连通的端部设置有第二过滤网14。通过所述第二过滤网14能够防止马路上的杂物进入到集水池9,而且能够方便定期的对第二过滤网14进行拆卸清洗,保证其使用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马路排水井道11采用砖砌结构10,所述砖砌结构10的底部为浇筑混凝土底板12。通过采用浇筑混凝土底板12能够保证马路排水井道11的稳定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进一步的,所述路缘石6的另一面为人行道7。通过人行道方便了行人的通过。

本实用新型的施工过程和工作原理为:

首先,确定路面低洼2所在的位置,然后在此位置挖集水池9,在集水池9和马路排水井道11之间切割出一道切割槽;

然后,在此切割槽内部埋设排水管4,使排水管4同时连通集水池9和马路排水井道11;

回填切割槽使排水管4埋设在切割槽内部,并将切割槽重新浇筑沥青混领土,使其埋设在切割槽内部;

最终,在集水池9内部安装第二过滤网14,并在其顶部盖上第一雨水篦子3,这样有雨水积累时,就会通过第一雨水篦子3直接漏到集水池9内部,并排放到马路排水井道11。

上述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而不应视为对于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中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方案为保护范围。即在此范围内的等同替换改进,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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