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道路桥梁支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3131阅读:446来源:国知局
一种道路桥梁支座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桥梁支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道路桥梁支座。



背景技术:

在现今的建筑领域中,特别是道路建筑领域中,桥梁作为重中之重,桥梁支座是桥梁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的重要连接部件,其主要用于支承桥跨结构,并将其荷载传给桥墩、桥台的构件,是桥梁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有的桥梁支座减震效果一般,且当震动幅度较大时还容易出现滑脱的现象,安全性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道路桥梁支座,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道路桥梁支座,包括锚栓、墩台、定位座、支撑装置和固定板,所述墩台底部的两侧皆焊接有锚栓,墩台的上方固定有定位座,所述定位座的两侧皆设有第二球形槽,所述定位座的上表面设有滑板槽,滑板槽内安装有承压橡胶板,所述承压橡胶板的上方固定有钢衬板,钢衬板的上方固定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底部的两侧皆设有第一球形槽,且第一球形槽与第二球形槽之间安装有支撑装置,所述支撑装置的两端设有与第一球形槽和第二球形槽相互配合的连接球体,所述连接球体的一侧焊接有连接杆,且连接杆远离连接球体的一端设有圆柱形凹槽,两圆柱形凹槽之间安装有减震装置,所述减震装置的两端设有与圆柱形凹槽相互配合的支柱。

优选的,所述锚栓上安装有减震器。

优选的,所述滑板槽呈球面状。

优选的,所述承压橡胶板与定位座之间的边缘处固定有密封圈。

优选的,所述钢衬板与固定板之间固定有橡胶缓冲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墩台的的底部焊接锚栓,且在锚栓上安装减震器,提高了墩台的稳定性,且使墩台具有减震的功能,通过在固定板与钢衬板之间设置橡胶缓冲层,通过了支座的减震功能,同时在支座的两侧安装倾斜的具有减震功能的支撑装置,使固定板的受力更加均匀,提高了支座的稳定性,通过在定位座的上方设置呈球面状的滑板槽,滑板槽内安装有承压橡胶板,在震动幅度较大时,承压橡胶板可在滑板槽内滑动,避免固定板的脱落,同时在承压橡胶板与定位柱之间安装密封圈,保证了滑板槽的密封性,避免杂物进入滑板槽内对承压橡胶板造成磨损,从而延长了支座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撑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锚栓;2-减震器;3-墩台;4-定位座;5-支撑装置;6-固定板;7-橡胶缓冲层;8-钢衬板;9-承压橡胶板;10-滑板槽;11-第一球形槽;12-第二球形槽;13-连接球体;14-橡胶缓冲层;15-连接杆;16-支柱;17-减震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道路桥梁支座,包括锚栓1、墩台3、定位座4、支撑装置5和固定板6,墩台3底部的两侧皆焊接有锚栓1,提高墩台3的稳定性,锚栓1上安装有减震器2,对墩台3进行减震墩台3的上方固定有定位座4,定位座4的两侧皆设有第二球形槽12,定位座4的上表面设有滑板槽10,滑板槽10呈球面状,滑板槽10内安装有承压橡胶板9,减小震动的晃动力,承压橡胶板9与定位座4之间的边缘处固定有密封圈,避免杂物进入滑板槽10内,从而对其造成磨损,承压橡胶板9的上方固定有钢衬板8,钢衬板8的上方固定有固定板6,钢衬板8与固定板6之间固定有橡胶缓冲层7,具有减震缓冲的作用,固定板6底部的两侧皆设有第一球形槽11,且第一球形槽11与第二球形槽12之间安装有支撑装置5,使固定板6受力更加均匀,支撑装置5的两端设有与第一球形槽11和第二球形槽12相互配合的连接球体13,连接球体13的一侧焊接有连接杆14,且连接杆14远离连接球体13的一端设有圆柱形凹槽,两圆柱形凹槽之间安装有减震装置16,减震装置16的两端设有与圆柱形凹槽相互配合的支柱15。

工作原理:将锚栓1固定在桥梁的下部结构内,当桥梁遇到震动时,首先通过固定板6下方的橡胶缓冲层7对震动进行缓冲,然后通过承压橡胶板9与滑板槽10之间的滑动作用,减小震动的晃动,同时通过两侧倾斜的支撑装置5分担固定6板所受的力,最后通过锚栓1上的减震器2对震动进行进一步减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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