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的眼镜用撑脚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73505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改进的眼镜用撑脚件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本发明涉及改进的眼镜用撑脚件。撑脚、或“弯脚”、“侧件”等通常安装在眼镜框架上或直接安装到眼镜的镜片上。撑脚还沿着佩戴者的头部侧面从眼镜镜片或框架向后延伸(通常通过头部的鬓角部位并经过或环绕耳朵)。通过沿着佩戴者的头部侧面延伸,撑脚在眼镜架在佩戴者的鼻子上时作为支撑眼镜的稳定件。撑脚还可以为眼镜提供附加支撑点,撑脚在这些支撑点向内朝向佩戴者的头部施加一定的压力和/或架在佩戴者的耳朵顶端。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描述改进的眼镜用撑脚件,它通常包括位于沿着其长度不同位置的双重部位,所述双重部位具有不同的硬度级别。在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一个相对软的部位基本上沿着撑脚的长度延伸。在这样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相对硬的部位可以延伸撑脚的整个长度或仅延伸撑脚长度的一部分。
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相对软的部位基本上沿着撑脚的长度延伸,但在距撑脚件端部大约一到两英寸处终止。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相对软的部位基本上沿着撑脚的长度延伸,但没有延伸到固设部的末端且没有延伸到撑脚件的相对末端。
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相对软的部位位于使相对软的部位架在佩戴者耳朵的顶端但没有占主导地位地接触佩戴者头部的侧面(因此不会夹持佩戴者的头发、头皮或鬓角)。
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沿长度不同位置处包括双重部位且双重部位具有不同的硬度级别的撑脚是在双重注塑模制过程中形成的。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下面的详细说明及附图可以领会并理解改进的眼镜用撑脚件的上述及其它的特征及优点。
附图的简要说明参照附图,在这些附图中,同一元件使用同一标号

图1为本发明代表性的撑脚的底视图;图2为图1中的代表性的撑脚的外侧视图;图3图1中的代表性的撑脚的内侧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来详细描述本发明代表性具体实施方式
的示例。
在此描述的改进的眼镜用撑脚通常包括位于沿着其长度不同位置的双重部位,这些双重部位具有不同的硬度级别。参照图1-3,其示出了一个代表性的改进的眼镜用撑脚10。该代表性的撑脚10包括但不限于(即,在至少存在具有不同硬度的两个暴露部位的情况下可以具有多个部位)第一部位12及第二部位14。如下面将要详细描述的,第一部位12通常具有比第二部位14低的硬度级别(即较软)。
参照图1中所示的代表性撑脚,撑脚10如图所示通常具有固设部16、侧长部18及端部20三个部分。在示出的具体实施方式
中,第一部位基本上沿着代表性的撑脚的长度延伸。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示出的第一部位12没有延伸于固设部16及端部20的整个长度,但第一部位12可以选择性地延伸于这些部分的整个长度。另外,虽然示出的第一部位12延伸于侧长部18的整个长度,但第一部位12可以选择性地小于侧长部18的整个长度延伸且仍然基本上沿着代表性的撑脚的长度延伸。除此之外,虽然在代表性的示例中示出的是一个特定的长度,但这个特定长度并不构成限制。实际上,总长可以稍微大于或小于图1中的代表性的撑脚所示出的长度而仍然等同。
现在参照图2,示出了图1中的代表性的撑脚的侧视图。在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示出的撑脚用于与眼镜的左侧接合。在这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第一部位12至少部分设置在撑脚外侧的下边缘上。
现在参照图3,第一部位12还可以至少部分地绕着撑脚的下边缘延伸到撑脚的内表面(即,如由装配到眼镜上的撑脚所限定的那样在撑脚下边缘上经过撑脚的垂直轴线)。但是,在侧长部18及端部20中的至少一个中,第一部位12没有延伸超过从到内表面上的垂直轴线的下交点到代表性的撑脚的垂直轴线的上交点的表面距离的25%。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在侧长部18及端部20中的至少一个中,第一部位12没有延伸超过从到内表面上的垂直轴线的下交点到代表性的撑脚的垂直轴线的上交点的表面距离的12%。在另一个代表性的具体实施方式
中,在侧长部18及端部20中的至少一个中,第一部位12没有延伸超过从到内表面上的垂直轴线的下交点到代表性的撑脚的垂直轴线的上交点的表面距离的6%。在另一个代表性的具体实施方式
中,在侧长部18及端部20中的至少一个中,第一部位12没有延伸超过到代表性的撑脚的内表面上的垂直轴线。
上面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
是将较硬的第二部位14占主导地位地布置在接近于佩戴者头部的侧面,并布置在侧长部18及端部20中的至少一个中,第一部位12的较软的材料至少布置在撑脚的下边缘上。这样设置的优点是将较软的部位布置在夹持耳朵及任选地与耳朵相连的头部的一小部分区域。这样的设置还排除较软的部位接近头部侧面的区域,因此防止佩戴者的头皮和头发被第一部位12的较软的更为粘性的材料夹持和/或拉扯,这些材料在佩戴者摘下或戴上或会引起眼镜在佩戴者的头上前后运动的活动的过程中可能特别成问题。
再参照图2,在另一个代表性的具体实施方式
中,第一部位12可以在侧长部18及端部20中的至少一个中绕着撑脚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从撑脚的下边缘延伸。在一个代表性的具体实施方式
中,在侧长部18及端部20中的至少一个中,第一部位12向上延伸到从到外表面上的垂直轴线的下交点到代表性的撑脚的垂直轴线的上交点的表面距离的大约12%。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在侧长部18及端部20中的至少一个中,第一部位12向上延伸到从到外表面上的垂直轴线的下交点到代表性的撑脚的垂直轴线的上交点的表面距离的大约25%。在这些具体实施方式
中,较软的第一部位12至少部分地绕着撑脚的外表面的设置可使撑脚夹持在耳朵的耳鞍及耳轮上。
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在侧长部18及端部20中的至少一个中,第一部位12延伸超过从到外表面上的垂直轴线的下交点到代表性的撑脚的垂直轴线的上交点的表面距离的60%。在这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显著的优点是可以将这样的第一部位12定位成使其至少从佩戴者的耳鞍沿着撑脚的外部延伸,从而使与佩戴者耳朵的的耳轮的接触最大化。
在另一个代表性的具体实施方式
中,包括具有不同硬度级别(不同肖氏硬度)的双重部位12、14的撑脚10是通过单个的共注模制(co-injection molding)步骤(不是分别地成形再结合在一起)制造的。这种代表性的共注模制可以节省加工及组装时间。共注模制的部位12、14可以通过化学结合(通过选择适当的共注模制材料)或通过机械结合保持结合在一起。另外,共注模制的部位12、14可以通过化学及机械结合的联合而结合。供选择地,双重部位12、14可以象现有技术一样分别地形成后再通过例如机械压配合或使用粘合剂组装。
如上所述,第一部位12及第二部位14包括具有不同硬度的材料。这种设置使这些相对硬及软的材料的总体布置容易。本发明可用于任何硬度差异。然而,在一个代表性的具体实施方式
中,第一部位包括大约40到50肖氏硬度的材料,而第二部位包括大约80到90肖氏硬度的材料。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中具有一些附加的部位,这些附加的部位包括大约40到90肖氏硬度的材料。
在另一个代表性的具体实施方式
中,双重部位12、14具有不同的颜色,而使撑脚的相对硬及软的部位可以视觉区别。
尽管示出及描述的是代表性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显而易见,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作出的许多变更及修改而不偏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因此,可以理解的是,这里描述的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
是示意性的而非限制的。
权利要求
1.一种改进的撑脚件,包括纵长撑脚件,包括至少第一及第二部位,所述第一及第二部位包括具有不同肖氏硬度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具有小于第二部位的肖氏硬度,且所述第一部位基本上沿着撑脚件的长度延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的撑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延伸撑脚件长度的至少7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的撑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延伸撑脚件长度的至少85%。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的撑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延伸撑脚件长度的至少9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的撑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包括大约40到50肖氏硬度的材料,第二部位包括大约80到90肖氏硬度的材料。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的撑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及第二部位包括具有不同颜色的材料。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的眼镜用撑脚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及第二部位是共注模制的。
8.一种改进的撑脚件,包括纵长撑脚件,包括至少第一及第二部位,所述至少第一及第二部位包括具有不同肖氏硬度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具有小于第二部位的肖氏硬度,且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件的下边缘并沿着所述撑脚件的中部或非固设端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延伸,在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的所述下边缘延伸的所述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内,所述第一部位没有占主导地位地从所述下边缘延伸过所述撑脚件的内表面,以减少第一部位与佩戴者头部侧面及佩戴者头发之间的接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的所述下边缘延伸的所述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内,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从所述撑脚件的组装垂直轴线延伸未超出撑脚件内表面的25%。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的所述下边缘延伸的所述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内,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从所述撑脚件的组装垂直轴线延伸未超出撑脚件内表面的12%。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的所述下边缘延伸的所述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内,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的所述撑脚件从组装垂直轴线延伸未超出撑脚件内表面的6%。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从所述撑脚件的组装垂直轴线沿着眼镜用撑脚件的任何部位延伸未超出撑脚件内表面的25%。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从所述撑脚件的组装垂直轴线沿着撑脚件的任何部位延伸未超出撑脚件内表面的12%。
14.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从所述撑脚件的组装垂直轴线沿着撑脚的任何部位延伸未超出撑脚件内表面的6%。
15.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的所述下边缘延伸的所述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内,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从所述撑脚件的组装垂直轴线延伸未超出撑脚件外表面的25%。
16.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的所述下边缘延伸的所述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内,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从所述撑脚件的组装垂直轴线延伸未超出撑脚件外表面的12%。
17.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基本上延伸撑脚件的长度。
18.一种改进的撑脚件,包括纵长撑脚件,包括至少第一及第二部位,所述至少第一及第二部位包括具有不同肖氏硬度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具有小于第二部位的肖氏硬度,且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件的下边缘并至少沿着所述撑脚件的中部或非固设端部分延伸,且所述第一部位在至少一个撑脚件部分内从所述下边缘占主导地位地延伸过所述撑脚件的外表面,以增加第一部位与佩戴者耳轮之间的接触。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的所述下边缘延伸的至少一个所述部分内,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从所述撑脚件的组装垂直轴线延伸超出撑脚件外表面的60%。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的所述下边缘延伸的至少一个所述部分内,所述第一部位在所述下边缘处从所述撑脚件的组装垂直轴线延伸超出撑脚件外表面的75%。
21.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改进的撑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基本上延伸撑脚件的长度。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改进的撑脚件,它包括纵长撑脚件,该纵长撑脚件包括至少第一及第二部位,所述至少第一及第二部位包括具有不同肖氏硬度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具有小于第二部位的肖氏硬度,且第一部位基本上延伸撑脚件的长度。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纵长撑脚件,它包括至少第一及第二部位,在第一部位沿着所述撑脚的下边缘延伸的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内,第一部位没有占主导地位地从下边缘延伸过撑脚件的内表面,以减少第一部位与佩戴者头部侧面及佩戴者头发之间的接触。
文档编号G02C5/14GK1717610SQ200380104535
公开日2006年1月4日 申请日期2003年12月2日 优先权日2002年12月2日
发明者基思·E·费克图, 切特·纳德卡尔尼, 格伦·斯坦利 申请人:卡伯特安全媒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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