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铁道运输车厢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5241发布日期:2019-01-02 22:07阅读:242来源:国知局
一种铁道运输车厢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铁道运输车厢灭火装置,属于铁道运输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铁道运输,乃一种陆上运输方式,以两条平行的铁轨引导火车,铁道运输是其中一种最有效的已知陆上交通方式,铁轨能提供极光滑及坚硬的媒介让火车的车轮在上面以最小的摩擦力磙动;这样,在火车上面的人会感到更舒适,而且节省能量,如果配置得当,铁道运输可以比路面运输运载同一重量客货物时节省五至七成能量,而且,铁轨能平均分散火车的重量,令火车的载重力大大提高。

现有技术的铁道运输车厢内没有实时监控的灭火装备,当发现火情时,运输的货物已经损失惨重。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铁道运输车厢灭火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到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铁道运输车厢灭火装置,它包括车厢本体、控制器、电源、灭火剂罐、喷头、火情探测器、控制阀;车厢本体的上端内壁中部安装有火情探测器,车厢本体的左右两侧外壁上均安装有灭火剂罐,车厢本体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安装有数个喷头,数个喷头与灭火剂罐的内部连接,两个灭火剂罐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安装有数个控制阀,数个控制阀通过导管与数个喷头连接,灭火剂罐的左侧外壁上端安装有控制器,控制器的下端外壁上安装有电源,电源、火情探测器、数个控制阀均通过连接线与控制器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器为PLC控制器。

作为优选,所述电源为应急备用电源。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阀为电磁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火情探测器探测到火情,通过控制器打开控制阀将灭火剂罐内的灭火剂通过喷头喷洒至车厢内,对车厢内的火情进行处理,处理迅速,减少损失。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厢本体;2-控制器;3-电源;4-灭火剂罐;5-喷头;6-火情探测器;7-控制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括车厢本体1、控制器2、电源3、灭火剂罐4、喷头5、火情探测器6、控制阀7;车厢本体1的上端内壁中部安装有火情探测器6,火情探测器6用来探测火情,车厢本体1的左右两侧外壁上均安装有灭火剂罐4,灭火剂罐4用来储存灭火剂,车厢本体1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安装有数个喷头5,喷头5用来喷洒灭火剂,数个喷头5与灭火剂罐4的内部连接,两个灭火剂罐4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安装有数个控制阀7,数个控制阀7用来控制喷头5开关,数个控制阀7通过导管与数个喷头5连接,灭火剂罐4的左侧外壁上端安装有控制器2,控制器2用来控制整个设备,控制器2的下端外壁上安装有电源3,电源3作为应急电源,在火车电源无法供电时,电源3为设备进行供电,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电源3、火情探测器6、数个控制阀7均通过连接线与控制器2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器2为PLC控制器。

进一步的,所述电源3为应急备用电源。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阀7为电磁阀。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在使用时,通过火情探测器6探测车厢本体1内是否有火情,当发现火情时,将数据传输至控制器2中,控制器2控制控制阀7开启,将灭火剂罐4内的灭火剂通过喷头5喷洒至车厢本体1内,对车厢本体1内的火情进行处理,处理迅速,减少损失。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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