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斜顶放置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69085阅读:2400来源:国知局
一种斜顶放置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的工装治具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斜顶放置支架。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斜顶的存放都是比较随意,直接平方在非刚性的平面上,没有比较好的整体式装置来定点存放和周转斜顶,为模具组装和作业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斜顶放置支架。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斜顶放置支架,其包括底板、支柱、横杆、把手杆、置物架和置物筒;所述底板由框架以及平板组成,平板设置于框架之内;所述支柱分别立设于底板的四角,并且在左右两侧的两支柱的顶部之间连接有横杆,横杆上设置有把手杆,该把手杆的水平高度高于横杆,并且把手杆的两端通过桥接部与横杆连接;在左右两边的横杆之间架设有前后排列的置物架,在置物架的前后两侧都分别设置有置物筒,所述置物架前侧的置物筒与后侧的置物筒交错设置,相邻置物架上的置物筒同样是交错设置。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置物架包括支撑杆和架体,支撑杆的两端分别固定于所述左右两边的横杆上,架体成倒U形架设在支撑杆上。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支撑杆的横截面为矩形,所述架体的内底面与内侧面与支撑杆的横截面形状相符。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底板设置有滚轮。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框架底面的四角朝下延伸有支撑架,连杆的一端枢接于支撑架的内表侧,连杆的另一端设有所述滚轮,所述连杆能从竖直状态切换为水平状态,连杆处于水平状态时,所述滚轮收于支撑架的底面之上。

上述技术方案中,位于左侧的滚轮通过第一轴连接,位于右侧的滚轮通过第二轴连接,第一轴与第二轴之间通过连接杆连接,至少设置有一个与第一轴连接的脚踏杆,至少设置有一个与第二轴连接的脚踏杆。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平板为木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整体结构简单而紧凑,可靠性强。具有作为临时存放而不会损坏斜顶的木材底板;在底板设置有滚轮和把手杆,便于推拉整体的放置支架;滚轮设置为可收模式,使放置支架可以固定在某一工作区域;置物架由支撑杆和架体组成,方便将架体进行更换,以便于放置斜顶尺寸不一致的置物筒。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架体的拼接组成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一轴、第二轴以及脚踏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支柱;3、横杆;4、把手杆;5、置物架;6、置物筒;7、框架;8、平板;9、桥接部;10、支撑杆;11、架体;12、滚轮;13、支撑架;14、连杆;15、第一轴;16、第二轴;17、脚踏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4所示,一种斜顶放置支架,其包括底板1、支柱2、横杆3、把手杆4、置物架5和置物筒6;所述底板1由框架7以及平板8组成,平板8设置于框架7之内;所述支柱2分别立设于底板1的四角,并且在左右两侧的两支柱2的顶部之间连接有横杆3,横杆3上设置有把手杆4,该把手杆4的水平高度高于横杆3,并且把手杆4的两端通过桥接部9与横杆3连接;在左右两边的横杆3之间架设有前后排列的置物架5,在置物架5的前后两侧都分别设置有置物筒6,所述置物架5前侧的置物筒6与后侧的置物筒6交错设置,相邻置物架5上的置物筒6同样是交错设置。使用时将斜顶穿插在置物筒6内,然后由于置物筒6交错设置,使得相邻的斜顶头部不会互相碰撞,可以表面斜顶的损坏。

其中,所述置物架5包括支撑杆10和架体11,支撑杆10的两端分别固定于所述左右两边的横杆3上,架体11成倒U形架设在支撑杆10上。架体11由多个组成拼接而成。

其中,所述支撑杆10的横截面为矩形,所述架体11的内底面与内侧面与支撑杆10的横截面形状相符。使得架体11能够稳定的架固在支撑杆10之上,不会左右晃动。

其中,所述底板1设置有滚轮12。所述框架7底面的四角朝下延伸有支撑架13,连杆14的一端枢接于支撑架13的内表侧,连杆14的另一端设有所述滚轮12,所述连杆14能从竖直状态切换为水平状态,连杆14处于水平状态时,所述滚轮12收于支撑架13的底面之上。

其中,位于左侧的滚轮12通过第一轴15连接,位于右侧的滚轮12通过第二轴16连接,第一轴15与第二轴16之间通过连接杆连接,至少设置有一个与第一轴15连接的脚踏杆17,至少设置有一个与第二轴16连接的脚踏杆17。通过操作脚踏杆17,使连杆14从竖直状态转到水平状态使滚轮12收起,让由滚轮12作为支撑点切换为由支撑架13作为支撑点。

其中,所述平板8为木板。在实际使用中,需要将部分斜顶放置在平板8上,为了避免放在刚性较大的平面上,所以选用木板,其具有弹性,表面刚性比斜顶要低,不会对斜顶造成损坏。

以上的实施例只是在于说明而不是限制本实用新型,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方法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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