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50303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电锤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工具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锤。
【背景技术】
[0002]电锤是电动工具领域中最常见、使用也是最频繁的工具。电锤通常是用来对墙壁、混凝土等硬度比较大的物体工件表面进行开凿或者钻孔工作。其主要通过电机齿轮带动主轴旋转,进而带动钻头旋转实现电钻功能,通过在主轴上增加气缸并配合摆杆轴承,使与摆杆轴承相连的锤击件往复运动以实现电锤功能。
[0003]目前市场上电锤在工作时,摆杆轴承可将电机传递过来的圆周运动转换为气缸的往复运动,而气缸、锤击件往复运动产生的很大冲击力与反作用力作用在摆杆轴承上但由于摆杆轴承定位不稳,在旋转过程中发生偏移,会造成气缸往复运动不规律、齿轮失效等问题的发生。
【实用新型内容】
[0004]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摆杆轴承定位稳定的电锤。
[0005]—种电锤,包括壳体、设于所述壳体内的中盖、电机、与所述电机相连的传动机构及中心轴,所述中心轴一端定位于所述壳体上,另一端上套设有摆杆轴承,所述传动机构在所述电机的作用下带动所述中心轴旋转所述摆杆轴承与所述中心轴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所述摆杆轴承轴向定位于所述中盖上。
[0006]上述电锤包括电机、中心轴及传动机构,中心轴上套设有摆杆轴承,传动机构将电机轴的旋转转换为中心轴的旋转。中心轴与摆杆轴承之间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实现摆杆轴承的旋转及其在径向上的定位;同时,摆杆轴承轴向定位于中盖上,实现摆杆轴承在轴向上的定位,即通过中心轴与中盖同时实现摆杆轴承在径向及轴向上的定位。这样,当摆杆轴承在电机的带动下旋转时,摆杆轴承能够稳定旋转,不会出现偏移。
[000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传动机构包括固定于电机轴上的定齿轮,所述定齿轮带动中心轴旋转。
[000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套设于所述中心轴上与所述定齿轮相匹配的传动齿轮。
[000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摆杆轴承包括旋转部及与所述旋转部相连的往复部,所述旋转部套设于所述中心轴上,且与所述中心轴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
[00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旋转部轴向定位于中盖上。
[00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锤上还包括压板,所述压板固定于所述中盖上,将所述旋转部定位于所述压板与所述中盖之间。
[00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旋转部包括外圈,所述外圈凸出于中盖,所述外圈轴向卡于所述压板与中盖之间。
[00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锤还包括与所述摆杆轴承相连的锤击机构。
[00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锤击机构与所述往复部连接。
[00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锤击机构与所述往复部枢转连接。
【附图说明】
[0016]图1为本实用新型摆杆轴承往复部某一状态的电锤部分结构剖视图;
[0017]图2为本实用新型摆杆轴承往复部另一状态的电锤部分结构剖视图。
[0018]电锤100壳体110中盖120
[0019]中心轴130摆杆轴承140旋转部141
[0020]外圈1411往复部142定齿轮151
[0021]传动齿轮152压板160
【具体实施方式】
[0022]请参照图1?2,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电锤100。该电锤100包括壳体110、设于壳体110内的中盖120、电机、传动机构、中心轴130及锤击机构。中心轴130 —端定位在壳体110上,另一端上套设有摆杆轴承140。摆杆轴承140与中心轴130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传动机构与电机相连,将电机的电机轴的旋转传递给中心轴130。中心轴130再通过摆杆轴承140将旋转转换为锤击机构的往复运动。
[0023]传动机构包括固定于电机轴上的定齿轮151及固定套设于中心轴130上的传动齿轮152。由于定齿轮151固定于电机轴上,所以当电机工作时,定齿轮151能够在电机轴的带动下与电机轴同步旋转。传动齿轮152与定齿轮151的齿相匹配,所以当定齿轮151旋转时,通过传动齿轮152的齿与定齿轮151的齿的相互配合,能够实现传动齿轮152在定齿轮151的带动下旋转。且传动齿轮152固定套设在中心轴130上,即意味着传动齿轮152与中心轴130是一体的,即当传动齿轮152在定齿轮151的带动下旋转时,中心轴130会与传动齿轮152同步旋转。这样通过定齿轮151及传动齿轮152,即可将电机的电机轴的旋转转换为中心轴130的旋转。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还可以采用其他的传动方式,例如,同样在电机轴上固定定齿轮151,且在中心轴130上与定齿轮151相对应的位置上开设与定齿轮151的齿相匹配的齿结构。这样,当电机工作时,通过定齿轮151的齿与中心轴130上齿结构的配合,同样可以将电机轴的旋转转换为中心轴130的旋转。
[0024]摆杆轴承140包括旋转部141及往复部142。旋转部141套设在中心轴130上。旋转部141与中心轴130之间为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即当中心轴130旋转时,旋转部141会被带动旋转。电锤100还包括压板160。压板160固定于中盖120上,与中盖120相配合将旋转部141定位在压板160与中盖120之间,使其轴向定位于压板160与中盖120之间。具体的,旋转部141上包括外圈1411。外圈1411凸出于中盖,外圈1411轴向被卡于压板160与中盖120中间,使得该旋转部141在其轴向上无法移动。而当中心轴130旋转时,旋转部141依旧可以旋转,这就实现了旋转部141在其轴向上的定位,使得旋转部141在旋转的过程中,在中心轴130的轴向上不会相对中心轴130产生位移。且由于旋转部141与中心轴130之间是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的,所以在旋转部141旋转过程中,旋转部141在其径向上也不会相对中心轴130产生位移。这样即实现了摆杆轴承140在其径向及轴向上的定位,使其得以稳定旋转,不会出现径向及轴向上的偏移。
[0025]往复部142的一端与旋转部141相连,另一端与锤击机构相连。具体的,往复部142余垂及机构枢转连接。当旋转部141旋转时,往复部142在旋转部141的带动下摆动,从而带动与之相连的锤击机构做往复运动。锤击机构往复运动的频率及往复运动的距离主要由往复部142的摆动幅度。而往复部142的摆动幅度又由与之相连的旋转部141决定。如果旋转部141在旋转时,旋转位置发生偏移,则与之相连的往复部142的摆动幅度会发生相应变化,从而会使得锤击机构往复运动不规律(往复运动的频率不规律及往复运动的距离不规律)。但由于旋转部141在中盖120及中心轴130的定位下的可以稳定旋转,故在与其相连的往复部142的带动下做往复运动的锤击机构能够稳定运动。
[0026]上述电锤100包括电机、中心轴130及传动机构,中心轴130上套设有摆杆轴承140,传动机构将电机轴的旋转转换为中心轴130的旋转。中心轴130与摆杆轴承140之间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同时,摆杆轴承140轴向定位于中盖120上。中心轴130与中盖120同时实现摆杆轴承140的定位。这样,当摆杆轴承140在电机的带动下旋转时,摆杆轴承140能够稳定旋转,不会出现偏移而造成传动机构及与摆杆轴承140相连的锤击机构失效的问题。
[0027]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28]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电锤,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设于所述壳体内的中盖、电机、与所述电机相连的传动机构及中心轴,所述中心轴一端定位于所述壳体上,另一端上套设有摆杆轴承,所述传动机构在所述电机的作用下带动所述中心轴旋转所述摆杆轴承与所述中心轴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所述摆杆轴承轴向定位于所述中盖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锤,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包括固定于电机轴上的定齿轮,所述定齿轮带动中心轴旋转。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锤,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套设于所述中心轴上与所述定齿轮相匹配的传动齿轮。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锤,其特征在于,所述摆杆轴承包括旋转部及与所述旋转部相连的往复部,所述旋转部套设于所述中心轴上,且与所述中心轴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锤,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部轴向定位于中盖上。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锤,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锤上还包括压板,所述压板固定于所述中盖上,将所述旋转部定位于所述压板与所述中盖之间。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锤,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部包括外圈,所述外圈凸出于中盖,所述外圈轴向卡于所述压板与中盖之间。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锤,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锤还包括与所述摆杆轴承相连的锤击机构。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锤,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击机构与所述往复部连接。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锤,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击机构与所述往复部枢转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锤,所述电锤包括壳体、设于所述壳体内的中盖、电机、与所述电机相连的传动机构及中心轴,所述中心轴一端定位于所述壳体上,另一端上套设有摆杆轴承,所述传动机构在所述电机的作用下带动所述中心轴旋转所述摆杆轴承与所述中心轴间隙配合或过盈配合,所述摆杆轴承轴向定位于所述中盖上。
【IPC分类】B25D11/06
【公开号】CN204819402
【申请号】CN201520454698
【发明人】孙井龙, 朱伯元
【申请人】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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