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合财务部门使用的无弹簧锁头及配套钥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94123发布日期:2018-07-07 21:25阅读:36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锁具,具体涉及一种适合财务部门使用的无弹簧锁头及配套钥匙。



背景技术:

传统的锁具都是依靠多组弹性弹子的长短与钥匙的配合,来对锁具进行设计的,其安全性是以弹子的精度和防止盗贼测试开锁的难度来划分的,窃贼使用专用工具盗开锁具,主要是依靠探测弹子的弹性度来实现的,若锁具中的弹子无弹簧,无疑给窃贼盗开锁具增加了难度;但目前市面上还没有无弹簧推移弹子的锁具。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合财务部门使用的无弹簧锁头及配套钥匙。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适合财务部门使用的无弹簧锁头及配套钥匙,包括锁头、锁芯头、锁芯限位圈、钥匙、弹子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头下面设置有弹子底座,中间设置有锁头内腔,锁芯头与锁芯中段是一个整体,锁芯头的外径尺寸大于锁芯中段的外径尺寸,钥匙导孔贯穿锁芯头和锁芯中段,钥匙导孔中设置有凸条;锁芯限位圈与穿过锁头内腔的锁芯中段固定在一起;锁芯中段能够在锁头内腔中转动,但不会不能从锁头内腔中取出;锁杆固定在锁芯限位圈上,钥匙的前端设置有磁性钥匙头,磁性钥匙头的下面设置有磁性匙口,侧面设置有凹槽;导孔贯穿弹子底座,上至锁芯中段,直到凸条下面;弹子头、内弹子被堵头限制在导孔中。

所述磁性钥匙头以及上面设置的凹槽与钥匙导孔以及上面设置的凸条整体相匹配,二者呈间隙配合;所述弹子头和内弹子采用磁性材料制作,能够同时被插入钥匙导孔的磁性钥匙头吸附到磁性匙口的底面上;所述弹子头的高度尺寸与磁性匙口顶面到锁芯中段底面的尺寸相同;所述弹子头的高度尺寸与磁性匙口顶面到锁芯中段底面的尺寸相同时,钥匙的磁性钥匙头完全插入钥匙导孔后,可旋动钥匙并带动锁芯头在锁头内腔中旋动。

所述弹子头的高度尺寸加上内弹子的高度尺寸,大于堵头顶面到锁芯中段底面的长度尺寸;所述弹子头的高度尺寸加上内弹子的高度尺寸,小于堵头顶面到磁性匙口底面的长度尺寸。

采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利用磁性原理,利用磁性替代传统的弹簧推移弹子,采用磁性钥匙的锁芯设计,使盗窃者使用钢丝开锁的方法失灵,让锁具的安全性得以大幅度提高,本实用新型特别适合财务部门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轴测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钥匙插入锁头的状态);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示意图(钥匙插入锁头的状态);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示意图(钥匙没有插入锁头的状态);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锁头、11—弹子底座、12—锁头内腔、13—导孔、20—锁芯头、21—锁芯中段、22—钥匙导孔、23—凸条、30—锁芯限位圈、31—锁杆、40—钥匙、41—磁性钥匙头、42—磁性匙口、43—凹槽、50—弹子头、51—内弹子、52—堵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适合财务部门使用的无弹簧锁头及配套钥匙,包括锁头10、锁芯头20、锁芯限位圈30、钥匙40、弹子头50;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头10下面设置有弹子底座11,中间设置有锁头内腔12,锁芯头20与锁芯中段21是一个整体,锁芯头20的外径尺寸大于锁芯中段21的外径尺寸,钥匙导孔22贯穿锁芯头20和锁芯中段21,钥匙导孔22中设置有凸条23;锁芯限位圈30与穿过锁头内腔12的锁芯中段21固定在一起;锁芯中段21能够在锁头内腔12中转动,但不会不能从锁头内腔12中取出;锁杆31固定在锁芯限位圈30上,钥匙40的前端设置有磁性钥匙头41,磁性钥匙头41的下面设置有磁性匙口42,侧面设置有凹槽43;导孔13贯穿弹子底座11,上至锁芯中段21,直到凸条23下面;弹子头50、内弹子51被堵头52限制在导孔13中。

所述磁性钥匙头41以及上面设置的凹槽43与钥匙导孔22以及上面设置的凸条23整体相匹配,二者呈间隙配合;所述弹子头50和内弹子51采用磁性材料制作,能够同时被插入钥匙导孔22的磁性钥匙头41吸附到磁性匙口42的底面上;所述弹子头50的高度尺寸与磁性匙口42顶面到锁芯中段21底面的尺寸相同;所述弹子头50的高度尺寸与磁性匙口42顶面到锁芯中段21底面的尺寸相同时,钥匙40的磁性钥匙头41完全插入钥匙导孔22后,可旋动钥匙40并带动锁芯头20在锁头内腔12中旋动。

所述弹子头50的高度尺寸加上内弹子51的高度尺寸,大于堵头52顶面到锁芯中段21底面的长度尺寸;所述弹子头50的高度尺寸加上内弹子51的高度尺寸,小于堵头52顶面到磁性匙口42底面的长度尺寸。

本实用新型利用磁性原理,利用磁性替代传统的弹簧推移弹子,采用磁性钥匙的锁芯设计,使盗窃者使用钢丝开锁的方法失灵,让锁具的安全性得以大幅度提高。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是为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列举的典型实施方式,而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所作的限定。由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提示所引申出的明显的变化方式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保护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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