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割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99676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切割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切割工具,并且具体涉及一种具有改进的切割性能的切割工具。
背景技术
先前已知一种切割工具,所述切割工具具有固定地附接到第一刀片的第一手柄,以及在枢轴处能够枢转地相互附接的第二手柄和第二刀片,所述枢轴还将第一手柄和第一刀片附接到第二手柄和第二刀片。在这种已知的切割工具中,第 二枢轴布置在与第一枢轴相距一定距离的位置处,以便将第二手柄和第二刀片能够枢转地相互附接。以这种方式,第二枢轴使得能够将由使用者在手柄上产生的力作为最优且最大的切割力传递到刀片。然而,现有技术解决方案所存在的问题是,当切割力增大时,由使用者施加在手柄上的力趋向于使切割工具的材料随着手柄、刀片和/或者枢轴点发生变形而弯曲。这种变形可以影响刀片之间的距离,从而导致切割工具不再有效地切割期望的材料的情况。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上述缺点并且提供一种新颖的切割工具,所述新颖的切割工具能够利用最大的切割力进行有效切割。本发明的切割工具包括第一手柄;具有刀刃的第一刀片,所述第一刀片固定地附接到所述第一手柄;第二手柄;具有刀刃的第二刀片;第一枢轴,所述第一枢轴将所述第一刀片和所述第一手柄能够枢转地附接到所述第二手柄和所述第二刀片,所述第二手柄和所述第二刀片在所述第一枢轴处能够枢转地相互附接;和第二枢轴,所述第二枢轴将所述第二手柄和所述第二刀片能够枢转地相互附接,所述第二枢轴定位与所述第一枢轴相距一定距离的位置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刀片具有后端部,所述后端部在重叠区域中与所述第二手柄重叠;在所述重叠区域中,所述切割工具包括限制器,所述限制器允许所述后端部相对于所述第二手柄侧向地运动,并且所述限制器至少阻止所述后端部在所述第一枢轴的轴向方向上运动离开所述第二手柄。在第二刀片的后端部与第二手柄重叠的重叠区域中使用限制器能够至少防止所述后端部在第一枢轴的轴向方向上运动离开所述第二手柄。因此,在切割期间,切割工具中的材料的可能变形不会对刀片之间的距离产生任何消极的影响。因此,使用者可以将较大的力施加到切割工具的手柄上,这将产生最优的切割力并且利用切割工具对正切割的材料进行有效切割。在上下文中,术语“重叠”区域指的是这样一种区域,在所述区域中,后端部和第二手柄的表面以并排关系延伸,从而允许在使用切割工具期间,后端部相对于第二手柄侧向地运动。优选地,所述限制器包括侧防护器,所述侧防护器将所述后端部相对于第二手柄的侧向运动限制为预先确定的距离。优选地,所述限制器由设置在所述第二手柄中的凹槽组成,所述后端部进入到所述凹槽中,所述凹槽在第一枢轴的轴向方向上的高度基本对应于所述后端部在所述第一枢轴的所述轴向方向上的厚度,并且,所述凹槽的宽度大于所述后端部的宽度,以便允许所述后端部相对于所述第二手柄侧向地运动。优选地,所述限制器由贯穿第二手柄的孔和位于第二刀片的后端部上的弯曲部分组成,所述弯曲部分包括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基本平行于第二手柄的第一表面延伸;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从所述第一部分延续并且突出通过所述孔;以及第三部分,所述第三部分从所述第二部分延续并且基本平行于所述第二手柄的第二表面延伸。
优选地,所述限制器由所述后端部的一部分组成,所述后端部的所述部分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手柄在所述第二手柄的这个部分中的宽度,并且所述后端部的所述部分具有相对的侧突出部,所述相对的侧突出部初始在第一枢轴的轴向方向上延伸,继而延续为与所述第二手柄重叠的部分,由此,所述后端部的所述部分和所述侧突出部在所述第二手柄的四个侧上包围所述第二手柄。优选地,所述第二枢轴定位成比第一枢轴更加远离所述第二刀片的后端部。优选地,所述第二刀片是加长的,并且在所述第二刀片的中部部分设置有加宽部分,并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枢轴被定位在所述加宽部分中。优选地,所述切割工具是剪刀。


在下文中,通过示例的方式并且参照附图,将更加详细地描述本发明,其中图I到图4图解了切割工具的第一实施例;图5和图6图解了切割工具的第二实施例;图7和图8图解了切割工具的第三实施例。
具体实施例方式图I到图4图解了切割工具I的第一实施例,所述切割工具I在这个示例中由剪刀组成。图I是从一侧观察的视图,图2是从上方观察的视图,图3是从第二侧观察的视图,图4是切割工具的不同零件相互附接所在的区域的放大视图。切割工具I包括第一手柄2,所述第一手柄2固定地附接到第一刀片3上。例如,第一手柄2可以是由塑料制成的,而第一刀片3可以是由钢制成的。刀刃以传统方式布置在第一刀片上。第一手柄2包括远端部(相对于第一刀片),所述远端部具有用于在使用切割工具时接纳使用者的拇指的环状部。切割工具I还包括第二手柄4和第二刀片5。例如,第二手柄4可以是由塑料制成的,而第二刀片5可以是由钢制成的。刀刃以传统方式布置在第二刀片上。第二手柄4在远端部(相对于第二刀片)包括环状部,所述环状部用于在使用切割工具时接纳使用者的一根或者更多根(除了拇指之外的)手指。第二手柄4和第二刀片5没有固定地相互附接。替代地,所述第二手柄4和所述第二刀片5通过第一枢轴6能够枢转地相互附接,并且还能够枢转地附接到第一手柄2和第一刀片3,所述第一枢轴6可以由在轴向方向A上延伸贯穿切割工具的螺钉或者铆钉来执行。第二手柄4和第二刀片5额外通过第二枢轴7能够枢转地相互附接,所述第二枢轴7同样可以由延伸贯穿第二手柄和第二刀片的螺钉或者铆钉来执行。具有两个枢轴6和7的这种构造能够增大切割力。第二枢轴7被布置在加长的第二刀片5设置有加宽部分8的位置处。如图中所示,第二枢轴点7定位在与第一枢轴点6相距一定距离的位置处,并且所述第二枢轴点7比第一枢轴点6更加远离第二刀片5的后端部9。优选地,加宽部分8从第二刀片5的中心线C朝向意欲由使用者的拇指使用的第一手柄2的侧部突出。以这种方式,在使用期间,加宽部分8实际定位在切割工具的上部部分中,在所述切割工具的上部部分处,所述加宽部分8不会阻碍被切割的材料在切割工具I下面顺畅地通过。第二刀片5的后端部9在重叠区域10中与第二手柄4重叠。在这个区域10中, 第二手柄4和后端部9以并排关系延伸,从而如果使用者施加了导致变形(yielding)的足够大的力,则允许后端部9在使用切割工具I期间相对于第二手柄5侧向S活动。为了避免这种变形导致刀片3和刀片5之间的距离在第一枢轴6的轴向方向上发生变化,限制器11被布置到切割工具中。在图I到图4的实施例中,限制器11由设置在第二手柄4中的凹槽或袋状部组成,后端部9进入到所述限制器11中。凹槽在第一枢轴6的轴向方向A上的高度基本对应于后端部9在第一枢轴6的轴向方向A上的厚度。因此,在重叠区域10中,可以阻止后端部9和第二手柄4之间的在第一枢轴6的轴向方向A上的任何活动。另外,凹槽或者袋状部的宽度大于后端部9的宽度,使得限制器允许后端部9相对于第二手柄4侧向S运动。侧向运动的可能性确保了由使用者直接施加在手柄2和手柄4上的力通过第一枢轴6和第二枢轴7传递到刀片,而不通过第二刀片的后端部9和手柄4传递到刀片(通过第二刀片的后端部9和手柄4传递到刀片将导致切割力减小)。限制器11既可以阻止后端部9在第一枢轴的轴向方向A上朝向第二手柄4运动,又可以阻止后端部9在第一枢轴的轴向方向A上运动离开第二手柄4。然而,这在所有实施例中并非都是必需的。相反,如在图I到图3中所示,限制器11至少阻止后端部9在第一枢轴的轴向方向A上运动离开第二手柄4就已足够了。如可以在图I到图3中所见的那样,第二手柄4在后端部的位置处已经布置有孔,因此这个孔为后端部9在第一枢轴6的轴向方向上朝向第二手柄运动提供了空间。作为限制器11的补充,图I到图4的切割工具I还设置有侧防护器12,所述侧防护器12将后端部9相对于第二手柄4的侧向S运动限制在预先确定的距离。在这个示例中,侧防护器12由设置在第二手柄中的突出部组成,一旦切割力已经增加到在手柄4、刀片3和/或枢轴6和7上产生显著变形的程度,则所述侧防护器12与第二刀片5的后端部9相接触。在这个显著变形期间,侧防护器12确保了所述变形不会继续不受限制。因此,侧防护器12布置在与后端部9的正常位置相距预先确定的距离的位置处,在这种情况下,正常指的是在未使用切割工具时后端部9所在的位置(相对于第二手柄4)。图5和图6图解了切割工具的第二实施例。图5和图6的实施例和根据图I到图4解释的实施例非常相似。所以,图5和图6的实施例将主要通过指出这些实施例之间的差异来进行解释。图5和图6仅图解了位于重叠区域10中的第二手柄4’的一部分和第二刀片5’的后端部9’。在这个实施例中,限制器11’由贯穿第二手柄4’的孔13’和位于第二刀片的后端部9’上的弯曲部分组成,该弯曲部分包括第一部分14’,所述第一部分14’基本平行于第二手柄4’的第一表面延伸;第二部分15’,所述第二部分15’从第一部分14’延续并且突出通过孔13’ ;以及第三部分16’,所述第三部分16’从第二部分延续并且基本平行于第二手柄4’的第二表面延伸。第一部分14’和第二手柄4’之间以及第二部分16’和第二手柄4’之间的分别接触阻止了后端部9’相对于第二手柄4’在第一枢轴的轴向方向上运动。在图5和图6的实施例中,孔13’的侧部起到侧防护器12’的作用,从而将后端部9’相对于第二手柄4’的侧向运动限制在预先确定的距离。图7和图8图解了切割工具的第三实施例。图7和图8的实施例和根据图I到图4解释的实施例非常相似。因此,图7和图8的实施例将主要通过指出这些实施例之间的差异来进行解释。图7和图8仅图解了重叠区域10中的第二手柄4”的一部分和第二刀片5”的后端部9”。在这个实施例中,限制器11”由后端部的一部分组成,所述后端部的所述部分的宽 度大于第二手柄4” (在手柄的这部分中)的宽度,并且所述后端部的所述部分具有相对的侧突出部12”,所述相对的侧突出部12”初始在第一枢轴6的轴向方向A上延伸,继而延伸为与第二手柄4”重叠的部分,由此,后端部9”的部分和突出部12”在第二手柄4”的四个侧上包围所述第二手柄4”。在这一点上包围”不需要将第二手柄完全地包围,因为在侧突出部12”之间可以有空隙,例如如图7和图8中所示的那样。突出部12”还可以起到侧防护器12”的作用,从而将后端部9”相对于第二手柄4”的侧向运动限制在预先确定的距离。应当理解的是,以上描述和附图仅仅旨在说明本发明。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在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对本发明做出改变和调整。
权利要求
1.一种切割工具(I),所述切割工具包括 第一手柄⑵; 具有刀刃的第一刀片(3),所述第一刀片固定地附接到所述第一手柄(2); 第二手柄(4,4’,4”); 具有刀刃的第二刀片(5,5’,5”); 第一枢轴¢),所述第一枢轴将所述第一刀片(3)和所述第一手柄(2)能够枢转地附接到所述第二手柄(4,4,4”)和所述第二刀片(5,5’,5”),所述第二手柄(4,4’,4”)和所述第二刀片(5,5’,5”)在所述第一枢轴(6)处能够枢转地相互附接;和 第二枢轴(7),所述第二枢轴将所述第二手柄(4,4’,4”)和所述第二刀片(5,5’,5”)能够枢转地相互附接,所述第二枢轴(7)定位在与所述第一枢轴(6)相距一定距离的位置 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刀片(5,5’,5”)具有后端部(9,9’,9”),所述后端部在重叠区域(10)中与所述第二手柄(4,4’,4”)重叠; 在所述重叠区域(10)中,所述切割工具⑴包括限制器(11,11’,11”),所述限制器允许所述后端部(9,9’,9”)相对于所述第二手柄(4,4’,4”)侧向(S)地运动,并且所述限制器至少阻止所述后端部(9,9’,9”)在所述第一枢轴(6)的轴向方向(A)上运动离开所述第二手柄(4,4,,4,,)。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器包括侧防护器(12,12’,12”),所述侧防护器将所述后端部(9,9’,9”)相对于第二手柄(4,4’,4”)的侧向运动限制为预先确定的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I或者2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器(11)由设置在所述第二手柄(4)中的凹槽组成,所述后端部(9)进入到所述凹槽中,所述凹槽在第一枢轴(6)的轴向方向(A)上的高度基本对应于所述后端部(9)在所述第一枢轴¢)的所述轴向方向(A)上的厚度,并且,所述凹槽的宽度大于所述后端部(9)的宽度,以便允许所述后端部相对于所述第二手柄(4)侧向(S)地运动。
4.根据权利要求I或者2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器(11’)由贯穿第二手柄的孔(13’ )和位于第二刀片(5,)的后端部(9’ )上的弯曲部分组成,所述弯曲部分包括第一部分(14’),所述第一部分基本平行于第二手柄(4’ )的第一表面延伸;第二部分(15”),所述第二部分从所述第一部分延续并且突出通过所述孔(13’);以及第三部分(16’),所述第三部分从所述第二部分延续并且基本平行于所述第二手柄(4’)的第二表面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I或者2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器(11”)由所述后端部(9”)的一部分组成,所述后端部的所述部分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手柄(4”)在所述第二手柄的这个部分中的宽度,并且所述后端部的所述部分具有相对的侧突出部(12”),所述相对的侧突出部初始在第一枢轴¢)的轴向方向(A)上延伸,继而延续为与所述第二手柄(4”)重叠的部分,由此,所述后端部(9”)的所述部分和所述侧突出部(12”)在所述第二手柄的四个侧上包围所述第二手柄(4”)。
6.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枢轴(7)定位成比第一枢轴(6)更加远离所述第二刀片(5,5,,5”)的后端部(9,9,,9,,)。
7.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刀片(5,5’,5”)是加长的,并且在所述第二刀片的中部部分设置有加宽部分(8),并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枢轴(7)被定位在所述加宽部分(8)中。
8.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具(I)是剪刀。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切割工具(1),所述切割工具包括固定地相互附接的第一手柄(2)和第一刀片(3);通过第一枢轴(6)和第二枢轴(7)能够枢转地相互附接的第二手柄(4)和第二刀片(5)。为了获得具有最优切割力的切割工具,所述切割工具包括限制器(11),所述限制器允许后端部(9’)相对于第二手柄(4)侧向(S)地运动,并且所述限制器至少阻止后端部(9)在所述第一枢轴(6)的轴向方向(A)上运动离开所述第二手柄(4)。
文档编号B26B13/00GK102848406SQ201110393378
公开日2013年1月2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1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30日
发明者H·萨沃莱宁, C-O·J·霍尔姆 申请人:伊塔拉集团有限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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