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平划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89223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划线工装,特别涉及一种水平划线器。



背景技术:

划线器是建筑行业及其它装璜、木工等地划线器工具,使用非常普遍,而水平划线器的使用更为广泛,目前市场上使用的水平划线器为简单的墨斗划线器,在需要添墨使过程较为繁琐,并且墨盒需要随时携带,不方便使用,简单的结构只能通过肉眼观察划线是否水平,无法保证画水平线的准确性,导致在装修时出现误差,影响装修的质量,普通的划线器中通常使用划线笔,占空间较大,增加累赘感,不方便携带,在使用时需要手动操作划线笔,降低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携带方便,体积小占空间小,能够保证水平划线的准确性,以及保证工作过程中整体的稳定性水平划线器。

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水平划线器,包括手柄以及壳体,手柄上安装墨盒,墨盒上设有盒盖,壳体中安装有旋转线槽,旋转线槽中连接有测量线,测量线上设有水平仪,且测量线尾端连接有固定钩件,壳体上设有开口,且壳体的底端设有滑槽,滑槽中设有弹簧,弹簧另一端设有划线工装,划线工装一端连接有卡紧件,卡紧件上安装有开关。

进一步的,开口的直径大于水平仪的直径。

进一步的,划线工装为夹具式本体以及划线笔构成,且划线工装的下方安装有控制件。

进一步的,壳体外侧设有放置口,放置口的大小以及形状与固定钩件相同。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将墨盒安装在手柄中,使得携带方便的同时添墨也方便,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旋转线槽使测量线实现自动伸缩的功能,自动回收,方便使用,提高使用年限,水平仪的设计能够精准的画出水平线,保证装修的质量,减少误差,固定钩件能够在水平划线器工作过程中增强整体的稳定性,使测量线可以稳定的固定在被划线的物体上,不易发生位移,保证划线的准确性,提高装修的水平和质量,划线工装的设计,结构简单,占空间较小,减少整体的体积,方便携带,减少累赘感,通过弹簧将划线工装弹出,无需人工手动画水平线,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工劳动量,提高划线的速度,夹具式的划线工装使其能够灵活的连接在测量线上,以及灵活的进行拆卸,使用方便,放置口的设置 使测量线在收缩后能够进行更好的收纳,保证整体的整齐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手柄、2-壳体、3-墨盒、4-旋转线槽、5-测量线、6-水平仪、7-固定钩件、8-滑槽、9-弹簧、10-划线工装、11-卡紧件、12-控制件、13-开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我们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

如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种水平划线器的实施方式,手柄1以及壳体2,所述手柄1上安装墨盒3,所述墨盒3上设有盒盖,所述壳体2中安装有旋转线槽4,所述旋转线槽4中连接有测量线5,所述测量线5上设有水平仪6,且所述测量线5尾端连接有固定钩件7,所述壳体2上设有开口13,所述开口13的直径大于所述水平仪6的直径,且所述壳体2的底端设有滑槽8,所述滑槽8中设有弹簧9,所述弹簧9另一端设有划线工装10,所述划线工装10一端连接有卡紧件11,所述卡紧件11上安装有开关,所述划线工装10为夹具式本体以及划线笔构成,且所述划线工装10的下方安装有控制件12,所述壳体2外侧设有放置口,放置口的大小以及形状与所述固定钩件7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工作时握住手柄1再将测量线5拉出,通过水平仪6测量测量线5是否水平,在水平仪6达到平衡时,通过固定钩件7将测量线5一端固定在需要划线的物体上,通过控制件12将划线工装10夹至在测量线5上,通过开关控制卡紧件11从而使弹簧9将划线工装10沿着测量线5弹出,画出水平线,在不工作时通过旋转线槽4将测量线5收入外壳2中,使水平仪6也进入外壳2中,最后将固定钩件7放进放置口中即可。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携带方便,体积小占空间小,能够保证水平划线的准确性,以及保证工作过程中整体的稳定性的特点,将墨盒3安装在手柄1中,使得携带方便的同时添墨也方便,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旋转线槽4使测量线5自动回收,水平仪6的设计能够精准的画出水平线,固定钩件7能够在水平划线器工作过程中增强整体的稳定性,使测量线5可以稳定的固定在被划线的物体上,不易发生位移,保证划线的准确性,划线工装的设计,结构简单,占空间较小,减少整体的体积,方便携带,减少累赘感,减少人工劳动量,提高划线的速度,夹具式的划线工装10使其能够灵活的连接在测量线5上,以及灵活的进行拆卸,使用方便,放置口的设置使测量线5在收缩后能够进行更好的收纳,保证整体的整齐性。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和结构特征,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相关人士能够据以实施,但以上内容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依据本实 用新型的精神实质所作的任何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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