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弹性分开式有轨电车扣件用预埋套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5485阅读:4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弹性分开式有轨电车扣件用预埋套管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铁路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弹性分开式有轨电车扣件用预埋套管。



背景技术:

扣件系统作为轨道结构的重要部件之一,不仅铺设数量大,技术含量高,而且开发周期长,需要对其进行持续研发与改进。扣件系统中使用的螺栓通过螺栓和预埋套管的螺纹接触面间的摩擦力,起到紧固弹条的目的。虽然在安装时各项指标都符合要求,但在长期的服役过程中,由于轮轨力的反复作用,使得螺栓与预埋套管的螺纹接触面之间出现间隙,同时弹条的弹性回复力使得螺栓有向外旋出的趋势,久而久之,道钉便会发生松动现象。

现有的预埋套管一般由改性高分子材料注塑进行制造。虽然改性高分子在高分子材料的基础之上进行了改进,但是由于受到高分子材料的一些特性的限制,如其物理性能受温度影响大,产品易变形,轨枕用预埋套管在特定区域(如中国北方)、特定季节(如冬季)使用,其物理性能,如抗拉性能,绝缘性能可能不能满足国家铁道部标准规定的要求。

随着我国铁路运量的增加,轴重不断提高,扣件的受力状态进一步加剧,铁路养护工作人员复拧螺栓的工作量也将增大,对扣件系统防松措施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弹性分开式有轨电车扣件用预埋套管,结构简单、强度高,适用于弹性分开式有轨电车扣件,以解决现有的预埋套管易松动的问题。

结构简单、强度高,适用于弹性分开式有轨电车扣件,增加运行舒适度和平稳性,能够更好的满足未来有轨电车的发展。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弹性分开式有轨电车扣件用预埋套管,所述预埋套管沿上端的边缘向下设有多个环形凸台,环形凸台之间设有间距L1,环形凸台下侧的套管管体内侧设有内螺纹,环形凸台下侧的套管管体外侧设有外螺纹,所述内螺纹和外螺纹的螺距L2均为12.5mm,内螺纹的深度为3mm,所述外螺纹的螺纹牙上侧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α为45°,外螺纹的螺纹牙下侧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β为15°。

所述预埋套管的材质为玻纤增强聚酰胺66。

所述相邻环形凸台之间的间距L1为10mm。

所述外螺纹槽内均匀设有多条加强筋。

所述加强筋的数量为4个。

本实用新型在预埋套管上设置有环形凸台和加强筋,环形凸台和加强筋的设置改变了预埋套管的截面大小和形状,增加了预埋套管的物理性能,外螺纹的螺纹牙上侧与水平方向之间角度的设置,以及外螺纹的螺纹牙下侧与水平方向之间角度的设置,使其抗拉性能得到了提高,减少了预埋套管的松动,延长了预埋套管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的局部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一: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弹性分开式有轨电车扣件用预埋套管,预埋套管的材质采用玻纤增强聚酰胺66的制成,玻纤增强聚酰胺66的材质能提高套管的硬度,硬度的提高增加了套管的耐磨性,延长了套管的使用寿命。所述套管的总长度为145mm,套管的开口内径为25mm,套管的开口外径为38mm,套管底端的外径为32mm,所述预埋套管沿上端的边缘向下设有多个环形凸台1,相邻环形凸台1之间的间距L1为10mm,预埋套管相对于没有设置环形凸台1的预埋套管在抗拉性能上有很大的提高。环形凸台1下侧的套管管体内侧设有内螺纹2,内螺纹的有效长度为62.5mm,环形凸台1下侧的套管管体外侧设有外螺纹3,外螺纹3的长度为94mm,所述内螺纹2和外螺纹3的螺距L2均为12.5mm,内螺纹2的深度为3mm,所述外螺纹3的螺纹牙上侧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α为45°,外螺纹3的螺纹牙下侧与水平方向的夹角β为15°。

实施例二:

其大体结构与实施例一中提供的管道密封器相同或类似,在此不再赘述,下面仅以不同之处加以描述。其区别技术特征是在所述外螺纹槽内均匀设有四条加强筋4,预埋套管相对于没有设置加强筋4的预埋套管在抗拉性能上有很大的提高。加强筋4相当于对套管形成多个均匀分布的拉力,当套管在外界环境温度改变而形状尺寸要改变时,由于加强筋4对套管施加拉力,阻止了套管的变形,防止套管松动变形。

使用时将预埋套管预制到轨枕中,与螺旋道钉配合使用,该预埋套管结构简单、强度高,适用于弹性分开式有轨电车扣件,以解决现有的预埋套管易松动的问题,能够更好的满足未来有轨电车的发展。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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