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255032发布日期:2022-06-02 02:11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施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


背景技术:

2.土工合成材料以其施工简易、造价低廉、稳定性好等优点在道路建设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所有的土工合成材料中,土工格栅凭借其优异的工程特性,依靠格栅与土体之间的摩擦和嵌锁的、作用,有效地改善土体的强度和变形特性,有利于增腔格栅加筋土体的稳定性,目前土工格栅在高速公路的路堤工程、道路边坡工程、绿化防护工程、损伤处理工程中得到大量应用。
3.在道路施工过程中,需要将土工格栅平整的铺设在待施工的路面,同时需要使用紧固装置将土工格栅固定在待施工的路面上,在现有技术中通常现将土工格栅铺设在待施工的路面,然后在格栅之间的空隙中放置紧固钉,但是这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土工格栅上方需要堆积土石料,在平整土石料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土工格栅移位,减少土工格栅对土石块的紧固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4.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通过采用在横向格栅条与纵向格栅条连接点设置有一通孔,在通孔中放置有扎地钉,通过扎地钉使钢塑格栅与待平整地面连接在一起,相比于现有技术中采用u型钉进行加固的方法,在钢塑格栅的连接点设置有通孔,扎地钉的力可以直接作用到钢塑格栅上,防止在填充土石时,钢塑格栅在外力作用下发生移位,影响钢塑格栅对土石块的紧固作用。
5.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包括钢塑格栅,所述钢塑格栅包括若干条横向格栅条和若干条纵向格栅条,所述格栅条包括钢丝和聚乙烯层,所述钢丝包裹在所述聚乙烯层中,所述横向格栅条与所述纵向格栅条通过熔焊技术焊接连接点连接,所述连接点处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用于放置扎地钉,通过通孔中的地钉,起到钢塑格栅与地面的连接作用。
6.进一步的,所述扎地钉包括钉头、顶杆和钉尖,所述钉头为圆盘状,所述钉头直径不小于所述通孔的直径。
7.进一步的,所述钉杆直径不大于所述通孔直径,所述钉杆上设有若干个倒刺,方便扎地钉通过通孔与地面连接,对整个钢塑格栅起到一个固定的作用,同时钉杆上设有的倒刺可以增加扎地钉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增加牢固性,所述扎地钉能够通过所述倒刺使钢塑格栅与地面固定。
8.如上所述的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若干条所述横向格栅条平行布置,若干条所述纵向格栅条也平行布置,所述横向格栅条的长边与所述纵向格栅条的长边相垂直,这样横向格栅条与纵向格栅条按照一定的间距编制排列,就形成间隔相同的土工钢塑格栅网,可以更好对土石块起到紧固作用。
9.如上所述的,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所述格栅条中的钢丝条数不少于两条,所述钢丝的直径小于所述格栅条的厚度,在格栅条中增加有高强钢丝,在低应变的能力下产生较高的抗拉模量,发挥格栅对土体的嵌锁作用。
10.进一步的,所述横向格栅条和纵向格栅条的横截面为v型,格栅条的下端为尖头,可以更好增强格栅条与地面的接触力,提高格栅条对土石块的紧固作用,不会轻易出现移位的现象。
11.如上所述的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在所述横向格栅条与所述纵向格栅条的连接点处,设有凸台,所述凸台高于所述所述横向格栅条与所述纵向格栅条熔焊在一起的厚度1-3mm。
12.进一步的,通孔的直径不大于所述凸台直径的1/2,这样就使通孔不会影响连接点的强度,不影响横向格栅条与纵向格栅条之间的连接效果。
13.如上所述的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所述倒刺的材质为橡胶,使用橡胶作为倒刺材料,可以很方便将扎地钉插入地面,用于加固钢塑格栅。
14.如上所述的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所述格栅条表面压制有粗糙压纹,通过在格栅表面压制粗糙花纹,可以增加土石块与格栅条表面的摩擦力,对土石块有更好的加固作用。
15.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所取得的有益效果在于:
16.1、本实用新型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通过在横向格栅条与纵向格栅条的连接点处设置有通孔,通孔中放置有扎地钉,通过扎地钉可以更有效地对钢塑格栅和地面起到固定作用,相比于现有技术中采用的u型钉来说,u型钉只是针对格栅条进行加固,并不是对连接点进行加固,不能有效增加钢塑格栅与地面之间的连接,采用在连接点设置扎地钉,可以通过点带动横向格栅条和纵向格栅条,对整个钢塑格栅与地面的接触起到加固作用。
17.2、本实用新型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通过在钢塑格栅的横向格栅条与纵向格栅条的连接点出设置有凸台,同时凸台的高度要大于连接点处格栅条的厚度,这样可以增加横向格栅条与纵向格栅条之间的连接,使整个钢塑格栅连接更加牢固。
18.3、本实用新型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在连接点处的设置有通孔,同时通孔的直径不大所述所述凸台尺寸的1/2,这样可以保证在凸台上设置的通孔不会影响整个凸台抗拉性能,在满足不破坏钢塑格栅本身的抗拉性能之外,同时可以满足扎地钉的需求。
附图说明
19.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本技术的方案和优点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0.在附图中:
21.图1为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的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钢塑格栅未放置扎地钉的截面图;
23.图3为钢塑格栅放置扎地钉的截面图;
24.图中各附图标记所代表的组件为:
25.1、横向格栅条,2、纵向格栅条,3、钢丝,4、聚乙烯层,5、通孔,6、凸台,7、扎地钉,
71、钉头,72、钉杆,73、倒刺,74、顶尖。
具体实施方式
26.下面将结合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需要说明,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方式所限制。
27.本实用新型中提及的方位“前后”、“左右”等,仅用来表达相对的位置关系,而不受实际应用中任何具体方向参照的约束。
28.实施例一
29.参见图1和图2,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包括钢塑格栅,所述钢塑格栅包括若干条横向格栅条1和若干条纵向格栅条2,若干条所述横向格栅条1平行布置,若干条所述纵向格栅条2也平行布置,所述横向格栅条1的长边与所述纵向格栅条2的长边相垂直,这样横向格栅条1与纵向格栅条2按照一定的间距编制排列,就形成间隔相同的土工钢塑格栅网,可以更好对土石块起到紧固作用。
30.进一步的,所述横向格栅条1和纵向格栅条2的横截面为v型,格栅条的下表面为尖头,可以更好增强格栅条与地面的接触力,提高格栅条对土石块的紧固作用,不会轻易出现移位的现象。
31.进一步的,所述横向格栅条1和所述纵向格栅条2表面压制有粗糙压纹,通过在格栅表面压制粗糙花纹,可以增加土石块与格栅条表面的摩擦力,对土石块有更好的加固作用。
3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格栅条包括钢丝3和聚乙烯层4,所述格栅条中的钢丝3条数不少于两条,所述钢丝3的直径小于所述格栅条的厚度,在聚乙烯层4中增加有纵横编织的高强钢丝3,在低应变的能力下产生较高的抗拉模量,发挥格栅对土体的嵌锁作用。
33.进一步的,所述钢丝3包裹在所述聚乙烯层4中,外包裹聚乙烯层4一次成型,钢丝3与外包裹聚乙烯层4协调作用,破坏伸长率很低,同时钢塑格栅的主要受力单元为钢丝,蠕变量低,同时所述横向格栅条1与所述纵向格栅条2通过熔焊技术焊接连接点连接,在所述熔焊技术中采用了特殊强化粘接剂,可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横向格栅条1和纵向格栅条2不会断裂开,影响钢塑格栅的效果。
3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横向格栅条1与所述纵向格栅条2的连接点处,设有凸台6,所述凸台6高于所述横向格栅条1与所述纵向格栅条2熔焊在一起的厚度1-3mm,通过凸台可以确保横向格栅1与纵向格栅2连接牢固,不会出现断裂的情况。
35.参见图3,所述凸台6处设有通孔5,所述通孔5用于放置扎地钉7,通过通孔5中的扎地钉7,可以起到钢塑格栅与地面的连接作用。
36.进一步的,所述扎地钉7包括钉头71、顶杆72和钉尖73,所述钉头71为圆盘状,所述钉头71直径不小于所述通孔5的直径,方便钉头71对连接点的凸台6有一个大受力面积,所述扎地钉7对钢塑格栅有一个方向向下的压力。
37.进一步的,所述钉杆72直径不大于所述通孔5直径,所述钉杆72上设有若干个倒刺73,方便扎地钉7通过通孔5与地面连接,对整个钢塑格栅起到一个固定的作用,同时钉杆72上设有的倒刺73可以增加扎地钉7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增加牢固性,所述扎地钉7能够通过
所述倒刺74使钢塑格栅与地面固定。
38.进一步的,通孔5的直径不大于所述凸台6直径的1/2,这样就使通孔5不会影响连接点的强度,不影响横向格栅条1与纵向格栅条2之间的连接效果。
39.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倒刺74的材质为橡胶,使用橡胶作为倒刺74材料,可以很方便将扎地钉插入地面,用于加固钢塑格栅。
40.具体的,一种道路施工用钢塑格栅的工作原理为,在使用本装置进行道路施工时,先将钢塑格栅的铺设面平整完成,使铺设面满足施工要求,然后再按照钢塑格栅的幅宽在铺设面画出白线或挂线,即可开始铺设钢塑格栅,在钢塑格栅的开头处使用扎地钉7,将横向格栅条1与纵向格栅条2的交接点处固定住,安装钢塑格栅的每米宽用扎地钉4-6根固定,固定好格栅端部后,使用铺设机或者人工方法将钢塑格栅缓缓向前拉铺,钢塑格栅每铺10米长进行人工调直一次,直至一卷铺完,再铺下一卷,同时在铺设过程中,使用扎地,7在横向格栅条1与纵向格栅条2的接点处进行固定,完成钢塑格栅的铺设工作,同时可以保证钢塑格栅在后期的土石填充过程中,钢塑格栅不会发生移动。
4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增减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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