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快速逃生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8639阅读:1027来源:国知局
紧急快速逃生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创造属于逃生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紧急快速逃生装置。



背景技术:

地震发生时往往伴随着剧烈的震动,一般情况下在经历过主震之后,人们需要快速地逃离所在建筑物,以保证生命不受余震及其他次生灾害的威胁。因此,应急逃生设施需要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和使用快速便捷的特点。在建筑物中设置这类逃生设施能够有效的降低地震过程中的人员不必要的伤害,从而极大限度地降低人员的伤亡。现阶段市场上类似的逃生设施主要有救生设备、逃生气垫、救生绳索、逃生绳梯等。

现有技术的应急逃生设施,主要以小型绳杆组合绳梯和一些小型的应急逃生的机械设备为主。这些设备普遍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容易受地震中的传来的强大的横纵波影响产生剧烈的晃动,而这严重地影响着这些逃生设施的功能的正常发挥,不利于人员的疏散逃生。此外,这些以火灾为背景设计的应急逃生设施在地震逃生中能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我们亟需一类应急逃生设施来完成这项应急疏散的任务。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创造旨在提出一种紧急快速逃生装置,既可应用于地震中也可应用在火灾中,此设备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可稳定启动,利于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逃生。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紧急快速逃生装置,包括微动重力控制器和逃生滑梯,所述逃生滑梯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固接有倾斜设置的滑梯通道,与滑梯通道上端衔接的支架上转动连接有上翻窗和下翻窗,所述下翻窗的下部与支架之间连接有第一转轴,所述上翻窗的上部与支架之间连接有第二转轴;

所述下翻窗两侧分别固接有重力棒,两侧的重力棒上分别固接有收放轮,与收放轮相对应位置的支架上分别固接有导向轮,所述收放轮上卷有收放钢绳,所述收放钢绳的另一端经过导向轮与上翻窗的下部固接;

所述下翻窗的一侧设有微动重力控制器,所述微动重力控制器包括控制销,所述控制销将重力棒与支架连接,重力棒固定在支架上时,上翻窗和下翻窗将逃生口密封。

进一步的,所述微动重力控制器还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一侧面固接有稳位套管,所述控制销的一端依次穿过箱体和稳位套管,且控制销能在稳位套管内移动;

所述控制销的端部固接有第一钢丝线,所述箱体内固接有第一滑轮,且第一滑轮与稳位套管处于同一水平线上,所述第一钢丝线的另一端经过第一滑轮,且第一钢丝线的端部固接有重力锤,所述第一钢丝线上还设有能在第一钢丝线上移动的滑动锤;

所述箱体内的另一侧面固接有托叉导向架,所述托叉导向架上连接有能移动的托叉,所述托叉伸出时,托叉的一端能将滑动锤托住,所述托叉导向架下方固接有第二滑轮,托叉的另一端固接有第二钢丝线;

所述箱体内底部固接有调整板,所述调整板上设有多个偏移锤,且多个偏移锤依次叠加,所述第二钢丝线的另一端经过第二滑轮与顶部的偏移锤固接。

进一步的,箱体内侧控制销的端部固接有手动启动绳,所述手动启动绳的另一端穿过与控制销相对的一侧的箱体侧壁。

进一步的,每个偏移锤的顶部分别开有通到底部的通孔,每个偏移锤的底部分别呈圆锥状,上一个偏移锤的底部与下一个偏移锤的通孔相匹配。

进一步的,所述托叉为H型。

进一步的,所述箱体外侧固接有多个紧固件。

进一步的,所述下翻窗的上部设有滑粉盒,且下翻窗打开时滑粉盒里的滑石粉洒在滑梯通道的上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重力棒呈L型,所述重力棒的自由端拆卸连接有配重锤。

进一步的,所述滑梯通道为曲面。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创造所述的紧急快速逃生装置具有以下优势:

本发明所述的紧急快速逃生装置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在发生地震时,微动重力控制器可在地震晃动的力的作用下将逃生通道打开,被困人员可通过逃生滑梯逃生,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微动重力控制器上设有手动启动绳,被困人员通过手动操作打开逃生通道进行逃生,此装置使用方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保证逃生通道能顺利被打开,增强了使用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构成本发明创造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创造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创造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创造,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创造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创造实施例所述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创造实施例所述的微动重力控制器内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微动重力控制器;11-箱体;12-稳位套管;13-控制销;14-第一滑轮;15-滑动锤;16-重力锤;17-第一钢丝线;18-托叉;19-托叉导向架;110-第二滑轮;111-第二钢丝线;112-偏移锤;113-调整板;114-紧固件;115-安装保险销;116-手动启动绳;2-逃生滑梯;21-支架;22-滑梯通道;23-重力棒;24-配重锤;25-第一转轴;26-第二转轴;27-上翻窗;28-下翻窗;29-滑粉盒;210-导向轮;211-收放钢绳;212-收放轮;213-逃生口。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创造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发明创造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创造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创造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创造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发明创造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创造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创造。

如图1所示,紧急快速逃生装置,包括微动重力控制器1和逃生滑梯2,所述逃生滑梯2包括支架21,所述支架21上固接有倾斜设置的滑梯通道22,与滑梯通道22上端衔接的支架21上转动连接有上翻窗27和下翻窗28,所述下翻窗28的下部与支架21之间连接有第一转轴25,所述上翻窗27的上部与支架21之间连接有第二转轴26;

所述下翻窗28两侧分别固接有重力棒23,所述重力棒23呈L型,所述重力棒23的自由端拆卸连接有配重锤24,两侧的重力棒23上分别固接有收放轮212,与收放轮212相对应位置的支架21上分别固接有导向轮210,所述收放轮212上卷有收放钢绳211,所述收放钢绳211的另一端经过导向轮210与上翻窗27的下部固接;

所述下翻窗28的一侧设有微动重力控制器1,所述微动重力控制器1包括控制销13,所述控制销13将重力棒23与支架21连接,重力棒23固定在支架21上时,上翻窗27和下翻窗28将逃生口213密封,所述下翻窗28的上部设有滑粉盒29,且下翻窗28打开时滑粉盒29里的滑石粉洒在滑梯通道22的上表面。

如图2所示,所述微动重力控制器1还包括箱体11,所述箱体11内一侧面固接有稳位套管12,所述控制销13的一端依次穿过箱体11和稳位套管12,且控制销13能在稳位套管12内移动;

所述控制销13的端部固接有第一钢丝线17,所述箱体11内固接有第一滑轮14,且第一滑轮14与稳位套管12处于同一水平线上,所述第一钢丝线17的另一端经过第一滑轮14,且第一钢丝线17的端部固接有重力锤16,所述第一钢丝线17上还设有能在第一钢丝线17上移动的滑动锤15;

所述箱体11内的另一侧面固接有托叉导向架19,所述托叉导向架19上连接有能移动的托叉18,所述托叉18为H型,所述托叉18伸出时,托叉18的一端能将滑动锤15托住,所述托叉导向架19下方固接有第二滑轮110,托叉18的另一端固接有第二钢丝线111;

所述箱体11内底部固接有调整板113,所述调整板113上设有多个偏移锤112,且多个偏移锤112依次叠加,所述第二钢丝线111的另一端经过第二滑轮110与顶部的偏移锤112固接;

箱体11内侧控制销13的端部固接有手动启动绳116,所述手动启动绳116的另一端穿过与控制销13相对的一侧的箱体11侧壁;每个偏移锤112的顶部分别开有通到底部的通孔,每个偏移锤112的底部分别呈圆锥状,上一个偏移锤112的底部与下一个偏移锤112的通孔相匹配,箱体11底部拆卸连接有安装保险销115,安装保险销115穿过箱体11和调整板113,多个偏移锤112按顺序依次穿到安装保险销115上,多个偏移锤112的位置固定后,手动抽出安装保险销115,所述箱体11外侧固接有多个紧固件114。

本实施例的工作过程:微动重力控制器1里的控制销13将重力棒23固定在支架21上,当发生地动时,借助晃动的力使得微动控制重力器1启动,多个叠加的偏移锤112在晃动的作用力下会倒,最上边的偏移锤112与第二钢丝线111连接,最下边的偏移锤112失去了支撑力会因重力作用下降,进而拉动托叉18缩回,滑动锤15会下落,进而拉动控制销13缩回,重力棒23与支架21之间的约束力消失,重力棒23下垂会打开下翻窗28,上翻窗27和下翻窗28之间连接有收放钢绳211,上翻窗27在收放钢绳211的作用力下打开,进而逃生口213被打开,下翻窗28上的滑粉盒29里的滑石粉会洒落在滑梯通道22上,减小了摩擦阻力。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创造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创造,凡在本发明创造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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