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563153阅读:24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
【背景技术】
[0002]法律教学中讲课时要生动的展示法律案例,只能使用挂图的方式,携带和悬挂都不便,使用的效果不好。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连接紧密、方便调节强光灯角度的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
[0004]上述的目的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
[0005]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其组成包括:教鞭本体,所述的教鞭本体具有圆柱形筒体,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装有电池,所述的电池连接强光灯,所述的强光灯连接光学镜头组,所述的光学镜头组连接透明罩,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壁上装有固定板和卡槽,所述的固定板连接所述的强光灯,所述的卡槽装有透明卡片,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壁上连接所述的光学镜头组;所述的固定板与圆柱形筒体均对应具有螺纹连接孔,所述的螺纹连接孔螺纹连接螺纹杆,所述的固定板对应螺纹连接孔具有半圆形固定槽,所述的半圆形固定槽下部具有轴承凹槽,所述的半圆形固定槽中具有半圆形固定弹片,所述的强光灯卡在半圆形固定弹片中,所述的半圆形固定弹片下部连接固定轴承,所述的固定轴承设置在轴承凹槽中,所述的固定轴承连接螺纹杆,所述的螺纹杆后部具有转动环。
[0006]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壁上开筒体壁口,所述的筒体壁口与所述的圆柱形筒体的长度相等,所述的筒体壁口通过合页连接筒体壁门,所述的筒体壁门与所述的圆柱形筒体通过磁扣连接,所述的电池安装在圆柱形筒体的尾端,所述的电池与所述的强光灯之间装有隔板,所述的圆柱形筒体表面的2/3处安装开关按钮,所述的圆柱形筒体表面每隔4cm — 7cm安装防滑条。
[0007]所述的光学镜头组包括一次成像凸透镜,所述的一次成像凸透镜的前面安装二次成像凸透镜,所述的二次成像凸透镜的前面安装所述的透明罩,所述的透明罩由玻璃制成。
[0008]有益效果:
[0009]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圆柱形筒体的尾端安装电池,方便电池的更换,强光灯卡在半圆形固定弹片中,半圆形固定弹片下部连接固定轴承,固定轴承设置在轴承凹槽中,整体连接紧密,转动螺纹杆实现强光灯的升降,方便调节强光灯角度,调节方便。
[0010]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教鞭本体里添加强光灯和教学用的透明卡片使之成为便携式,随时可以使用的小型投影仪,方便了教学。
[0011]本实用新型通过增加强光灯使射程更远,即使站在教室较远的位置也可以清晰的在黑板上显示图像,通过两次成像,能够放大方便了教学,提高了教学的效果。通过增加防滑条,使教师即使手心出汗也不会滑落教鞭本体。
[0012]【附图说明】:
[0013]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半圆形固定槽结构剖视图。
[0014]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剖视图。
[0015]附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外观图。
[0016]附图4是附图2的电路图。
[0017]【具体实施方式】:
[0018]实施例1
[0019]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其组成包括:教鞭本体,所述的教鞭本体具有圆柱形筒体1,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装有电池2,所述的电池连接强光灯6,所述的强光灯连接光学镜头组,所述的光学镜头组连接透明罩7,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壁上装有固定板11和卡槽9,所述的固定板连接所述的强光灯,所述的卡槽装有教学用的透明卡片15,也可以使用幻灯片,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壁上连接所述的光学镜头组;所述的固定板11与圆柱形筒体I均对应具有螺纹连接孔21,所述的螺纹连接孔螺纹连接螺纹杆16,所述的固定板11对应螺纹连接孔具有半圆形固定槽19,所述的半圆形固定槽下部具有轴承凹槽17,所述的半圆形固定槽中具有半圆形固定弹片18,所述的强光灯6卡在半圆形固定弹片中,所述的半圆形固定弹片下部连接固定轴承20,所述的固定轴承20设置在轴承凹槽17中,所述的固定轴承连接螺纹杆,所述的螺纹杆后部具有转动环22,转动螺纹杆实现强光灯的升降,方便调节强光灯角度,调节方便。本方案使所有的部件合理的安排在教鞭本体内部,节省材料。结构简单且合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
[0020]实施例2
[0021]实施例1所述的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壁上开筒体壁口,所述的筒体壁口与所述的圆柱形筒体的长度相等,所述的筒体壁口通过合页3连接筒体壁门8,所述的筒体壁门与所述的圆柱形筒体通过磁扣4连接,方便检测和更换零件和教学用的透明卡片15,所述的电池安装在圆柱形筒体的尾端,所述的电池与所述的强光灯之间装有隔板5,所述的圆柱形筒体表面的2/3处安装开关按钮13,所述的圆柱形筒体表面每隔4cm — 7cm安装防滑条14,贴心的设计使教师使用更方便,开关可以控制整个电路,让教鞭本体在不用时不通电,节省电能。
[0022]实施例3
[0023]实施例2所述的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所述的光学镜头组包括一次成像凸透镜10,所述的一次成像凸透镜的前面安装二次成像凸透镜12,所述的二次成像凸透镜的前面安装所述的透明罩,所述的透明罩由玻璃制成。
【主权项】
1.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其组成包括:教鞭本体,其特征是:所述的教鞭本体具有圆柱形筒体,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装有电池,所述的电池连接强光灯,所述的强光灯连接光学镜头组,所述的光学镜头组连接透明罩,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壁上装有固定板和卡槽,所述的固定板连接所述的强光灯,所述的卡槽装有透明卡片,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壁上连接所述的光学镜头组;所述的固定板与圆柱形筒体均对应具有螺纹连接孔,所述的螺纹连接孔螺纹连接螺纹杆,所述的固定板对应螺纹连接孔具有半圆形固定槽,所述的半圆形固定槽下部具有轴承凹槽,所述的半圆形固定槽中具有半圆形固定弹片,所述的强光灯卡在半圆形固定弹片中,所述的半圆形固定弹片下部连接固定轴承,所述的固定轴承设置在轴承凹槽中,所述的固定轴承连接螺纹杆,所述的螺纹杆后部具有转动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其特征是: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壁上开筒体壁口,所述的筒体壁口与所述的圆柱形筒体的长度相等,所述的筒体壁口通过合页连接筒体壁门,所述的筒体壁门与所述的圆柱形筒体通过磁扣连接,所述的电池安装在圆柱形筒体的尾端,所述的电池与所述的强光灯之间装有隔板,所述的圆柱形筒体表面的2/3处安装开关按钮,所述的圆柱形筒体表面每隔4cm — 7cm安装防滑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其特征是:所述的光学镜头组包括一次成像凸透镜,所述的一次成像凸透镜的前面安装二次成像凸透镜,所述的二次成像凸透镜的前面安装所述的透明罩,所述的透明罩由玻璃制成。
【专利摘要】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鞭,其组成包括:教鞭本体,所述的教鞭本体具有圆柱形筒体,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装有电池,所述的电池连接强光灯,所述的强光灯连接光学镜头组,所述的光学镜头组连接透明罩,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壁上装有固定板和卡槽,所述的固定板连接所述的强光灯,所述的卡槽装有透明卡片,所述的圆柱形筒体内壁上连接所述的光学镜头组;所述的固定板与圆柱形筒体均对应具有螺纹连接孔,所述的螺纹连接孔螺纹连接螺纹杆,所述的固定板对应螺纹连接孔具有半圆形固定槽,所述的半圆形固定槽下部具有轴承凹槽,所述的半圆形固定槽中具有半圆形固定弹片,所述的强光灯卡在半圆形固定弹片中,所述的半圆形固定弹片下部连接固定轴承,所述的固定轴承设置在轴承凹槽中,所述的固定轴承连接螺纹杆,所述的螺纹杆后部具有转动环。
【IPC分类】G09B17-02
【公开号】CN204270540
【申请号】CN201420792111
【发明人】马凤祥, 郭玉莲
【申请人】马凤祥, 郭玉莲
【公开日】2015年4月15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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