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碟刹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1622阅读:5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碟刹锁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碟刹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能自动上锁以及开锁的碟刹锁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碟刹锁多数比较轻巧方便,主要由锁体和锁芯组成,使用时不需要很大的扭力就可以实现碟刹锁的开关。碟刹锁上锁时锁芯穿过车轮的碟刹盘锁孔,从而卡住碟刹盘,使车轮无法转动,达到上锁的目的。

现有碟刹锁的不足之处就是防盗性能比较差,而且经实践证明,若是用户上锁时锁芯没能正常卡住车轮的碟刹盘,会导致碟刹锁的锁体即使是在设备正常的前提下,还是存在着锁没坏但是没法成功上锁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现有碟刹锁存在出现上锁失败的问题,提供一种能自动上锁以及开锁的碟刹锁装置。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碟刹锁装置,包括锁壳以及大致对称安装在锁壳上的第一限位开关与第二限位开关、第一锁销与第二锁销、第一电机与第二电机、第一驱动组件与第二驱动组件;所述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分别通过第一驱动组件、第二驱动组件与第一锁销、第二锁销驱动连接;所述第一限位开关、第二限位开关分别与第一电机、第二电机电连接;第一限位开关、第二限位开关分别安装于第一锁销、第二锁销的上方;第一电机、第二电机通过正转或反转相应驱动第一锁销、第二锁销向下运动或向上运动;第一锁销、第二锁销往下运动到位后可实现上锁,往上运动到位后分别可触发第一限位开关、第二限位开关,以分别控制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停止转动;第一驱动组件和第二驱动组件均具有配合间隙,使第一锁销和第二锁销中的一者受到的阻碍力大于配合间隙处的驱动力时,第一电机、第二电机中对应的一者可空转,另一者可正常转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中,第一驱动组件包括第一蜗杆、第一斜齿轮、第一从动轴、第一滚针轴承、第一直齿轮、第一普通轴承;第二驱动组件包括第二蜗杆、第二斜齿轮、第二从动轴、第二滚针轴承、第二直齿轮、第二普通轴承;所述锁壳具有锁槽以及与锁槽连通的锁孔;第一锁销、第二锁销的侧面具有齿排,底部与所述锁孔相对,往下运动可通过锁孔进入锁槽中锁定;

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分别与第一蜗杆、第二蜗杆驱动连接,第一蜗杆、第二蜗杆分别与所述第一斜齿轮、第二斜齿轮啮合;第一斜齿轮、第二斜齿轮分别与第一从动轴和第二从动轴驱动连接;第一从动轴和第二从动轴分别安装在第一普通轴承、第二普通轴承上,且分别与所述第一滚针轴承、第二滚针轴承驱动连接并且为间隙配合;第一直齿轮、第二直齿轮分别安装在第一滚针轴承、第二滚针轴承上,并且分别与第一锁销、第二锁销的齿排啮合。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中,所述锁壳包括设有所述锁槽的锁定座以及位于锁定座上方的安装座,二者通过所述锁孔连通;所述第一限位开关、第二限位开关、第一电机、第二电机、第一驱动组件和第二驱动组件均安装在安装座上;第一锁销、第二锁销活动式安装在安装座上且可向锁定座运动以进行上锁。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中,第一滚针轴承、第二滚针轴承与第一直齿轮、第二直齿轮分别为过盈配合。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中,所述锁槽为U型槽。

本实用新型至少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通过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及第一驱动组件、第二驱动组件可分别驱动第一锁销以及第二锁销向下运动实现上锁或向上运动实现开锁,实现上自动上锁及开锁功能。

2、第一驱动组件、第二驱动组件均具有配合间隙,使第一锁销和第二锁销中的一者受到的阻碍力大于配合间隙处的驱动力时,第一电机、第二电机中对应的一者可空转,另一者可正常转动,因此另一者仍然可实现上锁,避免上锁失败问题。同时由于电机可空转,从而可避免电机烧坏。

3、第一限位开关、第二限位开关可对第一锁销、第二锁销的向上运动进行限位,运动到位后可及时控制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停止转动。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提出的碟刹锁装置一种视角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提出的碟刹锁装置另一种视角结构示意图。

图中:100-锁壳,110-锁定座,111-锁槽,120-安装座,210-第一限位开关,220-第二限位开关,310-第一锁销,320-第二锁销,410-第一电机,420-第二电机,511-第一蜗杆,512-第一斜齿轮,513-第一从动轴,514-第一滚针轴承,515-第一直齿轮,516-第一普通轴承,611-第二蜗杆,612-第二斜齿轮,613-第二从动轴,614-第二滚针轴承,615-第二直齿轮,616-第二普通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描述。

请参阅图1和图2,实施例提出的一种碟刹锁装置,包括锁壳100以及大致对称安装在锁壳100上的第一限位开关210与第二限位开关220、第一锁销310与第二锁销320、第一电机410与第二电机420、第一驱动组件、第二驱动组件。第一驱动组件包括第一蜗杆511、第一斜齿轮512、第一从动轴513、第一滚针轴承514、第一直齿轮515、第一普通轴承516;第二驱动组件包括第二蜗杆611、第二斜齿轮612、第二从动轴613、第二滚针轴承614、第二直齿轮615、第二普通轴承616。

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分别通过第一驱动组件、第二驱动组件与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驱动连接;所述第一限位开关210、第二限位开关220分别与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电连接;第一限位开关410、第二限位开关420分别安装于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的上方;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通过正转或反转相应驱动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向下运动或向上运动;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往下运动到位后可实现上锁,往上运动到位后分别可触发第一限位开关210、第二限位开关220,以分别控制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停止转动;第一驱动组件和第二驱动组件均具有配合间隙,使第一锁销310和第二锁销320中的一者受到的阻碍力大于配合间隙处的驱动力时,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中对应的一者可空转,另一者可正常转动。

本实施例中,进一步的具体方案如下:

锁壳100包括设有锁槽111的锁定座110以及位于锁定座110上方的安装座120,二者通过锁孔(图未示出)连通,该锁孔与锁槽111连通,本实施例中的锁槽111为U型槽。第一限位开关210、第二限位开关220、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第一驱动组件和第二驱动组件均安装在安装座120上;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活动式安装在安装座120上且可向锁定座110运动以进行上锁,即通过锁孔进入锁槽111中锁定。

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的侧面具有齿排。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分别与第一蜗杆511、第二蜗杆611驱动连接,第一蜗杆511、第二蜗杆611分别与所述第一斜齿轮512、第二斜齿轮612啮合;第一斜齿轮512、第二斜齿轮612分别与第一从动轴513和第二从动轴613驱动连接;第一从动轴513和第二从动轴613别安装在第一普通轴承516、第二普通轴承616上,且分别与所述第一滚针轴承514、第二滚针轴承614驱动连接并且为间隙配合;第一直齿轮515、第二直齿轮615分别安装在第一滚针轴承514、第二滚针轴承614上,并且分别与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的齿排啮合,其中,第一滚针轴承514、第二滚针轴承614与第一直齿轮515、第二直齿轮615分别为过盈配合。

根据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的上锁推程,在第一电机410和第二电机420的电路控制单元中预设好电机通电时间,以使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至少一者上锁到位后,第一电机410和第二电机420同时断电,并停止工作。

以下介绍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以供参考。

1、碟刹锁装置上锁过程。

A1、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同时开启正转,分别驱动第一蜗杆511、第二蜗杆611运动;第一蜗杆511、第二蜗杆611分别驱动第一斜齿轮512及第一从动轴513、第二斜齿轮612及第二从动轴613运动。第一从动轴513、第二从动轴613分别驱动第一滚针轴承514及第一直齿轮515、第二滚针轴承614及第二直齿轮615运动;第一直齿轮515、第二直齿轮615分别驱动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往下运动。

A2、若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均能向下运动,并通过锁孔进入锁槽111,然后通过车轮的碟刹盘锁孔,则上锁成功。

A3、假设第一锁销310遇到阻碍,且受到的阻碍力大于配合间隙处的驱动力(也即摩擦力),则第一锁销310停止向下运动,但由于与第一直齿515轮配合的第一滚针轴承514与第一从动轴513之间存在间隙配合,故在第一电机410的驱动下,第一从动轴513与第一直齿轮515发生相对运动,即第一从动轴513空转(第一电机410亦处于空转),从而防止烧坏第一电机410。在几何关系的约束下,第二锁销320能通过锁孔,从而上锁的目的达成。

A4、在成功上锁后的一段时间内,电流会断开,第一电机410和第二电机420均会停止工作(可避免出现阻碍的一方一直空转)。

2、碟刹锁装置开锁过程。

B1、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同时开启反转,分别驱动第一蜗杆511、第二蜗杆611运动;第一蜗杆511、第二蜗杆611分别驱动第一斜齿轮512及第一从动轴513、第二斜齿轮612及第二从动轴613运动。第一从动轴513、第二从动轴613分别驱动第一滚针轴承514及第一直齿轮515、第二滚针轴承614及第二直齿轮615运动;第一直齿轮515、第二直齿轮615分别驱动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往上运动。

B2、当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触及第一限位开关210、第二限位开关220时,第一电机410、第二电机420停止转动,第一锁销310、第二锁销320触回到初始位置,从而开锁的目的完成。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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