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中药材处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药材切片机。
背景技术:
在中药材加工中,药材刀片是非常重要且不可缺少的一道工序。常用的中药材切片机,通常用简易的切刀操作,这种简易切刀由刀片、刀片固定板构成,使用时,需手持被切药材沿固定板滑动,按下刀片即可切削药材,这种简易切刀制作容易,但使用不安全,自动化程度较低,易切伤手部;且受人为因素影响严重,不能保持高效的切片效率,切片的大小也不均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公开了一种药材切片机,解决了现有手工切药使用不安全,自动化程度较低,易切伤手部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药材切片机,包括机架、设于机架上的漏斗、驱动漏斗振动的振动电机、连接漏斗底部开口的导向板、与导向板配合的导向轮组、与导向轮组配合的导向刀管和与导向刀管配合的切刀装置;导向板设有若干个导向孔,导向轮组包括第一导向槽、第一导向轮和第二导向轮,第一导向轮和第二导向轮相互配合构成第二导向槽,第一导向槽的入口和导向孔配合,第一导向槽的出口连接第二导向槽,第二导向槽和导向刀管的进口配合,导向刀管的出口和切刀装置的动刀配合。
进一步,所述切刀装置设于所述机架上,切刀装置包括所述动刀和驱动动刀旋转的切刀电机。
进一步,所述若干个导向孔排成一排。
进一步,所述动刀为陶瓷刀片。
进一步,所述导向刀管包括中空的圆台部和中空的圆柱部,连接圆台部的圆柱部,圆柱部的长度L1和圆台部的长度L2满足L1>L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采用漏斗、震动电机、导向板和导向轮组的结构,实现自动切片工序的自动上料,运转稳固寿命长,切片效率高,节省人工且降低安全隐患。动刀采用陶瓷刀片,陶瓷刀片是采用高科技纳米技术制作的新型刀片,锋利度是钢刀的十倍以上,因此陶瓷刀具备了高硬度、高密度、耐高温,抗磁化、抗氧化等特点。导向刀管采用中空的圆台部和中空的圆柱部配合的结构,药材段的有效导向长度增加,药材段产生偏斜量也会大大降低,降低了导向圆柱孔接触压力,减缓了磨损速度,从而较长时间的保证工件断面形状与质量要求,提高了导向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药材切片机,实施例的正视示意图;
图中,机架1;漏斗2;导向板3;导向孔31;导向轮组4;第一导向槽41;第一导向轮42;第二导向轮43;第二导向槽44;导向刀管5;圆台部51;圆柱部52;切刀装置6;动刀61;切刀电机6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如图1实施例所示一种药材切片机,包括机架1、设于机架1上的漏斗2、驱动漏斗2振动的振动电机(未示出)、连接漏斗2底部开口的导向板3、与导向板3 配合的导向轮组4、与导向轮组4配合的导向刀管5和与导向刀管5配合的切刀装置6。导向板3设有若干个导向孔31,若干个导向孔31排成一排。导向轮组4包括第一导向槽41、第一导向轮42和第二导向轮43,第一导向轮42和第二导向轮43 相互配合构成第二导向槽44,第一导向槽41的入口和导向孔31配合,第一导向槽41的出口连接第二导向槽44,第二导向槽44和导向刀管5的进口配合,导向刀管5的出口和切刀装置6的动刀61配合。切刀装置6设于机架1上,切刀装置6包括动刀61和驱动动刀61旋转的切刀电机62。
在振动电机的振动下,漏斗1中的药材段通过导向孔31进入到第一导向槽41 中。第一导向轮42的边缘和第二导向轮43的边缘相切并构成若干个第二导向槽 44,在第一导向轮42和第二导向轮43的推动下,药材段往导向刀管5前进。
本实施例中的动刀61为陶瓷刀片,陶瓷刀片是采用高科技纳米技术制作的新型刀片,锋利度是钢刀的十倍以上,因此陶瓷刀具备了高硬度、高密度、耐高温,抗磁化、抗氧化等特点。
导向刀管5包括中空的圆台部51和中空的圆柱部52,连接圆台部51的圆柱部52,圆柱部52的长度L1和圆台部51的长度L2满足L1>L2。首先,因为圆柱部52 较长,因此药材段的有效导向长度增加;其次,受较长圆柱孔壁的限制,即使药材段无夹紧,在相同的间隙下,药材段产生偏斜量也会大大降低;第三,若圆柱部产生磨损、孔径扩大,也会使药材段与圆柱部的实际接触支承点增加,降低了导向圆柱孔接触压力,减缓了磨损速度,从而较长时间的保证工件断面形状与质量要求,提高了导向的使用寿命。
本实施例的其它结构参见现有技术。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如果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改动或变型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