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人行过街智能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垂直设置于人行横道两端的人行道边缘的第一关口立柱(1)和第二关口立柱(2);所述第一关口立柱(1)和所述第二关口立柱(2)的上端通过一横梁(3)相连接,使得所述第一关口立柱(1)、第二关口立柱(2)和所述横梁(3)形成一门框结构;
在所述门框结构两侧沿人行道边缘设置有人行道隔离栏杆(4);在所述第一关口立柱(1)和所述第二关口立柱(2)之间设置有智能道闸(5),并且在所述第一关口立柱(1)和所述第二关口立柱(2)正对所述人行横道的一侧均设置有与所述智能道闸(5)相连接的道闸开关(8);
在所述第一关口立柱(1)或者所述第二关口立柱(2)上设置有红绿灯(6),所述智能道闸(5)与所述红绿灯(6)相连接;
还包括一智能监控系统(7)和与所述智能监控系统(7)相连接的语音提示系统;所述智能监控系统(7)和所述红绿灯(6)均连接至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过街智能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横梁(3)上还设置有路名牌(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过街智能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关口立柱(1)或者所述第二关口立柱(2)上还设置有人行横道标志牌(1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过街智能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顶棚(11),所述顶棚(11)设置于所述第一关口立柱(1)、第二关口立柱(2)和所述横梁(3)形成的门框结构的顶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人行过街智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棚(11)包括第一支撑柱(111)、第二支撑柱(112)和顶板(113);
所述第一支撑柱(111)和所述第二支撑柱(112)的底端分别垂直的设置于所述第一关口立柱(1)和所述第二关口立柱(2)的顶端;
所述第一支撑柱(111)和所述第二支撑柱(112)的顶端与所述顶板(113)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人行过街智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红绿灯(6)为镶嵌式红绿灯。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人行过街智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道闸开关(8)为智能人体感应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