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案结构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8480506阅读:来源:国知局
而不透光,以遮蔽光线而形成可透光的图案P3。遮光层32可使用与黑色矩阵(BM)相同的材料,例如为金属或树脂材料,而金属例如可为铬、氧化铬或氮氧铬化合物。其中,可例如以光罩工艺或印刷方式于基板31上定义出图案P3的形状,使图案P3为商标的字样、图形或其组合。换言之,如图4A所示,基板31上不含有遮光层32的部分即为图案P3的部分。图案P3可例如包含字母(alphabet,例如英文字母、希腊字母或其它字母)、文字(character,中文、英文或其它语文的文字)、数字(number)、符号(symbol,例如标点符号、特殊符号或其它符号)、线条(streak)、图形(graph)、图样(drawing)或标记(mark),或其任意组合。另外,图案P3内具有一容置空间S,而容置空间S即为基板31上不含遮光层32的空间。
[0058]色泽层34设置于容置空间S内。在本实施例中,色泽层34是填满容置空间S内,且其厚度是限制在250埃至850埃之间(250埃=厚度=800埃)。于此,“厚度”是指垂直基板31的方向的厚度。色泽层34的厚度限制在250埃至850埃之间的目的是使图案P3可呈现出预期的色度。其中,色泽层34可例如以蒸镀或溅镀的方式设置,或以印刷的方式设置,并不限定。另外,色泽层34例如但不限于为具有金属颜色的色泽层(例如银色、金色、灰色、橘色或其它颜色),其材料可例如为油墨加上金属颗粒,以呈现金属色泽效果。举例而言,若色泽层34的材料为油墨加上铝金属颗粒时,可使色泽层34呈现镜面银(MiirorSilver)的效果(银白色);若色泽层34的材料为油墨加上铜金属颗粒时,可使色泽层34呈现镜面铜(Mirror golden)的效果(橘红色);若色泽层34的材料为油墨加上钥金属颗粒时,可使色泽层34呈现灰色的效果;若色泽层34的材料为油墨加上铟金属颗粒时,可使色泽层34呈现银灰色的效果;若色泽层34的材料为油墨加上铌金属颗粒时,可使色泽层34呈现灰色的效果,本发明并不以上述为限,也可使用不同材料的色泽层,使形成的图案结构3具有不同的颜色及效果。另外,在其它的实施方式中,色泽层34也可使用与薄膜(TFT)晶体管工艺的Ml金属层或M2金属层相同的金属材料。特别一提的是,在一些实施例中,色泽层34除了可填满容置空间S内之外,亦可由容置空间S延伸至遮光层32的部分上表面或全部上表面,本发明均不限制。
[0059]此外,请再参照图4A所示,图案结构3还可包括一深色覆盖层35,深色覆盖层35覆盖色泽层34。于此,深色覆盖层35可例如但不限于为黑色油墨,并设置于色泽层34上,以完全覆盖色泽层34的上表面。其中,深色覆盖层35可避免色泽层34上侧的光线影响图案P3的观看效果。
[0060]另外,如图4B所示,在本实施例中,限制色泽层34的厚度在250埃与850埃之间,而且可改变色泽层34的厚度来调整图案结构3的颜色表现。举例而言,当色泽层34的厚度只有125埃时,其颜色偏黄,若使用相同材料并将厚度增加时,例如增加到250埃,则图案结构3所呈现的色度将由偏黄的颜色往偏蓝的方向呈现,当厚度再增加时,则其色度将往偏绿的方向呈现。因此,可以不改变色泽层34的材料而只调整其厚度就可将图案结构3的色度呈现预期的颜色表现。
[0061]另外,如图4C所示,其中,矩形的虚线区域为本实施例的色度优化范围,其是通过将色泽层34的厚度限制在250埃与850埃之间,并利用色泽层34厚度的调整使图案结构3所呈现的颜色具有优化的表现。
[0062]承上,在本实施例的图案结构3中,是通过于基板31上设置的遮光层32所形成的图案P3,以及透过将色泽层34填满基板31上的图案P3的容置空间S内,使人眼于观看图案结构3而光线到达色泽层34时,显示的图案可因色泽层34厚度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颜色效果,藉此,使图案结构3可吸引民众目光而达到宣传的目的。
[0063]综上所述,因本发明的图案结构中,是通过于基板上设置的遮光层所形成的图案,以及透过将有机层填满基板上的图案的容置空间内,使人眼观看图案结构而光线穿过有机层并到达色泽层时,显示的图案可呈现立体浮凸的效果,藉此,使本发明的图案结构可吸引民众目光而达到宣传的目的。
[0064]另外,因本发明的另一图案结构中,是通过于基板上设置的遮光层所形成的图案,以及透过将有机层设置于遮光层上并延伸至部分的容置空间内,且覆盖遮光层的一侧面,使人眼于观看图案结构而光线穿过有机层并到达色泽层时,显示的图案可呈现亮边的效果,藉此,使本发明的图案结构可吸引民众目光而达到宣传的目的。
[0065]另外,因本发明的又一图案结构中,是通过于基板上设置的遮光层所形成的图案,以及透过将色泽层设置于容置空间内,使人眼于观看图案结构而光线到达色泽层时,显示的图案可因色泽层厚度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颜色效果,藉此,使本发明的图案结构可吸引民众目光而达到宣传的目的。
[0066]以上所述仅为举例性,而非为限制性者。任何未脱离本发明的精神与范畴,而对其进行的等效修改或变更,均应包含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中。
【主权项】
1.一种图案结构,包括: 一基板; 一遮光层,设置于所述基板上,并于所述基板上形成一图案,该图案具有一容置空间; 一有机层,至少设置于部分的所述容置空间内;以及 一色泽层,覆盖于所述有机层、所述遮光层及所述基板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中,所述图案包含字母、文字、数字、符号、线条、图形、图样或标记,或其任意组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中,所述有机层填满所述容置空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中,所述有机层填满所述容置空间,并延伸至所述遮光层上而覆盖至少部分的所述遮光层。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中,所述有机层填入所述容置空间内,并与所述遮光层具有一间隙。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案结构,还包括: 一深色覆盖层,覆盖所述色泽层。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为一商标。
8.—种图案结构,包括: 一基板; 一遮光层,设置于所述基板上,并于所述基板上形成一图案,该图案具有一容置空间;一有机层,设置于所述遮光层上并延伸至部分的所述容置空间内,且覆盖所述遮光层的一侧面;以及 一色泽层,覆盖于所述有机层、所述遮光层及所述基板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中,所述图案包含字母、文字、数字、符号、线条、图形、图样或标记,或其任意组合。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图案结构,还包括: 一深色覆盖层,覆盖所述色泽层。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为一商标。
12.—种图案结构,包括: 一基板; 一遮光层,设置于所述基板上,并于所述基板上形成一图案,该图案具有一容置空间;以及 一色泽层,设置于所述容置空间内。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中,所述图案包含字母、文字、数字、符号、线条、图形、图样或标记,或其任意组合。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中,所述色泽层填满所述容置空间。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图案结构,其中,所述色泽层的厚度介于250埃至850埃之间。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图案结构,还包括: 一深色覆盖层,覆盖所述色泽层。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图案结构。该图案结构包括一基板、一遮光层、一有机层以及一色泽层。遮光层设置于基板上,并于基板上形成一图案,图案具有一容置空间。有机层至少设置于部分的容置空间内。色泽层覆盖于有机层、遮光层及基板上。本发明亦揭露另一种图案结构。
【IPC分类】G09F19-12
【公开号】CN104809968
【申请号】CN201410519375
【发明人】吴楚宁, 李明宪, 陈新立, 陈柏宇, 杨础豪, 骆建桦, 郑秉绪, 姚怡安
【申请人】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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