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78434阅读:6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



背景技术:

我国专利号201520491851.0公布了一种高度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所述教学面板的前表面上部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嵌装有字母块,所述教学面板由两层材料制成,且从外到内依次为塑料层和铁片层,所述第二支架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基座,所述基座的底部四角均设置有万向轮,所述万向轮的一侧通过铰链安装有刹车片。该高度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通过在教学面板的表面开设嵌装有字母块的凹槽,使得使用时能够直接用字母块拼接成英文单词,通过将教学面板使用紧固铰链与支撑杆连接,增大了可视角度,便于教学时教材内容的呈现,通过在基座的底部四角设置加设有刹车片的万向轮,提高了使用时的安全性。

很明显,上述装置在高度调节时,比较困难,此外,该装置在字母块的放置并不稳定,且放置过程较为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包括基座、滚轮、下支撑杆、支撑套筒、螺纹套筒、上支撑杆、限位杆、铰链、教学面板、放置凹槽、字母块凹槽和字母块,所述基座的下表面设有滚轮,基座的上表面的中心设有下支撑杆,下支撑杆的外表面设有螺纹,且通过螺纹连接螺纹套筒,下支撑杆的顶部的外表面通过螺纹连接螺纹套筒的底部,且螺纹套筒的顶部通过螺纹连接上支撑杆,且下支撑杆的中心和上支撑杆的中心设有限位杆,上支撑杆的顶部通过铰链连接教学面板,教学面板的上表面设有一组条形放置凹槽和多组字母块凹槽,且放置凹槽中设有铁片,字母块凹槽中设有字母块,且字母块的底部设有永磁体。

优选的,所述限位杆的横向截面为方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下支撑杆的内部设有限位杆放置凹槽,且该限位杆放置凹槽的深度小于限位杆高度的1/3。

优选的,所述上支撑杆的内部设有限位杆放置凹槽,且该限位杆放置凹槽的深度大于限位杆高度的2/3。

优选的,所述下支撑杆的杆体上的螺纹的螺纹方向与上支撑杆的杆体上的螺纹的螺纹方向相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在进行高度调节和字母块的放置时,比较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中教学面板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座、2,滚轮、3,下支撑杆、4,支撑套筒、5,螺纹套筒、6,上支撑杆、7,限位杆、8,铰链、9,教学面板、10,放置凹槽、11,字母块凹槽、12,字母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可调并可移动的英语教学用教具,包括基座1、滚轮2、下支撑杆3、支撑套筒4、螺纹套筒5、上支撑杆6、限位杆7、铰链8、教学面板9、放置凹槽10、字母块凹槽11和字母块12,所述基座1的下表面设有滚轮2,基座1的上表面的中心设有下支撑杆3,下支撑杆3的外表面设有螺纹,且通过螺纹连接螺纹套筒5,下支撑杆3的顶部的外表面通过螺纹连接螺纹套筒5的底部,且螺纹套筒5的顶部通过螺纹连接上支撑杆6,且下支撑杆3的中心和上支撑杆6的中心设有限位杆7,上支撑杆6的顶部通过铰链8连接教学面板9,教学面板9的上表面设有一组条形放置凹槽10和多组字母块凹槽11,且放置凹槽10中设有铁片,字母块凹槽11中设有字母块12,且字母块12的底部设有永磁体;所述限位杆7的横向截面为方形结构;所述下支撑杆3的内部设有限位杆放置凹槽,且该限位杆放置凹槽的深度小于限位杆7高度的1/3;所述上支撑杆6的内部设有限位杆放置凹槽,且该限位杆放置凹槽的深度大于限位杆7高度的2/3;所述下支撑杆3的杆体上的螺纹的螺纹方向与上支撑杆6的杆体上的螺纹的螺纹方向相反。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将该装置移动的合适的位置,在将支撑套筒4旋转,使其起到支撑作用,当需要进行高度调整时,旋转螺纹套筒5,调整下支撑杆3和上支撑杆6之间的相对距离,当需要调整呈现角度时,通过调整铰链8即可,当需要调整字母块12的位置时,只需要将其放置到放置凹槽10中,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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