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2808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火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消防安全系统,特别涉及一种火警系统。
背景技术
如图1所示,火灾报警系统是国际海事组织(IMO)规范强制要求配置的船舶消防安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船舶火灾探测和报警的功能,对船舶安全运行起着保障作用,其包括多个火警探测器21及一个通用报警装置22,该多个火警探测器21设置在船舶的适当位置,当火灾发生时,火警探测器21将报警信号延伸到驾驶室的主控制板1上,如两分钟内无人应答,将自动将信号转送到全船通用报警装置22进行全船报警。
并且,随着现代航运业的不断发展,国际海事组织(IMO)对船舶在海上安全性也有了新要求,对于500GT及以上客船和2000GT及以上货船需要强制加装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如图2所示,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旨在完成对机舱重要机械处所实施火灾探测和局部水喷淋功能,对这些区域布置火警探测器实施监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警探测器21将报警信号延伸到消防控制室内的局部水喷淋报警板2,局部水喷淋报警板2输出相应区域报警信号指令至机舱局部水喷淋主控箱34,控制相应区域的喷头执行机构32进行喷淋灭火,而不需关闭机器、撤离人员或对失火处所进行封舱,能较快速的扑灭火灾,以缩小火情、减少损失。
上述两个系统在火灾探测方面的功能都是由火警探测器探测回路实现,不同点在于这两个系统及火警探测器探测回路的性能有差异,按照船级社的传统思路和设计单位的传统设计方案,两个系统完全分开、独立配置,需要分别采购,但在设计和施工提交过程中,两套系统在火警探测器布置和控制单元的配置上产生了重复,但又不能实现功能完全覆盖,造成设计成本、采购成本和施工调试成本的增加。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火灾报警系统与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中火警探测器的重复布置和不同时报警现象,提供了一种火警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火警系统,其包括一个主控制板、一个与该主控制板连接的火灾报警系统及一个与该主控制板连接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
其中,该火灾报警系统包括多个火警探测器及一个通用报警装置,该多个火警探测器及该通用报警装置均与该主控制板连接。
其中,该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包括多个可寻址式火警探测器,该多个可寻址式火警探测器与该主控制板连接成一个报警回路。
其中,该主控制板还连接有一个火灾报警复示板及一个机舱局部水喷淋主控箱,该机舱局部水喷淋主控箱连接有一个执行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其减少了火警探测器及主控制板的总量,降低了采购成本,并且其报警回路都与通用报警装置功能相连,提高了系统的整体性能,创造了较好的施工调试条件。


图1为常见的火灾报警系统布置图。
图2为常见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布置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布置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如图3所示,一种火警系统,其包括一个设在驾驶室内的主控制板1、一个与该主控制板1连接的火灾报警系统及一个与该主控制板1连接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
该火灾报警系统包括多个火警探测器21及一个通用报警装置22,该火灾报警系统按照规范要求,在驾驶甲板、船长甲板、C甲板、B甲板、A甲板、艇甲板、上甲板、二甲板、三甲板统一布置多个火警探测器21,该多个火警探测器21及该通用报警装置22均与该主控制板1回路连接,当火灾发生时,火警探测器21的报警延伸到驾驶室的主控制板1上,并将报警转入通用报警装置22进行全船报警。
该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包括多个可寻址式火警探测器31,多个可寻址式火警探测器31分区域设置在机舱重要机械处,如焚烧炉、分油机间、发电机组等处,这样,可寻址式火警探测器31和火警探测器21分区域的布置在船舶的各个位置,避免了火警探测器重复布置,另外,多个可寻址式探测器火警31与该主控制板1连接成一个报警回路,其可以通过地址识别火灾发生区域,报警回路与通用报警装置22功能相连,经过设定时间后无人应答可转入通用报警装置22进行全船报警。
该主控制板1还连接有一个设在消防控制室内的火灾报警复示板33及一个机舱局部水喷淋主控箱34,火灾报警复示板33用来将火警系统的报警复示到其他重要场所。
如果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配置区域发生火警,可寻址式探测器火警31通过地址识别,报警信号延伸到驾驶室的主控制板1上,经过设定时间,如2分钟延时后无人应答可转入通用报警装置22进行全船报警,主控制板1输出相应区域报警信号指令至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的机舱局部水喷淋主控箱34,控制相应火灾区域的喷头执行机构32进行喷淋、灭火动作,扑灭火灾,喷头执行机构为现有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通常采用的灭火执行机构,在此不做赘述。
权利要求1.一种火警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一个主控制板、一个与该主控制板连接的火灾报警系统及一个与该主控制板连接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火灾报警系统包括多个火警探测器及一个通用报警装置,该多个火警探测器及该通用报警装置均与该主控制板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火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包括多个可寻址式火警探测器,该多个可寻址式火警探测器与该主控制板连接成一个报警回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火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主控制板还连接有一个火灾报警复示板及一个机舱局部水喷淋主控箱,该机舱局部水喷淋主控箱连接有一个执行机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火警系统,其包括一个主控制板、一个与该主控制板连接的火灾报警系统及一个与该主控制板连接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其减少了火警探测器及主控制板的总量,降低了采购成本,并且其报警回路都与通用报警装置功能相连,提高了系统的整体性能,创造了较好的施工调试条件。
文档编号A62C3/07GK2881810SQ20062004020
公开日2007年3月21日 申请日期2006年3月15日 优先权日2006年3月15日
发明者熊勇, 周春霞, 贾金华 申请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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