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66572发布日期:2018-07-04 16:58阅读:442来源:国知局
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盗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



背景技术:

智能防盗锁因其可智能遥控的优点是现代人们常用的一种防盗锁,不过现有的隐形智能防盗锁在发生技术故障时的产品后续与解决问题一直困扰着使用者,现有专利号为CN201510444358.8的发明专利,公开了一种隐形智能防盗锁,包括包括底座和扣合在底座上的上盖,底座和上盖之间形成锁具容纳腔,锁具容纳腔的中部固定有底座架,锁具容纳腔内自前向后依次设有锁销组件、应急开锁机构和主电路板,其中应急开锁机构设置在底座架上,本方案在主电路板发生故障或者传动齿轮箱发生故障时,使用应急开锁机构即可将防盗锁打开,无需使用外力将隐形智能防盗锁破坏掉,才能将防盗锁打开的,避免了浪费;但是门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出现门体变形或者其他故障,使得耳板上的圆孔与锁销腔体的腔孔不在对应,因此在锁门时,锁销在移动过程中会出现被卡住或者发生其他故障,导致防盗锁未完全锁到位,并且防盗锁不能及时提示用户,进而出现屋内物品失窃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能够解决锁销在移动过程被卡住或者发生其他故障时,防盗锁未完全锁到位,用户不能及时发现的问题,使防盗锁的智能化更加精准。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包括底座和扣合在底座上的上盖,所述底座和上盖之间形成锁具容纳腔,所述底座的前端设有两个连接耳板,所述连接耳板的侧面自左而右间隔贯穿有第一圆孔和第二圆孔,所述锁具容纳腔内自前向后依次设有锁销组件、紧急解锁销和主电路板,所述主电路板与上盖固定连接,所述主电路板上设有减速箱、蜂鸣器、LED指示灯和接收遥控钥匙信号的天线,所述天线穿出底座且与底座的长度方向平行,所述减速箱的前端设有旋转轴,所述旋转轴的一端与减速箱连接,所述旋转轴的另一端设有齿轮;所述锁销组件包括立板和凸出于立板一侧表面上的圆锥形锁销单元单元,所述圆锥形锁销单元单元包括第一锁销和第二锁销,所述圆锥形锁销单元单元的尺寸与第一圆孔和第二圆孔相适配,所述底座的前端设有与圆锥形锁销单元形状相适配的锁销腔体单元,所述锁销腔体单元沿关锁方向依次包括第一锁销腔体、第二锁销腔体和第三锁销腔体,所述锁销腔体单元间隔设置,所述第二锁销腔体内表面设有触碰器和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与第二锁销腔体内表面垂直于连接,所述弹簧的另一端与触碰器的一端连接,所述触碰器的另一端为自由端,所述触碰器与蜂鸣器电连接,所述圆锥形锁销单元内置于锁销腔体内,所述立板的另一侧设有与齿轮相适配的直齿条,所述齿轮与直齿条啮合连接,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设有位于直齿条正下方的滑动槽,所述直齿条可随滑动槽左右滑动;所述紧急解锁销位于立板的侧面,所述紧急解锁销的两端分别穿过底座的侧面露出。

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有益效果在于:用户按下遥控钥匙上的关闭或者打开按钮时,旋转轴带动齿轮转动,接着齿轮带动直齿条移动,然后立板也随着直齿条移动,第二锁销在第二锁销腔体和第三锁销腔体之间移动的过程中,圆锥形锁销单元将触碰触碰器,并且蜂鸣器响起,当圆锥形锁销单元正常锁到位时,蜂鸣器只响一次,如果圆锥形锁销单元被卡住或者发生其他故障未锁到位时,蜂鸣器连续发出声音,提醒用户防盗锁未锁到位。本实用新型解决了锁销在移动过程被卡住或者发生其他故障时,防盗锁未完全锁到位,用户不能及时发现的问题,使防盗锁的智能化更加精准;当用户处于屋内时,出现由于防盗锁发生故障打不开,或者屋内发生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不能及时找到钥匙的现象时,通过向上压紧急解锁销,可以快锁将防盗锁打开。

方案二,此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所述减速箱的两侧设有声控开关,所述声控开关包括开锁声控开关和闭锁声控开关,当直齿条在移动过程中,触碰到开锁声控开关和闭锁声控开关时,将发出不同的声音,便于用户分辨门处于开锁状态和闭锁状态。

方案三,此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所述主电路板上设有低电量提示装置,所述低电量提示装置的默认低电量的范围为2.1V~2.4V,低电量提示装置的提示次数为十五次,当电池的电量位于默认低电量的范围内时,低电量提示装置在用户开关锁时会发出提示音,当低电量提示装置提示到第十五次时,防盗锁将不再闭锁。

方案四,此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所述底座的底端设有底座架,所述底座架的底表面设有粘胶,用户使用粘胶将底座架粘在门体表面,可以避免使用螺钉时,将门体损坏。

方案五,此为方案四的优选,所述底座架上设有螺纹通孔,当用户认为粘胶不安全时,可以使用螺钉通过螺纹通孔将底座架钉在门体表面,从而加强底座架与门体连接的牢固强度。

方案六,此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所述上盖的中部开有电池槽,所述电池槽内装有两块锂电池,所述锂电池的上方扣设有电池盖,所述锂电池的放置方向与底座的长度方向一致,所述电池盖与LED指示灯相对应的位置设有指示灯盖,在上盖的中部设置电池槽,便于更换电池。

方案七,此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所述主电路板上设有换遥控钥匙密码的开关,当用户将遥控钥匙丢失时,为了避免屋内物品的安全,用户可以先按住开关,接着按一次备用钥匙上的任意一个按钮,最后再按一次开关,即可将防盗锁的密码更换。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锁销组件和连接耳板连接的等轴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锁销组件和连接耳板连接的上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关锁过程中锁销与触碰器作用时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底座1、上盖2、指示灯盖3、电池盖4、天线5、紧急解锁销6、第一锁销腔体7、第二锁销腔体8、第三锁销腔体9、第一锁销10、第二锁销11、连接耳板12、立板13、直齿条14、齿轮15、旋转轴16、触碰器17、弹簧18、第一圆孔19、第二圆孔20。

实施例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室内智能隐形锁,包括底座1和扣合在底座上的上盖2,底座1和上盖2之间形成锁具容纳腔,底座的前端设有两个连接耳板12,连接耳板12的侧面自左而右间隔贯穿有第一圆孔19和第二圆孔20,锁具容纳腔内自前向后依次设有锁销组件、紧急解锁销6和主电路板,主电路板与上盖2 固定连接,主电路板上设有减速箱、蜂鸣器、LED指示灯和接收遥控钥匙信号的天线5,天线5穿出底座1且与底座1的长度方向平行,减速箱的前端设有旋转轴16,旋转轴16的一端与减速箱连接,旋转轴16的另一端设有齿轮15,底座1的上表面设有位于直齿条14正下方的滑动槽,直齿条14可随滑动槽左右滑动;紧急解锁销6位于立板13的侧面,紧急解锁销6的两端分别穿过底座1的侧面露出,底座1的前端设有与圆锥形锁销单元形状相适配的锁销腔体单元,锁销腔体单元沿关锁方向依次包括第一锁销腔体7、第二锁销腔体8和第三锁销腔体9,锁销腔体单元间隔设置。

如图3和图4所示:锁销组件包括立板13和凸出于立板13一侧表面上的两个的圆锥形锁销单元,圆锥形锁销单元包括第一锁销10和第二锁销11,第二锁销腔体内表面设有触碰器17和弹簧18,弹簧18的一端与第二锁销腔体内表面垂直于连接,弹簧18的另一端与触碰器17的一端连接,触碰器17的另一端为自由端,触碰器17与蜂鸣器电连接,圆锥形锁销单元内置于锁销腔体内,立板 13的另一侧设有与齿轮15相适配的直齿条14,齿轮15与直齿条14啮合连接。

用户按下遥控钥匙上的关闭或者打开按钮时,旋转轴16带动齿轮15转动,接着齿轮15带动直齿条14移动,然后立板13也随着直齿条14移动,第二锁销 11在第二锁销腔体8和第三锁销腔体9之间移动的过程中,第二锁销11将触碰触碰器17,并且蜂鸣器响起,当圆锥形锁销单元正常锁到位时,蜂鸣器只响一次,如果圆锥形锁销单元被卡住或者发生其他故障未锁到位时,蜂鸣器连续发出声音,提醒用户防盗锁未锁到位。

本方案解决了锁销在移动过程被卡住或者发生其他故障时,防盗锁未完全锁到位,用户不能及时发现的问题,使防盗锁的智能化更加精准;当用户处于屋内时,出现由于防盗锁发生故障打不开,或者屋内发生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不能及时找到钥匙的现象时,通过向上压紧急解锁销6,可以快锁将防盗锁打开。在减速箱的两侧设置声控开关,声控开关包括开锁声控开关和闭锁声控开关,可以在直齿条14在移动过程中,触碰到开锁声控开关和闭锁声控开关时,将发出不同的声音,便于用户分辨门处于开锁状态和闭锁状态。在主电路板上设置低电量提示装置,低电量提示装置的默认低电量的范围为2.1V~2.4V,低电量提示装置的提示次数为十五次,可以在电池的电量位于默认低电量的范围内时,低电量提示装置在用户开关锁时发出提示音,当低电量提示装置提示到第十五次时,防盗锁将不再闭锁,避免了在电池没电时,出现门被锁住的现象。

在底座1的底端设置底座架,并且在底座架的底表面设置粘胶,用户使用粘胶将底座架粘在门体表面,可以避免使用螺钉时,将门体损坏。在底座架底上设置螺纹通孔,当用户认为粘胶不安全时,可以使用螺钉通过螺纹通孔将底座架钉在门体表面,从而加强底座架与门体连接的牢固强度。在主电路板上设置换遥控钥匙密码的开关,当用户将遥控钥匙丢失时,为了避免屋内物品的安全,用户可以先按住开关,接着按一次备用钥匙上的任意一个按钮,最后再按一次开关,即可将防盗锁的密码更换。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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