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签广告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89872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商品标签广告夹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商品广告用具,尤其涉及一种商品标签广告夹。
背景技术
传统的商品标签是张贴在柜台或商品标价台上的,不够醒目、呆板且无法吸引顾客的注意力,个别的商品标签广告夹虽然可以将商品标签置于店铺之中,但产品结构不够简洁,拆装和运输不方便,很难满足现在市场的需要。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洁,拆装和运输方便的商品标签广告夹。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商品标签广告夹由底座和夹持主体构成,其中在所述底座形成有插接口,所述夹持主体包括能够插入固定于所述插接口的插接部;用于夹持标签广告的夹持部;连接所述插接部与所述夹持部,用于支撑所述夹持部的支撑部。在此,所述插接部的形状为“V”字型。其中,所述插接部和所述支撑部以及所述夹持部为一体型。而且,所述底座和所述夹持主体由不锈钢构成。并且,所述夹持部包括将所述支撑部的末端弯曲两圈以上所构成的至少一个夹紧部。具有如上所述结构的本实用新型的商品标签广告夹,其结构简洁,可随意拆装,便于运输。由于所述插接部的形状为“V”字型,因此可方便地将插接部插入到形成于底座的
插接口。由于所述插接部和所述支撑部以及所述夹持部形成为一体型,因此产品的结构简洁、紧凑。由于所述底座和所述夹持主体由不锈钢构成,因此外观精美、结实耐用,重心稳固,不易翻倒。由于所述夹持部包括将所述支撑部的末端弯曲两圈以上所构成的至少一个夹紧部,因此在所述夹持部可同时加紧两个以上的商品标签广告。

图1为本实用新型商品标签广告夹的立体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商品标签广告夹的实际应用效果图。*附图标号说明*1 底座2 :夹持主体[0018]11:插接口21 插接部22:支撑部23:夹持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以下的实施例是为了使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而提供,其可以有各种其他的变形例子,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非局限在以下将要说明的实施例。图1是本实用新型商品标签广告夹的立体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商品标签广告夹的实际应用效果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商品标签广告夹由底座1和夹持主体2构成。其中,在所述底座1形成有插接口 11。而所述夹持主体2包括插接部21,用于插入到底座1的插接口 11,以将夹持主体2固定到底座1 ;夹持部23,用于夹持关于商品的标签广告;支撑部22, 连接所述插接部21与夹持部23,且用于支撑夹持部23。在此,优选地将插接部21的形状设计为“V”字型,如此用户可方便地将插接部21 插入/拔出于底座1的插接口 11,便于拆装底座1和夹持主体2。本实施例为了将产品的结构简洁、紧凑,可以将夹持主体2的插接部21、支撑部22 以及夹持部23形成为一体。此时,所述底座1和夹持主体2可以使用不锈钢来制造。这样, 可以给产品赋予金属质感,显得高档,很容易吸引顾客的眼球,同时由于不锈钢材质的底座 1分量较重,使重心下降集中在底部,可使整体更加稳固。另外,对于所述夹持部23而言,可通过将支撑部22的末端弯曲两圈以上的方式来制造,此时夹持部23可包括至少一个用于夹固商品标签广告的夹紧部(未图示),从而用户在夹持部23可同时加紧两个以上的商品标签广告。上述详细说明为针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可行实施例说明而已,惟该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其他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精神下所完成的等同变化与修饰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保护范围中。
权利要求1.一种商品标签广告夹,其特征在于由底座和夹持主体构成,其中在所述底座形成有插接口,所述夹持主体包括能够插入固定于所述插接口的插接部; 用于夹持标签广告的夹持部;连接所述插接部与所述夹持部,用于支撑所述夹持部的支撑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标签广告夹,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部的形状为“V”字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商品标签广告夹,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部和所述支撑部以及所述夹持部为一体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商品标签广告夹,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和所述夹持主体由不锈钢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商品标签广告夹,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包括将所述支撑部的末端弯曲两圈以上所构成的至少一个夹紧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商品标签广告夹,该商品标签广告夹由底座和夹持主体构成,其中在所述底座形成有插接口,所述夹持主体包括能够插入固定于所述插接口的插接部;用于夹持标签广告的夹持部;连接所述插接部与所述夹持部,用于支撑所述夹持部的支撑部。本实用新型的商品标签广告夹结构简洁,可随意拆装,便于运输。
文档编号G09F3/16GK201984725SQ20112010062
公开日2011年9月21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8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8日
发明者李骥, 王勇, 程玉勤, 顾新义 申请人:北京先锋卡特影像制作中心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