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2344508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包括电源主体手柄、剃剪刀头和剃须刀头;并且所述电源主体手柄的前端具有用于与剃剪刀头或剃须刀头卡合的卡接槽。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剃除器中剃剪刀头用于剃短人体毛发,剃须刀头用于剃光人体毛发;二者分工配合,即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剃除效果,达到法医尸检或活体检验的要求。
【专利说明】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人体剃毛器的【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
【背景技术】
[0002]剃除体毛的工具是一种常用于剃除人体上自然生长出的体毛的日常用品。现有技术中的剃除体毛的工具通常包括刀头、刀柄、刀片和保护网。然而这种工具因为刀刃与皮肤间的距离较远而使剃除体毛的效果不佳,不能满足法医用于尸检或活体检验时的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
[0004]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包括电源主体手柄、剃剪刀头和剃须刀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主体手柄的前端具有用于与剃剪刀头或剃须刀头卡合的卡接槽。
[0006]其中,所述剃剪刀头包括剃剪刀头本体、连接部和卡接块。
[0007]其中,所述剃须刀头包括剃须刀头本体、连接部和卡接块。。
[0008]其中,所述电源主体手柄的末端具有充电插孔,前端具有电源开关。
[000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的技术效果:
[0010](I)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剃除器中剃剪刀头用于剃短人体毛发,剃须刀头用于剃光人体毛发;二者分工配合,即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剃除效果,达到法医尸检或活体检验的要求。
[0011](2)本实用新型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剃剪刀头、剃须刀头可互换安放到电源主体手柄的卡接槽内,做到一机两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图1:本实用新型所述剃除器中电源主体手柄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2:本实用新型所述剃除器中剃剪刀头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3:本实用新型所述剃除器中剃须刀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
[0016]实施例1
[0017]如附图1-3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包括电源主体手柄10、剃剪刀头20和剃须刀头30 ;所述电源主体手柄10的末端具有充电插孔11,前端具有电源开关12 ;所述剃剪刀头20包括剃剪刀头本体21、连接部22和卡接块23 ;所述剃须刀头30包括剃须刀头本体31、连接部32和卡接块33 ;而相应地,所述电源主体手柄10的前端具有用于与剃剪刀头20的卡接块23或剃须刀头30的卡接块33相配合的卡接槽。在使用时,剃剪刀头和剃须刀头可直接用清水冲洗和用酒精浸泡,达到清洗、消毒和防止交叉污染的功效。而所述的电源主体手柄即可以充电,也可接电源适配器后直接使用市电。
[001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不能解释为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范围内所做出的等同的变形和改变的实施方式均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包括电源主体手柄、剃剪刀头和剃须刀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主体手柄的前端具有用于与剃剪刀头或剃须刀头卡合的卡接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剃剪刀头包括剃剪刀头本体、连接部和卡接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剃须刀头包括剃须刀头本体、连接部和卡接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医专用人体体毛剃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主体手柄的末端具有充电插孔,前端具有电源开关。
【文档编号】B26B19/26GK203460206SQ201320481907
【公开日】2014年3月5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8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8日
【发明者】刘伟平 申请人:刘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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