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29671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器材领域,具体是一种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
【背景技术】
[0002]消防水带是一种常用的消防器材,消防水带两端均设有水带接扣,消防水带通过其中一端的水带接扣连接消防栓,另一端的水带接扣可以接上另一根水带以延长距离或是接上喷嘴以增大液体喷射压力。目前市场上的水带接扣强度不足,随着建筑物的增高,建筑物高层的消防水压也逐渐增高,市场上的水带接扣的难以达到强度要求,容易在救援过程中出现问题,从而影响救援进度,进而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种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包括接扣本体和接扣座,接扣本体位于接扣座内,接扣本体与接扣座之间还设有卡簧,所述接扣座上端设有卡槽,所述接扣本体和接扣座均采用铝合金锻造成型。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接扣本体端口上设有一圈凹槽,凹槽内设有密封垫。
[000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以铝合金作为原材料,采用锻造工艺成型,大大增加了接扣的强度,使其耐压能力提高,能够满足高层消防水压的强度要求,以保障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中:1_密封垫、2-接扣本体、3-卡簧、4-接扣座。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1]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包括接扣本体2和接扣座4,接扣本体2位于接扣座4内,接扣本体2与接扣座4之间还设有卡簧3,卡簧3用于将接扣本体2限定在接扣座4内,避免接扣本体2脱落;所述接扣座4上端设有卡槽,用于与其他接扣配合固定;所述接扣本体2端口上设有一圈凹槽,凹槽内设有密封垫1,通过密封垫1,增强接扣与其他部件连接时的密封性能;所述接扣本体2和接扣座4均采用招合金锻造成型,大大增加了接扣的强度,使其在国标压力10bar、20bar两种性能的基础上,提升至耐压30bar,并且符合接扣技术检测标准。
[0012]所述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以铝合金作为原材料,采用锻造工艺成型,大大增加了接扣的强度,使其耐压能力提高,能够满足高层消防水压的强度要求,以保障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
[0013]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4]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包括接扣本体⑵和接扣座(4),接扣本体⑵位于接扣座⑷内,接扣本体⑵与接扣座⑷之间还设有卡簧(3),所述接扣座(4)上端设有卡槽,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扣本体(2)和接扣座(4)均采用铝合金锻造成型。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扣本体(2)端口上设有一圈凹槽,凹槽内设有密封垫(I)。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包括接扣本体和接扣座,接扣本体位于接扣座内,接扣本体与接扣座之间还设有卡簧,所述接扣座上端设有卡槽,所述接扣本体和接扣座均采用铝合金锻造成型;该铝合金锻造内扣式水带接扣以铝合金作为原材料,采用锻造工艺成型,大大增加了接扣的强度,使其耐压能力提高,能够满足高层消防水压的强度要求,以保障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
【IPC分类】A62C33/00, F16L33/00
【公开号】CN204798688
【申请号】CN201520398681
【发明人】朱颖慧
【申请人】宁波金田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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