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目镜系统包括沿着光线入射的方向依次设置的:显示屏、菲涅尔反射镜和柱面透镜,所述柱面透镜相对光路光阑的中心线垂直设置,所述显示屏相对光路光阑的中心线成第一倾斜角设置,所述菲涅尔反射镜相对光路光阑的中心线成第二倾斜角设置,所述第一倾斜角与所述第二倾斜角不相等;
所述显示屏,用于发出携带有图像信息的入射光;
所述菲涅尔反射镜,用于汇聚所述显示屏发出的入射光,并将所述入射光反射至柱面透镜;
所述柱面透镜,用于将所述菲涅尔反射镜反射的光折射到人眼中,以补偿所述菲涅尔反射镜倾斜引起的象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菲涅尔反射镜的光反射面为具有正光焦度的菲涅尔面,所述菲涅尔面的基底为平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柱面透镜的光入射面为平面,光出射面为凹向光路光阑的柱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柱面透镜的柱面母线平行于光路光阑所在的平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屏相对光路光阑的中心线所成的第一倾斜角为55.43°;
所述菲涅尔反射镜相对光路光阑的中心线所成的第二倾斜角为45°。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菲涅尔反射镜的半口径为26.4mm,其光反射面的半径为50.2mm、圆锥系数为-2.882888858799、四次项系数为2.651425240788000E-006、六次项系数为3.515297900695000E-010。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柱面透镜的半口径为6.732822979906091mm,其柱面半径为7.46669mm、四次项系数为3.889807350034000E-005、六次项系数为-5.138481508652000E-007。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目镜系统的焦距为25.21mm、轴向长度为26mm。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柱面透镜为PMMA型号的塑料材质。
10.一种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对称的左眼目镜系统和右眼目镜系统,所述左眼目镜系统和右眼目镜系统采用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目镜系统。